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自治与国家制度安排

郭川宝 原创 | 2013-06-26 14:34 | 收藏 | 投票

  对于行业协会的内部机制,行业协会应当根据规模的大小来确定决策机构的机关应当是会员大会还是理事会。此外,行业协会应当培养自身独特的协会文化,这是行业协会经久不衰的保障,同时也是行业协会防止成员背叛与欺骗的最有效的举措。行业协会为了使自己的自治权获得更多社会公众的认同,平息人们对行业协会自治权运作所带来的对公众利益侵扰的担忧,必须向社会公众展示他的公正性、公开性、责任性以及社会责任。

  行业协会的自治离不开国家的制度供给和安排,国家应当建立一种特许制下的多元行业协会制度,允许在一个行业中自愿设立多个行业协会,但国家在特定时期内只同经过招投标选中的行业协会交涉,同时国家还应当强化对行业协会自治的政策引导。为此,国家一方面应当着力建设现代市场经济,培育多元化的以自我利益为导向的市场经济主体,同时应在社会中塑造独立和自治的文化氛围,提高行业协会追求自治地位的积极性以及社会公众对自治行业协会的推崇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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