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后——只当是小说

文武 原创 | 2012-09-21 17:20 | 收藏 | 投票

火后——只当是小说

 

 

1

 

 

2

 

第三天

 

3

 

同学是驻村组长。

 

同学到了我家。当时我还没起床。等我下楼,却听到同学似乎跟我妈发生了争执。一个当地人举报了我们,说是看到我们挂地引发了山林火灾。

 

当日,我们确实是去挂了地的。

 

同学:跟我去趟村长那。

 

上车,不是因火灾由我而起,只是因为去挂了地,而自己又是个干部。

 

4

 

刚上车,同学就问:文武,你说一下,这火到底是不是你们引起的?

 

我:我还真不知道,上了山,我也没参与烧钱纸等琐事,自个忙自个的事情。

 

当日,我吃过早饭就上山了,等了好久她们才来,跟她们一起照了些相片,我就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去了。我爸爸在世的时候,从没带我们去过一次我爷爷的坟墓,至今都不知道我爷爷葬在哪里。对于挂地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懒得参与的。鬼神,我倒是相信,应该是有的。但鬼神会吃饭吃菜吗?鬼神会用我们烧成灰的钱纸吗?纸张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那些鬼神又该怎么办?对于香烛之类的东西,我的本能反映就是排斥。以前跟我妈两个人上山的时候,都是我妈去搞那些烧纸燃烛之类的事情,我对于这些事情,是不管的。我一贯反对,也不参与那些摆放碗筷、烧钱纸之类的琐事,甚至连割茅草,也懒得去管。不过自顾自的扯野蒜、爬山什么的。

 

我说的情况,确实是属实的。为什么不直接否认?说实话,同学来的很突然。那个时候,真的心里也没底,而心里也在疑虑,难道这火真是因为纸烛火未尽引起?当时,那一点,没法百分之百完全的肯定;而自己一直没参与烧纸燃烛,独立行动,确是事实。我本来就没有责任,当然也可以说算是先就撇开自己的责任吧!而这样一种说法,尽管是事实,但在旁人听来,却很容易误会、联想。

 

同学:这个事呢,是有人举报(名字也告诉了我)。你也掂量一下,该怎么办?几百亩的山林啊!要坐牢!工作,是肯定没了!山林火灾这事情,你也是一个干部,你去了,你就有责任,你就讲不清。

 

我:我又没有参与,与我何干?

 

同学:你总去了。

 

我:一片荒山罢了!而且,哪有几百亩?这火,是很早就从三垅那边烧过来的,一日之内,三垅那边就好几起火。

 

同学:这边也起了火的。

 

我未予否定。既然是事实,也不能否定。

 

我:我只是去了,又没参与,开除我是不可能的。

 

同学:至少,处分是免不了的了。

 

我:这我倒是无所谓。我们只是去了,不过去了就讲不清,去了就有点责任而已。

 

同学说:捂成几百块钱,给解决了!我们帮你阴了此事,如何?

 

沉默。凡事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的好吧,火吧,肯定是挂地引起的,不是挂地,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呢?反正去也去了,挂了地的人家,就分不清是谁的责任。从法律上,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比如:高楼上掉下个花瓶砸死了人,在查不清谁家掉瓶的情况下,楼上每家每户都必须要承担责任。承担些责任,就是从法律上,也算是不冤吧?

 

但说实话,真的有点不甘心……

 

同学说:就当输掉了!

 

我:这几百块?

 

同学说:灭火的工钱,请了不少人灭火。

 

对于所谓灭火的工钱,第一感觉就是怀疑的。但听到是几百块,也就不再说什么。

 

我:好吧!

 

5

 

到了大冲。村长上了车。

 

村长:大冲的干部吧,也不多……

 

村长:弄个工作吧,也不容易……

 

村长:这次,我们呢,也帮你个忙,帮你阴了此事,不过灭火的工钱,还是要捡起的。一两千块几钱。

 

我:多少人?

 

心想:同学都说几百块,现在要一千多,确实心里不爽,很不爽。要将我作为唯一责任人来搞不成?就认定是我烧的不成?

 

村长:都是你们几个大冲人,具体人数还没问,名单在别人那,大概15人左右,一百块钱一天……

 

心想:我们一点左右才下山呢,那个时候,怎么不见一个灭火的?我站在火下大叫,起火了的时候,采石场好几个人,后来看到一个个正站着观望,怎么不见一个过来灭火?就是后来来了人,也不过半天罢了。

 

我:不过半天罢了。

 

同学:来了就要算一天!

 

我:100元一天?这么贵?

 

村长:灭火,苦功夫的!要这样的价!

 

同学:要不拿75块钱一天。

 

同学:15个人,也就一千块左右。

 

同学:我们也是帮你。

 

心里还是很有些不舒服,感觉像是进了一个圈套样的。本意只是挂了地,负担起一部分责任。现在却要我在承认自己是唯一责任人的前提下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而且还该欠下莫大一个人情。

 

真想一口拒绝了,你们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但终于忍住,毕竟一开始就答应了,几百块钱给解决了。而现在的谈判结果,一千块,跟几百块也差不多。

 

我:好吧!

 

6

 

回家的路上,疑虑重重……

 

同学:也不要气人,回家不要骂你妈哦……

 

我:当然不会。

 

7

 

回家之后

 

将事情跟我妈一说。

 

妈就骂:伢崽,我把让你给气死了!你怎么这么不争气!你是更相信自己家的人,还是更相信别人哦?你现在就跟我上山去看看,看是我们烧的不!

 

我心中失落。

 

去看看吧?

 

或许为了证实什么,或许只是去看看。

 

母子俩去了山上。

 

整个山岭,都是焦黑。

 

父亲坟前的树林,完好无损。坟墓前插香烛的左边,半包围着坟墓的一大丛茅草,都还好好的,原原本本的在那。坟前,一块干净的水泥地面罢了。

 

水泥地面下方和坟墓右边,却被烧黑了。坟墓上面,显然也被波及。

 

妈说:挂地的时候,小娟将上面的茅草割掉了。

 

坟上的草,每一根都有着刀割的痕迹。

 

其实当日的大火,是我第一个看到。对于当日的情形,我有着真实的感受,只因当时的火势而失去了一分进一步明察的理智。

 

上山来,或许就是为了估摸估摸这个距离。香烛钱纸,能不能第一时间殃及十五米外,放着中间那么多齐胸高的茅草不去烧,使得十五米外成为着火点?

 

能不能?

 

是鞭炮吗?母亲说:放过鞭炮之后,烧钱纸、摆饭菜、割茅草什么的,耗费了一个多钟头。是还没满四岁的儿子弄的吗?茅草比他人还高一倍。在这山上,几乎每一步,都是牵着他走的。

 

通往大冲的下坡路,右边就是引线厂,坡还在那,路也显然。路边被折断的那颗杉树,其被折断的部分,已经被人砍走。

 

我在现场,走了又走,看了又看。

 

站在我当日扑打的地点,这个时候,我看到十几米外我父亲的坟墓,及其周边,方圆十几米内,显而易见,当初草还是那草,坟还是那坟。如果当初火是从那边传来,那边也应该正在燃烧,而那燃烧的声光,应当极其强烈的吸引我的注意力。我心头有种释然,火源不在那里。当距离父亲坟墓右边方向直线距离十五米外的那个着火点烧起时,还没有任何方向而来的火蔓延到父亲坟前或周边。这就是真相。

 

个人或人与人之间凭空分辨的能力,真的是有限。必须到现场,才能还原真相,才能更真实的感受,当初的情形。

 

母亲沉痛的说:

 

我跟小娟呢,是仔仔细细的,等到钱纸烛火都熄灭了!烧了钱纸之后,小娟还用刀割掉了你父亲坟上的草……

 

那个举报人,是你亲姑婆的孙子,也是村长的姻亲。这个人,连娘爷都可以不要!在当地名声很臭!还坐过牢。你爸帮他修过很多次手表,从来没有收过钱。有一次,刚发工资,那家伙就向你爸借钱,借走了一个月的工资,后来还赖账!那时候,养活一家人,除了你爸那微薄的工资和修手表赚的那么一点钱,还能靠什么呢?

 

你以前因工作原因去过他厂里,停产贴封条,事后,他竟扬言要炸掉我们家!

 

那种人,大冲很多人都是知道的。

 

8

 

会是父亲坟前起的火?

 

9

 

母亲问了不少当地人。

 

当日,大火从三垅往恢柳,再到大冲,一路蔓延。我们下山的那个时候,是一点多了。我在烂泥塘还碰到了消防车。而那个时候,也正是大火已经从三垅蔓延到了大冲的时候。

 

我父亲坟墓那边村长所辖地段的火,是山坡下引线厂的人叫人灭掉的。他们会向村里讨要工钱?这个引线厂,是妈妈的同学的儿子办的。据妈妈的同学气愤的说,因利益之争,引线厂与村长及其姻亲,即举报人等人发生矛盾,村长及举报人等人竟曾拦住了引线厂的出路。

 

10

 

电话。

 

我:那个钱的事,叫那些灭了火的人到我家来拿。

 

电话那头立即传来村长极其恼怒、气急败坏的声音:又不是我要你的钱!

 

我爸爸坟前没起火!你们可以报派出所!

 

你莫惹个极大的麻烦!

 

挂了。

 

11

 

同学也无法淡定了。

 

文武,你过来一下!

 

文武,作为同学,作为兄弟,作为朋友,我忠告你,我们是帮你,不是帮你出钱!你不要这样搞!话就到此!

 

我爸爸坟前没起火!你们可以报派出所!

 

12

 

等了两天,没见报案。

 

这两天里,我逢多人讲过此事。也未曾添枝加叶,就原原本本。

 

心里别扭。对于友情的质疑,对于血亲的质疑,对于所谓同学关系的质疑。思前想后,又总觉同学在其间还是并无恶意的,只是想要善意的帮助解决此事,将大事化小,只是不明真相。

 

总在想:当初答应的一千元的事情。如果真的请人参与灭火呢?也可能确有部分人,参与灭火的,向村里讨要工钱。而不是我所想的仅仅只是借机敲诈些钱呢?对天地,能无愧乎?或许挂了地,就免不了嫌疑的,在没有确凿的公开性的调查结论为证据的情况下,就不能百分之百的完全的撇开存在着一定可能性的责任。

 

哪些人参与灭火,我妈是清楚的。

 

13

 

我:我们同学之间,不要因此而产生误会。

 

同学:我知道你是理解的,就是你妈不理解。

 

我:那些参与灭火的,可以叫他们来我家拿钱。

 

同学:你说到你家拿钱,说实话,他们是不会来的。

 

我也不置可否。

 

如果那些人确是当日参与灭火的,我是认认真真的准备掏钱的。通过那些人,我也才能更进一步的知道整个事情的真相,包括事后是不是有人想要落井下石,或者整个事情,根本就是有人推人下井,然后再落井下石。

 

当然,他们却如同学所答,应该是不会来的。比如,你参与了灭火,这工钱呢,本来就是你该得的,怎么会荒唐到去嫌疑人或已经被确认为肇事者的家里去拿钱呢?可能有个把人这么荒唐,也不会有两个以上,甚至多个人这么荒唐。

 

想象着所有这些事情,感觉自己已经很疯狂,甚至有一种想要杀人的强烈冲动。

 

14

 

一个月没动静。

 

我想:应该不会要了吧?或许,当日村里也根本没请什么人灭火。

 

15

 

一个多月后。

 

电话。

 

同学:那个事怎么搞?

 

真是让人感觉突然。

 

什么事?

 

烧山的事。举报人又打电话过来了。我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你,你打电话给他。我把他的号码发到你手机上。

 

你不要发。我打电话给他做什么?还是那句话,叫那些参与灭火的到我家来。

 

16

 

半个小时后。正在吃饭。

 

电话。

 

我们过来了。车子在你们家门口。

 

说实话,这很突然。堪称攻其不备。         

 

17

 

进门后。

 

我:坐。

 

我:都进来了吗?

 

还有两个。

 

干嘛不进来?进来嘛……

 

他们……

 

是不愿意进门?还是不愿意跟着过来呢?或者只是司机,知道情况,不肯下车?

 

两个还没进来的,加上已经进来的五六个,也不过七八个。

 

当初索要灭火费的时候,说是十五个人左右,说灭火的都是几个大冲人。

 

放眼望去,七八个人里面,只有一个大冲人,就是那个举报人。其余几个,都是大冲外早禾岸上与村长同姓的易氏族人。

 

都坐好了。

 

我,郑重其事,肯定的说:我爸爸的坟前没起火。

 

没人反驳。

 

我,站起:你们先在这等会。我去楼上拿纸笔。等下拿钱的时候办个手续。

 

来的每一个人,在经过我的手续之后,都是可以拿钱的。我心里还在盘算,但我会一个一个的对付。

 

在楼上的时候,听到村长和我妈发生激烈的争执。村长带来的几人也在助阵。

 

我下来,劝我妈,别激动。

 

我:这个火是什么时候烧的?

 

举报人断然出口:10点的时候。

 

这个时候,我妈妈和我老婆还在家里,还没出门,更没上山。

 

我:这就跟我们没有关系。

 

村长,赶紧站起:不是,是12点半。

 

这个说法倒是相对准确的。至少是12点半,甚至已经超过了一点。如果说举报人记错了的话,这个时间差也未免太大了。

 

哦。

 

村长,对我妈:文武答应了拿一千块钱,把这个事摆平!

 

我:我只是答应了75块钱一个人。

 

诚信相对论。当别人待我们诚信的时候,我们也要回报以诚信,而且是更大的诚信;当别人待我们以非诚信的时候,我们也要回报以非诚信,甚至是更不诚信。

 

又是争执。村长跟我妈。

 

报派出所!报派出所!

 

举报人气势汹汹!同时还有个别人跟着起哄!

 

举报人还拿出手机,蓄势待发。

 

我:可以啊,你就打电话啊!报啊!

 

心里已经极其恼怒。即便我这次作势准备拿钱出来,也不是因为做了亏心事,不是因为这火,就是我烧的,只是想利用那些参与灭火的人,或所谓参与灭火的人,对此事的真相,作出进一步的发现罢了。真相不出来,我就不会拿钱出来。真相出来了,我就更不可能拿钱出来。

                                 

等了一会。

 

没动静。

 

又是争执。村长跟我妈。

 

众人气势汹汹:报派出所!报派出所!同时往门外走。

 

我说:很好啊!去啊!

 

村长快步跟上,扭捏抖搂着身子,去报!我们都作证!

 

18

 

刚出门。门刚关。方坐定。

 

电话。

 

怎么搞哦?

 

报派出所啊!

 

我挂了。

 

19

 

母亲心痛如焚:你应该相信谁?是该相信举报人?相信村长?还是相信自己的妈妈?

 

她一个晚上没睡。第二天白天也不肯睡。说是老人一生气,就睡不着。

 

老婆也生气。

 

带了孩子回了娘家。

 

20

 

节后,领导的电话终于打过来了。

 

我正在骑自行车,没接到。

 

下车后,看到了,就回了个电话。

 

他们在那。十几个人。要签字证明。证明是我烧的。要告我。

 

我说:去林业派出所!我就是要他们去!这个事情,本来就跟我无关。当日,在驻村组长的车里,我就说了,我对此事不并不清楚,因为我始终就没参与烧香摆碗之类的琐事。我跟他们呢,确是答应了一千块钱给解决了。但是,一回家,将事情跟我妈一说,我妈就骂我不争气,宁愿相信外人,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家人。当时就带我上山去看,上山去看了之后,也确实不是我父亲坟前烧起来的。…..他们不去,我倒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21

……

 

22

 

时间倒退一个月。

 

23

 

跟着母亲上山后的那天。

 

一夜无眠。

 

这几年

 

2009年,我兼任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干事,主要忙司法这块,当时办公室干事的就只有我和副所长。

我们接了很多案子,其中两件,让人记忆犹新。

一是原&&采石场雇凶行凶案,一是&&采石场购买村集体山林案。

第一个案件,司法所的调解结果让原&&采石场经济损失巨大,但平心而论,司法所其实是帮了原&&采石场将一个刑事案件定性为民事纠纷的,但那原&&采石场,也从此一蹶不振,甚至不能复产,所以,他们对司法所的工作,也未必理解。协议立下以后,&&采石场,后来也没有付清协议上载明的赔偿款。后来我还跟副所长去原&&采石场讨过一次帐,没讨到。受害者多次信访,因工作关系,也曾被迫帮助受害者打过几次电话,讨要钱款什么的(为什么不愿意?因为原&&采石场落到如此地步,也很惨了),当然此事后来好像不了了之。

第二个案件,因司法所的大量工作,让一个别名疯子的残疾的大冲人获益好几万,同时令村里损失好几万块。当时的大量材料,都是我给整的。(承认这一点,也问心无愧,职务罢了。我从中没有收受任何好处。去过一次疯子家,给泡了一碗面,当时还心里特别扭,不敢吃)很多内容针锋相对,直指村委会私卖村里集体山林为非法,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就当时而言,村委会个别人因此怨恨,但也只能忍耐,可说是咬碎牙齿往肚子吞。但知其有无怨恨,小事中可见。在订立协议当日,因为拟合同的小事,我大意不过暗示村长亲拟的合同,某些不够规范的地方,应该要修改一下。我本一片好意,生怕日后再次折腾。村长却忍耐不住,发泄着满腔怨恨,当众骂我,而且骂的很毒。

2010年,我兼任司法所、综治办干事和信访办副主任。莫名其妙的,我妈名下所有的于2008年已经从0.99亩上调为1.8亩的田亩数,又从1.8亩下调到0.99亩,村里是要根据这个田亩数向农户补贴钱款的。我对这些小钱,倒是不在意的。但是,能忍下这口气?只好不断的告村里。不但要说说我自己的事情,还要说说我叔叔的事情。我叔叔,从国家粮食直补政策推行以来,从来没有享受过一分钱的补贴。在我告村里的过程中,村里一个很难缠的女人,也在告村里,我受领导指派,被迫给她写材料(为什么不愿意?因为我知道,这种事情于领导、于村里、于她、于我自己,都是吃苦不讨好的),甚至包括起诉状。

2011年,我终于将田亩数目调整过来。也就是在这一年,因工作原因,我又得罪了&&采石场。在&&采石场停产几周后的那一天,我奉命跟戴**、邹**二人去往&&采石场检查验收以便复产。但是,路上,接到指示,不能令其顺利复产,不能给予验收合格的检查记录。怎么办呢?我因很少上山打非,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来,可以说是欠经常上山打非的戴**、邹**二人人情,且此事必须要这样,也只能硬着头皮让我上,由我来操笔执言。我想:换别人,也是这样,对停产已久的&&采石场,我何愧于心呢?

 

火灾当日

 

当日(2012年老清明),吃过早饭,十点左右,我骑着自行车,拉着香烛钱纸、路经恢柳村税收卡子、&&采石场,在采石场那,发现路被挖断,无路可走,只好抬着自行车上了山(我在半路上还碰到卡子上的刘*等两人,相互打了招呼)。那个时候,她们还没有到,我放下自行车,扯了一会野蒜,在去往我父亲坟前的路上,我碰到我并不认识的、看上去像是父子俩的二人在一坟前,我礼貌性的招呼了一下,就扶着自行车走过去了。我在我父亲坟前的林子里,将自行车和东西一放,就在周边瞎逛。在山地里,也坐了好一会。差不多快十一点,妈妈和老婆孩子才上山来。跟家人在山上照了会相之后,我就自个扯野蒜和厥去了,中间还带着孩子往黄冲那边去玩,一路扯野蒜,走了很远。回到父亲坟前的树林,我们还玩了好久,看到几个后来往黄冲方向回去的小孩,在周边扯野蒜。

每次挂地,我都会上山。但是,烧香鸣爆之类的事情,我是不管的。从黄冲那边回来,我将孩子交给老婆,感觉时候也很晚了。我说回去吧!她们说去下我老爷爷那里。我于是扶着自行车跟着她们走了一段,知道她们还要好一会,而我就在距离我老爷爷坟前还有一半路左右的地方放下自行车自个去瞎逛了。

我想找一条好点的路,骑着自行车一路冲回去。往采石场的方向,我是不想的,因为要抬着自行车走好一段路,而且很不好走。我可以选择往恢柳烂泥塘方向,也可以选择往炸药库、往三垅村那个花炮厂的方向。那两个方向,是不用抬着自行车走的。我也可以从大冲回家。

我放下自行车,打算顺着那条从大冲回家的小路去看看。我沿着一条下山的小路,往大冲的方向,一路走。在路的右边,就是一个引线厂。我一边走,就一边在心里掂量,从这条路,能不骑着自行车一路往下冲?或者就那么扶着自行车下山,走一段并不远的下山坡,回去是不是更方便?

感觉拿不定主意,也感觉走大冲方向似乎并不方便,就这么想着,我就返回来,沿着原路,一路走上来了。我的自行车,还得折回几步路。我打算从恢柳方向回去。心意一动,决定去扶自行车。

忽然,我听到了大火烧起的声音,声音的来源,与父亲坟墓的所在,在同一个方向上。我不由一阵紧张。当时就心想:糟了!甚至下意识的还产生疑虑:她们走的时候没弄黑烛火和钱纸!劈里啪啦的响声中,出于一种本能,我拔腿就往那边跑,一边跑就一边大叫:起火了!起火了!起火了!同时,我冲到不远处的一棵小杉树旁,猛的折断了树干。但是,折断的部分,却弄不下来。我于是另寻了一根树枝,往着火点冲去……

我冲过去,才发现着火点,距离父亲的坟墓,有一大段距离,而此时,火正在在我的头顶燃烧。我朝着头顶的大火,疯狂的扑打,扑打……

飞蛾扑火罢了……

在满山齐胸高的茅草中,火的声音太大,蔓延的速度太快,不是人灭火,而是火逼人,猛然想到,她们还在那边挂地,五十多岁的妈妈,老婆,四岁的儿子……

我扶着自行车,疯狂的跑啊跑,一边跑就一边大叫:起火了!快回去!

感觉,整个山的另一边,都是大火在燃烧,我们被驱赶到唯一的安全的退路:&&采石场。一条必须抬着自行车行走过去的无路之路。我让她们走在前面,而我则抬着自行车,很不方便,我落在了后面。

采石场的一角,好几个人,隔岸观火,袖手旁观,远远的站在那儿张望,有人对我妈说:你们还不快走!三垅那边的火已经烧过来了!等下可别冤枉是你们烧的!

 

想太多了吗?

 

一开始扑打的地方,就是第一着火点。

那是不在任一坟墓旁边的。在满山齐胸高的草丛中,施火者倒是极容易隐藏自身动向的。

真的很有些疑虑重重了。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世界。不要去结怨。要懂得恩怨分明。

这把火,就是有人故意放出来烧人的。一箭双雕之计。烧人,烧厂。而这事,不是要林业局插手,而是要县公安局插手的,因为这不是一起山林失火案,而是一起典型的、甚至是有组织和谋划的栽赃、陷害、摸黑、报复干部的案件。

在齐胸高的茅草从中,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婆、一个女人、一个扶着自行车的男人、一个不到四岁的孩子,三垅、恢柳的火烧过来,这里的火烧起来,山坡下是引线厂,唯一的退路,就是采石场方向,而路也被挖土机挖断。

人心险恶。

故意放把火来陷害、摸黑、报复,或者烧死你的人,或者烧掉你的饭碗,或者烧烧你的心,羞辱一把,惩戒一下,往你原有的伤口撒上一把雪白透亮的盐。

如果我是一个哑巴、文盲,我也就只能是含冤而愤了。

人们可以暗暗报恩,也可以暗中搞点小把戏得意的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人好欺的去报怨。

谁愿意往那么坏的地方去想象他人呢?然而事实极有可能就是如此。

在这件事情之中,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谁才是最为恼怒的那个人?是我。

 

厌倦

 

厌倦了所谓的亲友关系,所谓同学关系,怀疑,不信任,甚至认为是因为某事,而被报复。当时一个初中同学找我帮他贷款,联系不上我,另外两个初中同学找到我,要我帮他担保。我当时就拒绝了。他们说他要贷款买车子,但我知道不过是拿去放高利贷,我内心不情愿牵涉进这些事情中去。后来听说,两个同学帮他弄来了银行的款子,而且还似乎参与其中,最终却因放高利贷的那个同学杀人被抓而损失巨大。

 

厌倦了与人斗。与人斗,其乐无有,其苦无边。厌倦了琢磨事,琢磨人,这些人人事事,这些利益纠缠的人人事事,这些真相与想象缠绕的人人事事……

 

厌倦了这种平淡的生活。

所谓的稳定的安康的这样一种生活,没有任何意义。生活太过平淡,也就失去了意义。在这种波澜不惊、涟漪不起、不痒不痛的生活中,你甚至会想:要不要杀个人玩玩?要不要给人捶打捶打?甚至是狠狠的捶打。内心变得残酷,渴望毁灭、终结、杀戮。矛盾重重,而又充满了绝望与冲动。巴不得别人来惹怒自己,巴不得别人将自己闭上绝路,巴不得大大的、甚至是无法收拾的麻烦上身。

一生下来就已经注定,我们没有什么可以得到的,同样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生命本身,往往正是生命所面临的最为惨淡的现状。

无须顾忌什么,哪怕面对即至的死亡,因为这意味着真实的改变现状的机会。

 

……

 

失眠的夜晚。

 

24

 

事情过去很久。

 

又去了趟山上。

 

一片焦黑的山地。无风的午后。

 

不会有真相。真相也已经不再重要。

 

真相就是当前的感受,如一把锋利的刀,现在进行时,切割直面现实的内心。

 

一切人都可以得到原谅。唯一不能得到原谅的是自己。

 

佛所谓邪命,不真不善之类是也。祸福乃自招。

 

整整一个下午。坐在父亲坟前的山石下。阳光下,只留下这一片阴影。

 

只感觉心中难受。

 

思前想后。这十数年来的日子,如过眼烟云。近年来的许多印象深刻的工作经历,记忆如仍未脱离其境。

 

作为干部,不幸生于一个表面和谐实则干群对立的历史时代。选择了这样一种身份,就不得不面对违背内心的生活。你有本事爬的高,捞到钱,人们嫉恨,艳羡,巴结,也欲望利用你捞一点。你没本事爬上去,没本事捞到什么,人们鄙视,轻贱,仍旧憎怨。干部这一身份,几乎人人厌憎,甚至包括你自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二十座坟前走过二十个人,其中十九个,别人不会看到他来了,又走了,只会看到,分明是干部,正是那个理当得到严惩的肇事者。但我却如此不争气的依赖这样一种身份而生活着。屈辱的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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