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主义与新共和主义

蔡天坤 原创 | 2014-11-26 11:47 | 收藏 | 投票

新社会主义与新共和主义
作者: 知原

  现今网络上的左派展开了要不要“新社会主义”的大争论,极左或老左一般认为不需要“新社会主义”,因为有“科学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已经足够了,再搞“新社会主义”是多余的;新左一般较容易理解和接受“新社会主义”。
  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的失败,老左们一般归为斯大林模式或后人对马克思本人思想的误解、误读;而新左们则一般认为在“科学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那里就已经埋下了失败的种子。
  秋石客君则很奇怪,既是“新社会主义”的倡导者,又主张坚持“科学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道路。既然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那就如同朱云川一样直接扛“科学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大旗就行了,何必又搞出个“新社会主义”?
 
  虽然左派内部纷争不断,但有一点似乎越来越成为共识,那就是认识到了传统社会主义片面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而忽视了比它更重要的权力所有制的问题。
  比如秋石客君在其兰州讲座中说,“我认为新社会主义要政治民主,要政治权力公有化。”
  再比如,韩德强在《韩老师带我们走进歌曲背后的世界》一文中说,“我们成立了公有制社会,公有制社会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有权利的社会,而这个权利是有可能被私有化的。最后实际上是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为了阻止权利的私有化,所以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可文化大革命发动的结果呢,权利私有化的进程只是暂时被抑制了,后来实际上是加速了,这就是中国的历史。”(注:这里的“权利”应为“权力”)
 
  说到权力所有制的问题,我们有必要谈谈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区别。
  君主制(英语:Monarchy)是国家最高权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某一个人手里(皇帝、国王、大公、苏丹和沙皇等),这个人的权力有三个最重要的特点:一、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二、权力是终身的;三、权力是世袭的。
  因此,君主制是一种典型的权力私有制,它把国家最高权力当作了某个人或某个家族的私有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即国家”这是君主们的内心表白。中国古代的王朝常常被称之为×家王朝,比如汉朝是刘家王朝,唐朝是李家王朝,宋朝是赵家王朝,明朝是朱家王朝,这体现的是君主制的家族特征。
  君主制得以产生和长存的两个重要条件,一是人有私心,二是血缘关系。人有私心使得人常想把权力攥在自己手里当作自己的私有物,血缘关系使得君主制可以通过血缘继承的方式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人有私心是君主制产生的条件,血缘关系是君主制长存的条件。
  破除君主制的两大法宝就是,一、用法律和制度约束人的私心;二、废除权力世袭制,让权力无法一代一代血缘传承。
 
  与君主制相对立的是共和制。共和制(republicanism),即“共和政体”,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一词的中文翻译是根据《史记·周本纪》的典故,因厉王出奔后召公、周公二相共同执政,有二人或多人共和和平执政之意。拉丁语为res 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相对于“私人事务”(res privata)。这是公民在家庭生活等私人生活领域之外的公共事务领域。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
  历史上是共和主义提出了公与私的问题。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在共和主义看来,国家不应该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应该是天下的公器。任何阶级的专政或某个集团的专政,都是违背共和原则的。
 
  现代公民国家将社会划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在公共领域实行权力公有的共和制,在私人领域注重保护人权,认为每一个人都天然的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私权利或人权,比如“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社会公权力不得侵犯这些私权利。
  君主制国家则没有和不愿区分社会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君主们把持了社会的公共领域,把公权力当作了自己的私有物,掌权的目的不是为社会公众服务,而是满足自己的私欲。另外,它们的权力通常是无限的,可以任意侵犯人的私权利。
 
  近代西方的共和运动,从英国开始,到美国达到了高潮。虽然声称建立了共和国,但是直到马克思时代,这样的共和国是按洛克的标准建立的,即“权力公有+财产私有”。洛克及其信奉者对财产极为崇拜,他认为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
  当时的选举权是有财产资格限制,即只有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人才有选举权,而这样的人是很少的。广大无产阶级由于没有财产因而没有选举权,受尽了资本家的残酷剥削和压迫。马克思和各种社会主义者对此非常不满,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共和国是被资产阶级所把持,是资产阶级压迫和剥削工人阶级的工具,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样的共和国其实也并非真正的“权力公有”,而是资产阶级小集团私有,是假共和国,只不过比它之前政权“一家一姓”私有的君主制政体要进步多了吧了。
  马克思看到了当时的现状,对此深恶痛疾,认为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实现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民主主义看到当时的现状,则主张通过议会斗争的方式改良资本主义社会,为工人争取普选权及社会福利,从而建立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
 
  后来发展的事实是,马克思主义主要影响了俄国、东欧、中国等这些被归为东方的国家,而社会民主主义从内部成功的改良了西方国家,当然苏东等社会主义的外部压力也是不可忽视的。现今的西方国家已不是马克思当年的资本主义社会了,而是人民已享有普选权及高福利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远比苏东社会主义更接近马克思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社会。
  普选权使用西方国家从“资产阶级共和国”进入到了“民主共和国”;福利国家制度则相当于建立了公共的消费资料,即实现了基本消费资料的公有制;上市公司及股市的发展则使得西方国家的生产资料更进一步的走向公有制。
  早在150年前,马克思称“股份制”为“共有制”,并且推测合作制与股份制(共有制)“是向新社会形式的过渡点”。上市公司英文为public-company,直译“公众公司”,叫它“众有制、或社会所有制”更切合实际。从股份制向上市公司的发展,也就是“共有制”向“社会(society)所有制”的发展。股市是语言之外、人类第二大发明,都是社会“共有”、“众有”。
  现今,CEO(首席执行官)的出现代表着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原有经营层手中,人力资本取得了对货币资本的压倒性地位。在国外,对CEO的约束主要不是董事会,而是企业中一个称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机构。这种战略决策委员会才是支持或否定CEO经营决策的主要权力机构。在许多国家,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人员大部分不是企业中的人,更不是企业的出资人,而是社会上从事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业的知名人士。所以说,是人力资本控制了企业,而不是出资人(资本家),出资人的利益仅仅表现在产权的利益回报上。
 
  种种迹象表明,现今的西方无论是在政治制度,还是社会制度或经济制度,都在远离那个所谓的私有制,而是在向公有制方向前进。相反,苏东“社会主义”更象马克思所说的“超级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聪明学者都“心中有数”,但谁也不敢这样说,谁说谁倒霉!东西方都饶不了他!
私有制意味着“每个人对每个人的全面战争”,要终结人们之间的战争,只有每个人都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和私利,从而建立“公共社会”。建立“公共社会”的目的不是让它被某个家族或某个小集团霸占,从而成为欺压人民的工具。而是让它为公众所有,从而成为保护人们私权和私利的工具。这样就必须制订宪法和法律,对公职人员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进行规定和限制,让他们在各自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
 
  新社会主义的使命是继承西方国家的先进成果,努力建成“权力公有+基本消费资料公有+大生产资料公有”的公共社会,我将这样的社会称之谓“大公国”或真正完备的“共和国”。之所以要强调“公”,而非“私”,是因为以前这些原本应该属于国家的“公共领域”的东西被君主或少数权贵和富人霸占了,而成为他们的“私人领域”,从而造成了少数人权倾天下、富可敌国后果,从而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们现今的目的就是要将这些“公共领域”从这些权贵和富人手里夺回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新社会主义也可以称之谓新共和主义。传统的共和主义将自己局限在反对王权,建立“公共政权”的范围内,忽视了私有财产对“公共政权”侵蚀,从而建立的只是资产阶级小集团的“共和国”。这是不符合共和主义的本意的。后来的自由主义者、社会主义者追求普选权的运动才成功的改变了这一状况。
  现今,福利国家制度虽然意味着“基本消费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上市公司、股市的发展则意味着生产资料的“公众化”,CEO、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出现更表明人力资本取得了对货币资本的压倒性地位。但不从根本上解决“按股分红”、“按资分配”的问题,就无法消除巨大的贫富差距,就无法彻底根除私有财产对公权力的侵蚀,以及企业中存在的资本家或管理者对雇员的专制独裁式管理。
  比尔·盖茨说,20年内机器人将替代很多人类工作。目前机器人正在逐渐步入工厂、步入人们的生活。从电脑、互联网、手机迅猛发展的历程,我们相信用不了多少年机器人将逐渐替代我们的工作。
  如果继续保留“按股分红”、“按资分配”,那么资本家和管理者将越来越不再需要工人为他们打工,那么谁来养活工人?仅仅靠现有的“福利国家制度”恐怕已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工人与资本家、管理者的矛盾将再次增大。
  我以前在网上接触过某些右翼网友,他们在研究如何在企业里实行“宪政”、“分权制衡”、“共和”、“民主”等等。我相信这是未来西方大企业发展的趋势,至于小企业可能会保留生产资料私有制。
  科技进步应该是让所有人都享受好处,而不是只让少数权贵、资本家、管理者享受好处,广大人民倒霉。在机器人普及的未来,大部分人的生活将更多的来源于社会福利,而不是工资收入。人们将有更多的时间休闲、娱乐,享受生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而不是成为工作的奴隶。
  为了保证社会的良性发展,必须将福利国家制度建成一种扬善惩恶的制度。即,人们可以不劳动而生活的富足,但不可以做坏事,做坏事是要受到惩罚的,不仅法律的惩罚,还有减少福利待遇方面的惩罚;相应的做好事的应提高福利待遇,以鼓励人们行善。

来源:http://www.ctk3.cn

个人简介
笔名:知原,1975年生,湖北钟祥人。著名网络思想家,著有《中华复兴方略》、《哲学思考》、《从血缘治国向能力治国的转变》、《中国:问题与出路》、《新社会主义》、《十字路口的中国出路》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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