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主义的迷思

刘擎 原创 | 2012-07-25 13:15 | 收藏 | 投票 焦点关注

  生存就是竞争,谁都逃不出“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铁律。这套生存法则听上去冷酷无情,但“强人”会告诫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生物世界不可违抗的进化规律。

  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生存愈发艰难的时代,信奉达尔文主义的“强人”似乎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生猛。“我们只是在奶粉中添加少量三聚氰胺,没想到还有更狠的,他们在三聚氰胺中加些奶粉就卖了,”虽然是夸张的流言,却透露出不断突破道德底线的严酷现实。与此同时,关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义愤和叹息在四处弥散。

  但是,达尔文可以用来为残酷竞争背书或背负罪名吗?去年适逢达尔文诞辰200周年与《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世界各地纷纷举办纪念活动。许多学者指出,进化论的传播史也是一部受争议、被误解的历史。特别在社会文化领域中,对达尔文思想的普及运用一直伴随着危险的滥用。美国科学史学者谢尔默(MichaelShermer)发表文章指出,对于“自然选择”与“适者生存”这两个流行短语,至今仍然存在很深的误解,已经成为“公众的迷思”。

  首先,自然选择(所谓“天择”)常被解释为“自然”似乎具有选择的意向。但实际上,进化是一种过程而不是推动这一过程的力量,也不存在既定的进化方向。第二,更危险的滥用是“适者生存”的口号,常被理解为“生存完全由你死我活的竞争优势来决定”。然而,所谓“适者”并非指由“力量”来界定的“强者”。流行的迷思以为“更高大强壮、更敏捷迅速、更能残酷竞争的有机体才会更成功地繁衍后代”,但同样可能的是“更小、更弱、更慢而更善于社会合作的有机体也同样能成功地繁衍”。俄国无政府主义思想家克鲁泡特金在1902年发表的《论互助》(Mutual Aid)中写道:“如果我们问大自然,‘谁是最适合的生存者?是那些不断彼此争斗厮杀的,还是那些互相支持帮助的?’我们马上就明白,那些习得了互助习性的动物无疑是最适合的生存者。”因此,谢尔默认为,进化论的正确理解应当同时包括两个论题——自私与无私,竞争与合作。

  如果把握这种双重性,我们甚至可以在达尔文的思想中发现反对恶性竞争的洞见。康乃尔大学经济学教授弗兰克(Robert H. Frank)撰文指出,亚当·斯密着名的理论“看不见的手”与进化论中的竞争论题相兼容,但只是整个进化论学说的一种特例。斯密认为,出于自私动机的竞争常常会提升群体的利益(比如企业间的竞争会有利于整个消费群体)。但以达尔文观点来看,如果竞争只是奖赏个体表现的相对优势,那就可能与群体利益相冲突,反而会损害物种或群体层面上的生存适应性。

  比如,父母都想让子女就读好的学校,纷纷购买好学校附近的住宅,导致好学校周边的房价飞涨;父母们为此更加辛苦地工作挣钱,提高自己家庭的购买力。但当众多家庭都卷入这场竞争,付出的努力会相互抵消,最终仍然只是少数人能进入优质的学校,而整个群体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类似地,运动员为争夺奖牌而服用兴奋剂,或者国家之间展开军备竞赛,都同样属于两败俱伤的恶性竞争。因此,人类社会为抑制恶性竞争、展开合作制定了许多的规则,包括在体育比赛中禁用类固醇,在工作场所制定安全和工时规范、产品安全标准,以及施加于金融界的诸多限制。弗兰克认为,达尔文的学说实际上为这类规则奠定了基础。

  由此看来,一味强调“自私”与“竞争”是对达尔文的误解与滥用。在历史实践中,从所谓“优生学”到纳粹德国骇人听闻的“种族净化论”,以及当今世界极端自利、无情竞争之风的盛行,都见证了粗俗的达尔文主义所造成的危害。令人感叹的是,这种迷思对近代中国的影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许纪霖教授在最近的研究中清理了“中国遭遇达尔文”的历程,其中引用杜亚泉先生近百年前的一段文字,在今天读起来仍有振聋发聩之力:“宇宙无神,人间无灵魂,惟物质力之万能是认,复以残酷无情之竞争淘汰说,鼓吹其间……一切人生之目的如何,宇宙之美观如何,均无暇问及,惟以如何而得保其生存,如何而得免于淘汰,为处世之紧急问题。质言之,即如何而使我为优者胜者,使人为劣者败者而已。如此世界,有优劣而无善恶,有胜败而无是非。道德云者,竞争之假面具也,教育云者,竞争之练习场也;其为和平之竞争,则为拜金主义焉,其为激烈之竞争,则为杀人主义焉。”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有这样一句台词,“美国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战场。”不知道这句话用于今天的中国是否更加合适。达尔文主义的迷思会激发出无穷的“竞争活力”。但一个只论胜败输赢而不问是非对错的社会,或许与“富强”很近,却离“文明”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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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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