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郭美美事件不能留下任何疑团

罗竖一 原创 | 2014-08-04 15:58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自从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爆发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及其有关方面,可能基本上都恨死郭美美了。在2013年4月28日上午,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甚至当众放出狠话:“如果两到三年,还是不能翻转‘黑十字’印象的话,我自动请求辞职!”

  当初赵白鸽之所以放出上述狠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郭美美事件之负面影响给了其比较大的压力。尽管很多地球人都知晓的是,在2014年的换届选举中,赵白鸽能否继续出任常务副会长还是两说。换言之,从2013年算起,“两到三年”后,赵白鸽在中国红十字会是不是还有职可辞,尚不得而知。

  时至今日,相关情势如何呢?

  据新华网等众多媒体报道,2014年8月3日晚,北京警方证实,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调查结果及郭美美供述显示:她与中国红十字会毫无关系。“因为虚荣心,导致红十字会这几年名誉受损这么严重。把真相说出来,还红会一个清白,深深说一声很对不起。”

  郭美美在“大墙”里面抛出的前述言语,经过媒体和其它渠道的给力,定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翻转“黑十字”的形象。也就是说,赵白鸽可以高枕无忧地继续稳坐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之宝座了。

  然而,北京警方调查表明,在王军包养郭美美的同年,与王军相识的翁涛在北京收购了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隶属于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王军说,在翁涛的劝说下,他投资500万参股。在此期间,翁涛负责为公司招聘员工,而郭美美要求做CEO,王军告诉她做什么都行。

  王军包养郭美美之事属于私德,中国红十字会起初可能并不知情,然依照一般逻辑,中国红十字会此后应该是知情的。而且,谁都知道,给中国红十字会造成莫大负面影响的人就是郭美美。

  但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何仅撤销中国商业红十字会,而一直“忍气吞声”地任由郭美美继续“黑”其,却未深入调查郭美美事件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郭美美放出诸如“只要红十字会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十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资料我已寄到美国,有胆的你们放马过来!”之类的狠话以后,中国红十字会依然在那里“装聋卖哑”。其中究竟有无隐情呢?作为常务副会长的赵白鸽,为何没有让中国红十字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提起诉讼郭美美呢?

  就一定角度而言,搞得中国红十字会坐卧不宁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之虚职,是郭美美拿她的肉体换来的,是王军扔给郭美美的“冥币” 。

  可郭美美凭借之,却将中国红十字会搅得翻天覆地,甚至在一定层面上,给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带来了不小的危害。

  正因如此,2014年8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才会直言道:“我们希望,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仅还红会一个清白,同时也给全社会一个重塑诚信体系的机会。”

  从北京警方目前已经披露的有关信息来看,郭美美可能真的没有传说中的那些“大背景”,但是,在郭美美客观上危害中国红十字会,以及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几年时间里,有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不可否认,郭美美涉嫌赌博罪,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其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命运。何况,贴在郭美美身上的“被包养”、“性交易”等标签,已经全球皆知了。换言之,郭美美不但可能会被送进监狱,而且已经是臭名远扬。

  将郭美美绳之以法,是中国官方的应有之举;让郭美美这样的价值观扭曲者遭受口诛笔伐,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可郭美美事件留下的诸多疑团,依然待解。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郭美美事件不能留下任何疑团。否则,不仅会继续危害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其它公益慈善结构的形象,而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且会伤害民意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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