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使中国人敬畏权力而不是法律?

汪华斌 原创 | 2014-10-28 06:27 | 收藏 | 投票

 谁使中国人敬畏权力而不是法律?

------一个电梯女工为接领导而要我们全部下电梯时所说的话带来的思考!

汪华斌

昨天我陪同一位朋友到医院去看望病人,出来时因为病人家属电梯的人实在太多了;于是我们就跑到观光电梯。当我们进去后这里也是满满的,我就说那直接下去吧;谁知我们还没有下两层,这电梯女工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结果电梯就停在了18楼,要我们全部下去转家属电梯;说这电梯要上去接领导了。我说接领导就那么迫切吗?难道不能等我们全部下去了再去接吗?这电梯女工竟然说‘现在的人有谁不听领导的话,因为我们的利益都是领导给的;所以请你们赶快下去,因为我要赶快上去接领导’。我说难道电梯操作规程里有这样的规定吗?为什么领导就那么重要。这位电梯女工说‘我们只听领导的,根本不管什么规程不规程;因为那是写给别人看的’。我目瞪口呆但却也无能为力,所以只能屈服于权力而下电梯;谁叫我们不是这电梯女工的领导呢?

然而无独有偶,当我出来送孙子去青少年宫学画画时;发现今天这里与平常不同,因为刚进去就被里面的工作人员劝离;说今天家长不能在里面坐等了。因为今天上级领导要来这里检查,所以家长们全部只能到外面去等;因为里面全部要清场迎接上级领导。我又一次目瞪口呆,因为上级领导要来;所以家长们只能到外面去等待小孩子放学,这就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我在美国经常见到市长自己到处跑,也没有见到人家美国警察到处清场;因为迎接上级领导清场也是中国特色,这大概又是因为“官本位”的原因吧。

这时我想起了我们社会加快法治进程的号令,因为四中全会已经确定了依法治国的课题。虽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这里聚焦,说它是核心与是引领。然而当全社会的人依然敬畏权力的同时,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又能体现在哪里呢?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可权力成为我们头上的紧箍咒后我们又能依法干什么呢?正因为如此,所以权力者自然而然地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因为法律也是权力者制订的呀,再说也只有权力者才有话语权呀。也正因为如此,公民意识的觉醒不是社会文明的历史性进步;而只有权力者敬畏法律,这才是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我们总说我们社会日常生活中总是暴戾之气与平庸之恶太多,却不知道它的根源就是权力者不知法也不守法造成的。如果权力者每天对着法律反省自身,我们社会还能有这么多的暴戾之气与平庸之恶吗?

我们知道人对社会的判断不是随心所欲,主要还是以自身利益的得失为依据;当法律成为我们公平获取利益并保护我们利益时,人们才会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并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也就是说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权利不是来自于法律的公平竞争;而是来自于权力的施舍。你依附权力就能获取最大的利益,你反对权力则只能一无所有;而这些竟然是以法律的名义运行的结果。在这样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还有人不依附权力而依靠法律吗?

我们知道信仰源自于环境的熏陶,这也是我们社会这些年为什么尽是潜规则盛行;我们听法律的清正廉洁,结果贪污腐败者竟然成为致富带头人;我们听法律的洁身自好,结果生活不好与道德败坏的人竟然得到提拔;我们听法律的监督领导的决策,结果我们竟然遭受到打击报复而排斥出体制。同样我们听法律的公平竞争,可我们社会竟然没有一处有这样的机会;因为连我们社会公开招标都是暗箱操作的结果。这一切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而是被社会实践被教导出来的。正是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才使全社会认识到依附权力才能获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中国特色。在这样中国特色与国情的引领下,我们社会还能有人相信法律而不相信权力吗?

我们不能无视这些年官场腐败对民众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老百姓由激愤而无奈到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权大,还是法大?老百姓不管理论分析,老百姓只以自己的得失为依据。正因为如此,社会公平不仅仅是司法公正的彰显;更应该是权力退出利益之争。因为司法公只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前面的所有防线全部失守;我们还能寄希望于司法公正来拯救全社会吗?社会陷入“权力制约公平”的困境,这才是我们社会的根源。

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集体主义的遮蔽中再现个体了,每一个个体的生存发展都是不可忽略的。今天的社会已经从意识形态的高扬中解放了利益,每一个老百姓的利益诉求都是不可置换的。但是利益的潮水并不能漫过法律的堤坝,财富的追求也不能湮灭道德的光照;我们不能沉湎于社会欲望的极端化、暴戾化之中。今天的社会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所以合法维权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践行。但是如何在多重社会矛盾多样利益冲突中,将这种维权抗争纳入法治社会公共秩序的建构之中的确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为我们还没有从权力主宰社会利益中的困境中走出,所以维权抗争很容易变成与权力抗争的中国特色;从而使法治很难促进社会进步,反而形成社会官民对立的效应。正因为如此,谁来解决权力成为中国人敬畏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法制建设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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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再到民营与股份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管理理论与能力总是在最前排,而且成果又是最多的人。但因为对管理的执着,总是与潜规作斗争;结果失败的人总是我(请看日志连载)。正因为其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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