对交通和谐的一见

喻建国 原创 | 2012-06-19 07:23 | 收藏 | 投票

下午散步时路过武宁路桥,正好看见两名交通警察在执勤,其中一名交警正在对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进行交通行为矫治。该男子在红灯明亮时,将车驶行到左转弯待转区,经指出,仍不愿回到应停车位置,并对交警蛮不讲理,反反复复地说:“为什么这里不能停车等待转弯?”交警也耐心地重复指出:“只在直行绿灯明亮时,左转弯待转弯车辆才能进入左转弯待转区,这是交通法规定下的。”原来坐在他后座上的一位女的就站在该男子身旁,看着他们两。交警在该男子不接受交警劝导后决定给予罚单,该男子自不接受。僵持在那里。此时有一辆越野车闯黄灯,被该交警拦下,在武宁南路北往南方向的路边停下,他主动来到交警面前,一句没有多哼,接受了两百元的罚单,办完手续,前后仅仅两分钟,就开车走人了。可是那位骑电瓶车的男子就是不认错不认罚,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了,我虽这天有空,但是半小时过后,也失去耐心,不看下文了,离开了。

交通警察真要严格执法,可真是任务艰巨。很多骑车人根本不了解交通法规,他们在道路上行车只是根据他们自己对于行车程序的认定,正因为如此,路上险情丛生,他们真没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这样做既为害自己,又坑害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另一方。

  1. 我在开车时,若是同方向有非机动车在行驶,我定必和他们保证有一米以上间距时,方才超车;在十字路口除了关注红绿灯,还要十分关注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非法通行,耐心容让他们;对于个别不正常行车者,严格避让,绝对避免相扰。行车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是第一位的,驾驶机动车一定要恪守交通法规,这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需要。

社会上有一些人无视交通法规,他们甚至根本不懂得交通法规,他们是交通法规的法盲。对于这些为数不少的人,要为他们开办交通法规的学习班,这里务必借助于柔性的强制。学习内容需要借助电视,将各种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惨痛事件放映给他们看,并加以相应交通法规的诠释。这种学习还需要有结业考核,考核不及格还要再学习。否则就不准许他们驾驶车辆上路。

交通在人类社会活动中居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已经是人们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主要活动,尤其是在城市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没有交通活动。和谐社会需要交通和谐,交通不和谐的社会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可以设想,要是每天在人们不可或缺的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个社会的一项主要活动中经常出现惨案、摩擦、冲突,这个社会能有真正的和谐吗?政府应该在这一项社会活动中倾注认真的关注,加强教育,加强引导,加强柔性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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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教育工作达五十年,从事心理调适工作达23年,本人首创动静交替激抑心理自我调适系统,二十几年来已有三万余名操持者获益。本人独创的心理调适方式具有特殊的独到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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