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儒法并重的市场经济

陆铭 原创 | 2013-09-29 18:47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迈向儒法并重的市场经济

  ——论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发展道路

  无论是过去走过的三十多年,还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都很难相信中国正在完全复制其他国家已经走过的发展道路。当然,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是所有经济发展过程所共同经历的,但是,中国却在自己独特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按照更为正式的说法,中国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研究中国的学者,我们应该努力回答几个问题。首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有什么特色?这些特色,如果有的话,到底是发展意义上的(随着发展水平提高,特色会消失),还是比较体制意义上的(会长期存在)?如果是比较体制意义上的特色,那么,这种特色是什么,是否能够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贡献,并且被其他国家所借鉴?随着中国的国力越来越强,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些问题应该回答清楚。中国认清自己的发展道路,也有利于我们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道构建和谐世界,谋求共同发展。

  这篇文章讨论中国发展道路的社会结构,重点是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与发展的相互关系。关于社会资本,影响最广的一个定义是Putnam等(1993)给出的,“社会网络,信任,以及社会规范是社会资本的主要构成”。社会资本的功能就是促进人们之间的协调功能和合作。这篇文章是对社会资本与发展的相关研究的一个总结,也是我们思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些心得。[1]

  一、社会关系:市场经济下的家庭与宗族

  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是微观个体的行为。就社会资本而言,有几个相关的方面对于理解中国的微观个体行为非常重要。

  社会网络放到中国背景里,我们首先会想到基于亲缘的关系网络。费孝通将中国的社会结构称为“差序格局”,换句话说,中国人的社会网络是以家庭为中心,然后逐渐往外扩散的。在古代中国,关于这种“差序格局” 的等级制度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大清律例》里有关于“九族五服”的明确规定,所谓九族,是指从己身上推至高祖、下推至玄孙,旁推至三从兄弟姐妹共九个世代的父系亲属;五服则是指依尊长及亲疏而分的五种不同等级的服制,在服丧期间,不同身份的亲属对应不同的服制。家庭对于中国人的重要性在很多方面都影响到了人们的行为。比如说养老,这可能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原因,也可能有社会保障体制不足的原因,但不管怎样,我们都得承认在中国家庭养老是非常重要的。于是,从这个动机就衍生出中国人对男孩的偏爱,因为通常男孩未来的收入更高。养孩子越是出于经济动机,家长就越会有重男轻女的现象,这在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普遍性。

  教育投资有类似的道理。在西方国家,读大学的费用常常是通过金融市场借贷的。而中国学生学费的支付和上大学的生活费由父母来出,这意味着中国孩子的教育实际上是父母的投资。这产生了一系列的结果,比如,中国孩子的学习和专业选择缺乏独立性,父母考虑的不是孩子的兴趣,而是考虑读书之后找工作更容易,工资更高。

  中国家庭的储蓄行为也受到影响。在通常情况下,人的储蓄行为表现出与年龄的关系,中年的储蓄率最高,这其中有为了未来养老的目的。可是,实证研究发现,在中国,不是中年人的储蓄率更高,而是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储蓄率更高(Chamonand Prasad,2010)。这并不难理解,中国人的储蓄动机并不只是为了养老,还有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动机,一个是教育,另一个是买房子。教育的储蓄是为了孩子,而老年人储蓄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帮孩子买房子。

  中国人注重家庭,并且按“差序格局”依次注重家族和社群,这在传统社会下形成了基于家族和邻里网络的非正规金融市场,承担了借贷和分担风险的功能。通常当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时候,家庭可以通过金融市场的借贷行为来平滑自己的消费。也就是说,当收入受到一个巨大负向冲击的时候,可以去借钱消费。反之,在收入较多的时候则可以存钱。按这个道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农村)的金融市场是非常不完善的,所以应该看到发展中国家家庭的消费波动非常大。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基于社会网络的非正式金融市场在起类似的作用。中国经常“随礼”,而且“随礼”的钱越来越多。其实“随礼”就是一个非正式的金融市场,当你的孩子结婚了,办几十桌酒席,实际上就是在筹这个孩子结婚的钱。当朋友的孩子结婚,你再把钱还给他们。钱越送越多,相当于是支付了利息。同样是因为非正规金融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居民的消费也没有明显出现与收入共同波动的现象(甘犁等,2007)。

  中国人的差序格局在信任方面有非常明显的表现。有研究就发现,中国人喜欢将人分为团体内部的“圈内人”和团体外部的“圈外人”。在“圈内人”内部是高度信任的,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人,信任水平就非常低(郑也夫、彭泗清等,2003)。

  中国人的这种家庭观念和对于社会网络的依赖很容易被认为只是一个经济发展阶段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特别是农业社会),人们的生活范围和交易范围非常小,而金融市场、社会保障体系等又不发达,所以,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网络只是对于市场体系不完善的替代物。如果是这样,那么,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完善程度提高,就会产生两个结果,一是社会资本本身会发展变化,二是社会资本的作用会被替代。

  二、社会资本与乡村治理:宗族是否仍然起作用?

  传统社会中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基于宗族网络的,并且主要在农村社会起作用。随着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资本本身如何变化?其作用是否被替代?要回答这一问题,让我们先把目光投向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县以下的乡村治理一般依靠宗族网络为载体,依靠儒家伦理等道德规范来实施乡绅自治,这就是所谓的“皇权不下乡”。家族本位的宗族关系网络是这种伦理与自治的基础,曾深深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处事。然而,中国正经历着一场深刻而广泛的社会转型,比如土地制度的改革,村庄基层直选的引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这些变化都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宗族网络。宗族网络本身是否被瓦解了?随着基于规则的现代化市场体制的建立,基于宗族网络的“关系型”乡村治理模式在农村日益发展的今天是否不再起作用了呢?几千年来的历史事实也许可以表明,在激烈的社会变革中,宗族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往往会灵活生存,改革者必须利用它去推进制度转型,而不是试图消灭它。

  我们首先要指出,具有血缘关系的宗族成员之间彼此信任、共享宗族网络内的资源并遵循共同的基于儒家伦理的行为规范,宗族网络兼有社会网络、信任和规范的含义,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资本。关于宗族网络的作用,既有的研究表明,在乡镇企业发展的早期,宗族网络有助于保护产权、降低交易成本(Peng,2004)。宗族网络还影响了传统乡土社会里典型的民间借贷融资,拥有更多社会网络的农民,可以获得非正式的担保和保险,因而将获得更广泛的私人融资渠道,更有可能从事自营工商业(杨汝岱等,2011;马光荣和杨恩艳,2011)。特别要指出的是,随着农村金融逐渐地正规化,宗族网络仍然在发挥作用,甚至影响到了正规借贷的可及性。我们关于温州市洞头县农信社的农户信用评级的研究就发现,如果村民属于该村第一大姓宗族,那么他的信用评级就更有可能较高,从而能获得更高的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周群力,2013)。Pan(2011)的一项研究也发现,大姓宗族成员更容易获得一些政治和经济的优势,比如更容易当选为村干部,更容易获得收入更高的非农就业机会等。

  宗族网络除了影响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还影响了村庄层面的福利水平。由于宗族网络能够提供信任,降低集体行动时的协调成本,因而有利于村庄的公共品提供。我们的一项研究就发现,如果村庄存在大姓宗族,村庄里社区层面公共品的提供概率就会更高(周群力,2013)。[2]这些发现都表明,宗族网络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影响着村庄治理的方方面面。当然,宗族之间存在着界限,宗族成员之间的很强的信任并不会外推到其他的宗族成员身上,Tsai(2002)基于中国南方4个村的案例研究就发现,在那些姓氏较多的杂姓村,村民与村领导之间更容易冲突和不信任。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特点使得宗族网络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是复杂的,并且可能随着农村转型发展的深化而有所变化,需要深入地探讨。

  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后村委会都需经过选举产生。村庄直选的引入作为推进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深刻影响着农村社会经济生活。那么,直选这种“现代的正式的”制度是否会影响到传统的基于宗族的乡村治理模式?研究发现,宗族网络与村庄直选之间很可能是互相影响的。先让我们来思考一下宗族网络是否会影响到村庄直选。一方面,上级领导提名候选人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的方便,往往候选人多来自村庄的大姓宗族。另一方面,选民往往乐于投票给本宗族的候选人,最后胜出的候选人很可能来自于该村的大姓宗族(Pan,2011)。这样,宗族网络就通过影响村庄选举的过程和结果影响到村庄治理的方方面面。反过来说,村庄选举作为宗族力量博弈的平台,又可能会加剧宗族间的冲突,特别是在宗族势力比较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村庄选举甚至会引发村里各宗族派系的恶性争斗。Kennedy(2002)考察村民对选举的满意度时就发现,最不满意的村往往就是有两三个大姓的村。这样一来,村庄直选这一正式制度和村庄宗族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互动就会进一步影响到村庄的治理。

  下面我们以村庄的公共品提供为例,考察宗族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与村庄直选这一正式制度对村庄治理的影响。首先,从集体行动的逻辑看,宗族网络有利于公共品的提供,因为宗族成员之间互相信任,协调成本较低。自古以来,宗族的公田、义庄、义塾等就承担着本宗族成员的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职能。更进一步地,乡绅们作为各宗族网络的领导者,为了在村一级建立非官方的权威而互相竞争,通常会自发地修桥补路,为全体村民提供村级公共品。考虑到宗族网络具有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特点,村庄的宗族网络结构不同,其社区层面的和村庄层面的公共品提供的效果也就不同了。我们区分了宗祠庙宇等社区层面的公共品和通水通电等村庄层面的公共品,研究发现,如果村庄有占比超过总户数的10%的大姓宗族,宗祠庙宇的提供概率更高;而是否有大姓宗族不影响通电通水等公共品的概率。这是因为通电通水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通常是由上级作出的,而宗祠庙宇等的提供决策多由村民自发集体讨论决定并自筹经费(周群力,2013)。

  关于宗族网络与村庄直选的耦合,Tsai(2007)的研究显示,当选的村干部受到村庄内非正式组织的监督和约束,有寺庙、教堂、宗族等民间组织的村庄,其公共品投资的水平更高。Xu and Yao(2009)也有类似的结论,他们发现如果当选的村长来自该村第一大姓宗族,村庄的公共品提供就更多。我们的解释是,公共品提供需要协调集体行动,既需要村委会主任出面牵头,也需要获得多数村民的赞同和出资。大姓宗族的领导者在宗族事务中具有广泛的号召力,也能对其它姓氏宗族形成权威,提供公共品能够帮助他们非正式地获得和巩固这一权威。另外,村庄选举增加了村民对村干部的可问责性,如果不能提供合意的公共品,在位者可能面临下一期被选下台的威胁。这样一来,选举产生的村主任需要对下负责,提供符合村民偏好的公共品。两者结合起来,村庄就既有能力又有意愿去提供这类公共品了。

  基于上述研究,我们认为,在村庄治理的正式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传统的宗族网络的作用不应被忽视。这首先是因为宗族网络会“嵌入”到正式制度中去,影响到正式制度的建立,从而继续发挥作用。其次,宗族网络影响村庄治理的那些机制在制度转型时期仍然存在,比如提供信息、增加信任、建立规范等。

个人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作为咨询专家受聘于世界银行,作为研究员兼职于复旦大学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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