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们的工资总“拖后腿”

刘植荣 原创 | 2016-01-17 22:27 | 收藏 | 投票

 为何我们的工资总“拖后腿”

作者:刘植荣 微信号:zhirong-liu

近日,众多媒体转发了央视一则新闻,称“2016年中国员工工资将平均增长8%,涨幅全球第一”,还称,去年秋季全国32个主要城市平均月薪是6700元,北京以8894元稳居榜首。这一工资数据遭到广泛质疑。

报道中“32个主要城市”并未指明是哪32个城市,我们即使按GDP排在前32位的城市计算(由于统计部门2015年数据尚未公布,我们姑且用2014年数据),2014年上海市GDP23568亿元排第1位,徐州市GDP4964亿元排第32位,中国最富裕的32个城市GDP总量为293300亿元,人口为33463.59万,人均GDP8.76万元。2014年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占全国136782万人口的56.5%。我们且把这32个城市的就业率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这32个城市就业人口约为18906.93万,月薪6700元也就是年薪8.04万元,这32个城市的工资总额为152012亿元,占GDP51.8%

国家统计局最近更新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GDP640697亿元,其中居民消费242927亿元,居民存款增加额37660亿元,居民消费加上居民存款增加额大致等于居民收入,则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总额为280587亿元,占GDP43.8%。由于收入里除了工资外还有财产性收入等,所以,中国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不会超过GDP43.8%。可见,说“32个主要城市平均月薪是6700元”高估了实际工资。

百姓感觉自己又“拖后腿”了还与统计方法有关。中国工资统计让人很难看懂,什么“城镇就业人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农民工”“外出农民工”等,都是分开独立统计。根据《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工资统计范围为法人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虽然近几年工资统计口径扩大,但仍没有涵盖所有劳动者,更没有把所有劳动者放到一个统计表里进行统计,如,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对“就业人员”的注释里就写着“城镇单位数据不含私营单位”。统计部门发布的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如你不在“城镇单位”上班,当然就没有把你的工资统计进去。这就是每当统计部门发布工资统计数据时,很多劳动者认为自己“拖后腿”的一个原因。

还有,统计部门如果只公布平均工资,而不公布工资中位数,这也让一些劳动者感觉数据不可信。假如一个社会只有5个劳动者,A月薪2000元,B月薪2500元,C月薪3000元,D月薪3500元,E月薪50万元,那么,全社会劳动者平均月薪是10.22万元。ABCD四个人当然感觉自己“拖后腿”了,尽管统计数据正确。由于拿低工资的人被拿高工资的人拔高了一大截,这让众多劳动者认为工资统计水分太大。其实,工资统计中位数更能准确反映全社会劳动者的工资分布,上面的例子工资中位数就是3000元,也就是说,多数劳动者的月薪在3000元上下浮动。

2014年全国私营单位和个体就业人员24975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仅18277.8万,另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就业人员34000.2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3.7%,只统计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反映全社会劳动者的工资全貌。所以,统计部门必须把全社会就业人员的工资放到一个表里统计,不但计算出平均工资,还要找出工资中位数。实际上,2014年居民收入总额为280587亿元,77253万就业人员平均月收入3025元,这还包括财产性收入等,如果平均工资超过这个数就没有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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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qq:3279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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