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禁止群租是激化中国社会矛盾

罗竖一 原创 | 2013-07-18 15:23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近年来,在中国特色的人口大迁移之背景下,众多城市的群租现象日益普遍。

  “蚁族”之所以委身于群租房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其囊中羞涩,而无力支付“高昂”的房租。

  作为官方,理当千方百计地妥善解决“蚁族”的住房问题。

  可是,据2013年7月18日中国网报道,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群租进行了界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我们不可否认,事实正像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所讲,“群租带来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倍受各方关注,引发了大量信访投诉,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

  但是,依照此规定,包括“北漂”在内的不少“蚁族”,将会失去可以帮其遮挡风雨的那点儿栖身地,而且,其中有些人可能会因此成为流浪者。即使勉强可以支付“高昂”的房租者,十之八九也会因此不堪重负。

  其实,北京官方也深知这些,所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群租又因其低廉的租金和较高的收益在社会上客观存在,相当一部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迫于生活压力无奈选择了群租住房。

  然而,北京官方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了。

  诚然,禁止群租的不仅北京一个城市。何况,早在2010年12月1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就已经明确地提出,“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无论是北京,还是其它省市,其抛出“禁止群租”之说,都是在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

  但是,直言不讳地讲,口口声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某些政府,要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成千上万的“蚁族”搬离群租房,这表明上看是在依法行政,是在解决群租问题,然本质上是在激化中国社会矛盾。因此,笔者罗竖一建议,包括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在内的相关行政单位,都能早日废止禁止群租的相关规定,而不要将群租问题推给原本就很无助的“蚁族”,且积极地饯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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