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维护党纪国法者要坚信邪不压正

罗竖一 原创 | 2014-12-05 13:55 | 收藏 | 投票

作者:罗竖一 飞天评论员

  党纪国法,是现代众多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有序、健康、快速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有关群体理当自觉地维护党纪国法。

  然而,现实有时却是非常残酷的,尤其是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而“腐败和反腐败两军对垒,呈“胶着状态”之非常时期的中国,更是不乏触犯党纪国法者,或者意欲挑战党纪国法者。

  譬如,据2014年12月4日《新京报》新媒体报道,中纪委原常委祁培文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中纪委在案件调查中遇到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安全问题的确需要考虑”。祁培文介绍,巡视组在地方还曾收到恐吓信,被威胁没有“好下场”:“我们在一个省里巡视,有人给我写信说,这个地方没有你做的事儿,玩一玩回去吧,你要是不回去,没有好下场”。

  在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而上至正副国级的“大老虎”都被拿下,且中央尚在深挖最高层面“老虎窝”的大背景下,其它的“老虎”、“苍蝇”,居然还敢威胁、恐吓中央巡视组,公然跟中央叫板,这既是做垂死挣扎,又是严重地触犯党纪国法。

  其实,2014年11月30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大会上所讲的,“从最近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人还不收敛、不收手”,反映的也是一些官场蛀虫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

  面对诸如此类的残酷现实,无论是某些领导干部,还是一些民间人士,普遍都会对“老虎”“苍蝇”的查处,对触犯党纪国法者的惩治等产生怀疑,甚至会严重地不相信。

  譬如,据中国网等多家媒体报道,2014年11月26日上午,以饱含血泪之万言书形式喊冤的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10.9”惨案死者家属高金仓,就对当地官方是否能依照党纪国法查处一起致使其两个弟弟一死一重伤的交通惨案,产生了怀疑:“2014年1月23日,我与道南学堂几位老师在县城拍摄挽救世道人心的记录片《痴花鬘》间隙,也曾经遭遇过一次交通是故引发的祸事。谁知最后,不仅施暴者逍遥法外,而作为受害者的我们,非但没有得到丝毫的慰藉,相反还受到了第二次伤害。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心都会滴血。这次的惨案,尽管有点安慰人心的是,据说要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了,但作为小老百姓,真不知庄浪官方会不会秉公执法,能否替我们受害方讨回一个公道”。高金仓满脸无奈地说。

  当然,我们现在可以有更多欣慰的是,亿万中华儿女,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集体的正确领导下,终于迎来了中国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国家宪法日”,而且,中国官方和社会各界,也在2014年12月4日,即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以不尽相同的形式纷纷表示将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会身体力行地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尤其注意的是,在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更加明确地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些,意味着全党全国对于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终于有了共同的深刻认识。同时,表明对宪法的宣传教育,今后不再是某个部门、单位的事,而是整个国家的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简言之,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正能量,将会越聚越多,维护或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和行动者将会愈来愈多。

  实际上,智慧非同寻常的中国古人早就发现了“邪不压正”的自然之道、宇宙规律,而佛家也早就明确告诉世人,“恶有恶报”。古今中外无数的邪恶分子,最终被绳之以法,或者被推上刑场之铁的事实,一再地证明“邪不压正”、“恶有恶报”是永远也颠簸不破的至理。尽管不少邪恶分子在某些时段内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有的甚至是“位极人臣”而坏事做绝。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维护党纪国法者要坚信邪不压正,也就是任何一个维护党纪国法者,都要坚信“恶有恶报,不是不报,乃是时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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