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企业用铲车碾死农民是法西斯行为

罗竖一 原创 | 2013-03-30 09:56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妇孺皆知,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讲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习近平的这段讲话,当是亿万中华儿女的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

  但是,某些国人却不以为然,而凭借其之钱、权、势成天胡作非为,不时地祸国殃民。

  譬如,据2013年3月28日新华网报道,3月28日下午,中牟县官方发布信息称,3月27日下午,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发生铲车碾人事件后,公安部门当日已介入调查,肇事司机已被拘留,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据记者了解,死者为中牟县姚家乡西春岗村村民宋合义。据死者妹夫介绍,这块地约10亩,由宋合义等3人承包用来种植林木,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一直想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承包这块地,宋合义等人不同意,3月27日,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把铲车直接开到地里,宋合义上前阻拦时被铲车碾死。

  制造上述惨案的有关责任方,最终是否会承担相应的法律,笔者暂时不得而知。然而,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那就是,企业用铲车碾死农民是法西斯行为。

  诚然,肇事司机是直接责任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依照一般逻辑,其应该仅是一个小喽罗,而其身后的指令者才是罪魁祸首。这就像当年的那些德国法西斯分子,尽管其手上都沾满了天下苍生的鲜血,但希特勒才是其时人类最大的公敌,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灾祸的最大制造者。

  历史告诉我们,希特勒的党羽,最终基本都被世界爱好和平的力量剿灭了,而希特勒这个人类的超级魔头可能真的在1945年4月30日自杀身亡了。

  但是,要避免人类悲剧和惨案的再度发生,须从根本上着手。譬如,将上述肇事司机身后的黑手也绳之以法,并彻底铲除产生法西斯行为的土壤;同时,依法追究有关监管方的责任。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无论是河南省有关部门,还是中国其它地方的掌握公权力者,都应该以习近平的上述讲话和党纪国法为其执法行政的准则、指南,严惩诸如企业用铲车碾死农民的法西斯分子及其身后的各种保护伞,而不能搞“替罪羊”式的抓小放大,也不能编造像“躲猫猫”之死、“做梦”之死、“喝开水”之死、“坠楼”之死、“鞋带自杀”之死、“摔跤”之死一样的谎话。(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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