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拍摄城管执法手机被抢

李长学 原创 | 2015-06-19 17:07 | 收藏 | 投票

        

武汉晚报讯连日来,家住新洲阳逻的宋先生及家人多次前往新洲区城管部门交涉,终于在15日中午讨回了自己的手机。14日下午,他对城管执法人员拍照时,被对方抢走了手机,人也受了伤。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在中山医院阳逻院区见到了宋先生。宋先生头部和腰部均有外伤,并称一直头晕。手机被抢后,里面一些资料也被删除了。

14日下午2点,宋先生开车经过阳逻街军安道东方花园小区门口时,看到城管队员正在对违规作业的施工项目进行执法,他于是停车、摇下车窗,拿出手机对着城管队员拍照。两名城管队员看到其举动后,便上前与其理论。

宋先生说,后来越来越多的城管队员围了上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宋先生受伤,手机也被抢走。周边居民看情况不对,打电话报警,民警向宋先生了解情况后,安排其进入中山医院阳逻院区治疗。

“手机中有我重要的资料和个人信息。”宋先生的家属为了方便联系,15日中午便来到阳逻综合执法大队要回了手机。 “城管有什么权力没收我的手机?”宋先生现在虽然讨回了手机,可是他依旧很不解。

记者随后与宋先生的家属来到阳逻办事处的城管部门,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收缴宋先生手机的城管领导目前不在,他解释说:“由于当天被执法对象不配合执法,才引起了双方的冲突。宋先生当时看到的过程不全面,因此拍照会引起误会。”

记者问城管执法人员是否有权力没收过路者的手机时,该工作人员回答:“我可以要求你删除资料,但我不是把手机还给你了吗?”对于争抢手机,导致冲突中宋先生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时报了警,由派出所负责协调。

针对此事,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城管作为职能部门,执法行动理应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公民也有权利去监督。如果遇到城管暴力执法,公民用手机拍照并不违法,反而值得提倡。这种行为也并未侵犯城管人员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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