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治国论

蔡天坤 原创 | 2015-03-06 21:49 | 收藏 | 投票

  我的社会政治思想最初是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占地招工”、“内招制”、“官员子女当官员”的纳闷和不满,和对柏拉图《理想国》中由杰出人才治理国家思想的认同,以及对中国传统宗法社会、血缘等级社会的反叛。所以我最初将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定名为“理想国”,主张“能力治国”,并于2000年写了《能力治国与血缘治国》和《理想国》这两篇代表我早期社会政治思想的文章。
  《能力治国与血缘治国》是描述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血缘治国和能力治国的斗争史。文章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血缘治国”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的倒“U”字型的发展历程;“能力治国”则相反,经历了一个“由强到弱,再由弱到强”的正“U”字型的发展历程。未来的社会必然是完全消灭了血缘治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能力治国的时代。《理想国》则从十个方面系统的阐述了我早期的理想社会和社会政治思想。

  我的母亲是一位城区农民,在城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城区的扩大农田逐渐被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所占和用作修路、盖房子。在占地的过程中会给农民一些补偿,“占地招工”就是一项重要补偿,即如果农田被某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所占,这个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会安排一些农民的子女到该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上班。我读初中和高中阶段是我母亲所在的生产队“占地招工”的高峰期,在我高中毕业时“占地招工”就处于尾声了,我母亲所在的生产队的农田基本上被占的差不多了。
  我的父亲是原电力局工人,后随着企业化更名为电力公司,再后则更名为国家电网。电力行业是大家心目中所谓的好单位,在我读初中和高中时,当时流行着“内招制”,即父母有一方是电力局职工,子女吃商品粮的,不论学习好坏、能力强弱都可以很容易的内招到电力局上班。但到了我高中毕业时,无权无势的普通电力局职工子女“内招”已经变得很困难了,每年虽有十余个招工指标,但都被一些有权有势的官员弄去给其亲属(非子女)或一些非电力系统的关系户。
  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说很多国家的重大政策都是在我们这些七十年代中旬出生的人的关键时期改的。我对此是深有体会,比我大几岁的人会有很多很好的机会,比我小几岁的人机会已很少,除非关系很硬或运气非常好。我正好是七五年出生的,我在人生的关键时期是有一些好机会的,但已经比较少,把握的不好就失去了,而恰恰我都没能把握好,所以才沦落到如今的地步。

  这种生活经历使我很纳闷,怎么社会不是根据人们的兴趣和爱好,凭能力找工作,而是完全由其父母的因素决定?在我看来,社会根据人们的兴趣和爱好不同,将每个人按其能力的大小和种类不同分配到最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当我高中结业后,在我读了很多校外的书,接触到柏拉图《理想国》中由杰出人才治理国家的思想时大受感动,我感到柏拉图帮我说出了我内心深处而没有表达出来的观点。我将柏拉图杰出人才治国的思想改造成“能力治国”思想。
  根据我的生活经历,以及对历史的了解,我认为社会之所以没有能实现能力治国,是因为“血缘治国”的原因。即由于血缘亲情的影响,有能力的人在打天下或赚取大量财富之后,在选取继承人时,不是选取的与其同样有能力的人,而选择的自己的子女。正是这个原因搅乱了整个国家的治理。
  国家的存在不是根据每个人兴趣爱好的不同、能力大小和种类的不同,尽量的让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其特长和展现其能力,让每个人都能过上最幸福的生活和社会得到最佳治理。而仅仅是为了让极少数有权有势和有钱的人及其子女过上穷奢极欲的生活,让大多数无权无势的人遭殃。这是人类的悲剧,这样的国家是不可能得到良性治理的,而只可能循环。
  人类社会的一切不幸,如果除去自然因素之外,从人类社会制度自身找原因的话,其从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世袭制造成的。由于世袭制缺乏遗传依据,世袭制导致的后果是,人类社会的两大重要资源——权力和财产不是由人的能力和努力获取的,而是由其出身和血统决定的。在这样的社会里,高贵家庭出生的人,其一生的绝大部分时光是在享受其父母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相反,贫贱家庭出生的人,其一生的绝大部分时光是在与其命运抗争。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消灭权力和财产的世袭制,实行能力治国。

  在思考“能力治国社会”的对立面——“血缘治国社会”时,我很自然的发现了它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结合点。“能力治国社会”主要反对的是“血缘治国社会”的权力世袭制和财产世袭制,而苏东等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反对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权力世袭制和财产世袭制其实也是一种私有制。
  私有制有“强”有“弱”,只能个人占有而不能在家族中世代相传的权力或财产,是一种“弱”私有制,这种私有制仅为个人性质的私有制;不仅个人占有还可以在家族中世代相传的权力或财产是一种“强”私有制,这种私有制又可以称之谓家族性质的私有制。因此,“血缘治国社会”的权力世袭制和财产世袭制,其实是一种“强”权力私有制和“强”财产私有制,“能力治国社会”主要反对的就是“强”权力私有制和“强”财产私有制。苏东等社会主义主要反对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而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是 “弱”财产私有制的一种——另一种“弱”财产私有制是消费资料私有制。
  我认为在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下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获取权力、社会地位和财产具有正当性,这也是一个良性社会所必须的,所以我并不反对一定限度的那种“弱”权力私有制和“弱”财产私有制。不正当的是由于出身的优越、血缘优势而可以不劳而获从其父母那里继承权力、社会地位和财产,我反对的是这种“强”权力私有制和“强”财产私有制。我认为人类社会长时间没能得到良性治理从根本上讲就是由此造成的,我心中的理想社会就是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通过个人的能力和努力获取相应的权力、社会地位和财富的“公有制”社会。
  这一时期我想过我的这一思想可以称之谓“新社会主义”,因为我的这种社会主义观确实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做出了重大改造。但当时我觉得“社会主义”已被苏联东欧等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搞臭,所以一直不大愿意使用这一名词。直到看到了《何新最新言论:用新社会主义取代新国家主义》一文,这唤醒了我以前一些潜在想法,毕竟“新社会主义”还是挺符合我的社会政治思想的要义的。

  我在思考“私有制”和“公有制”的问题时还想过将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定名为“大公国”,因为我要建立的理想社会可以表述为“政治公有制+经济公有制”。但同样由于公有制一词已被苏联东欧等搞臭,所以一直也没有公开使用这一名词。
  现在越来越觉得“大公国”要比“理想国”、“能力治国社会”一词更能体现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我在早年专门写一过篇文章——《能力治国思想并非精英主义》,将自己与精英主义划开,后来逐渐融入了“福利国家”的思想,而这部分是单纯的“能力治国”思想无法包容的。
  纯“能力治国”思想是一种弱肉强食的动物思想,它要求整个社会完全根据人们的能力来治理,对于没有能力的缺乏保护。另外缺乏风险分担思想。人生在世要想成就事业并不全凭能力,还要靠大环境和机运,也会遇到一些不可测的风险。“福利国家”思想则不同,它要求保护弱者,以及对机运不好的人分担风险,让不论有能力的人,还是没有能力的人都有基本的社会保障。事实上,从科学的角度讲,弱者、残疾人也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对于“福利国家制度”,我不主张对恶人也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而是主张将其改造成“扬善惩恶”的制度。即对做善事多和大的人要适当提高其福利待遇,对做恶事多和大的人要适当减少其福利待遇,以鼓励人们多做善事和少做恶事。
  但对于能力低下的人和残疾人,我主张社会应给予适当补偿。我们毕竟不是动物,而是人类,再加上现在科技很发达,让能力低下的人、残疾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并不是难事。
  福利国家制度从本质上来讲其实是家庭职能的社会化,即将血缘社会里由以家庭为核心承担人的生老病死、受教育等重要职能转变为社会的职能、国家的职能,是破除血缘治国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宝。
  福利国家制度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种“消费资料公有制”,只是不是所有的消费资料都公有,而是基本消费资料公有。这种“消费资料公有制”要比“生产资料公有制”意义更大,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间接的影响我们的生活,而“消费资料公有制”则是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并且是作为替代传统的“家庭职能”的更为先进的制度。

  “大公国”是我心目中替代“理想国”的理想社会,但现实的国家治理方式我则主张用“科学治国”来替代“能力治国”。即用符合“科学”的方式来治理国家,毕竟我们还要强调对弱者的保护,以及对风险的分担。纯“能力治国”并非完全“科学”的,真正的“科学治国”是建立在完善的福利国家制度基础上的“能力治国”。但不强调“能力治国”,而只强调社会福利,则建立的是一个没有效率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发展前景的。
  一个只会透支社会财富,而不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的社会是经不起折腾的。只有在福利国家制度基础上强调“能力治国”,让有能力的人多为社会创造财富,人们才能分享更多的社会财富。科学治国的要义就是要在鼓励人们创造财富与分享财富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个人简介
笔名:知原,1975年生,湖北钟祥人。著名网络思想家,著有《中华复兴方略》、《哲学思考》、《从血缘治国向能力治国的转变》、《中国:问题与出路》、《新社会主义》、《十字路口的中国出路》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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