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一则报道,说的是某女毕业于北京语言大学,她在就读研究生期间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孩子。她毕业后找工作,原本以为自己带着娃的已婚女人,可能找工作时候受到歧视,结果相反。“从面试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有孩子是我一个很大的加分项。”她说,没有婚假、产假,相对稳定,是与其他竞争者在竞争中的优势,也成为用人单位最终录用的重要依据。“有了孩子后,无形中增添的成熟和沉稳,以及那份责任心,也是吸引用人单位的重要因素。”
这样的结局应该算得上是颠覆性的。从以往的就业情况看,女性一旦结婚生子,用人单位总以为女人拖家带口不能集中精力工作,于是,招女员工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未婚女青年。然而时过境迁,今天的用人单位逆历史而动。不过其想法倒是更是在、更精明了。
咋一看,很多人会兴高采烈,尤其是那些已婚生育的人会很高兴。但是,说到底,这个问题还是变相歧视女性的一个翻版。
为何要这样说?道理很简单,女性与男性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贡献便是承担了人口再生产的重任,也因此使得人类社会得以繁衍和延续。女性身上的这种生育价值在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被忽视了。而当她们面临着就业选择时候,用人单位都把她们当成男性一样来要求,一旦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便被淘汰掉。这是其一。其二,即便将她们当成女性,也要尽可能获取她们身上的劳动价值。从过去的用工单位偏向选择未婚女性,到今天很多单位选择已婚生育女性,虽然名义上有所变化,但是其实质是如出一撤。都是漠视女性的生育价值而变相歧视女性。
这么看来,有娃的女性好就业其实也不值得高兴,只能说今天的用人单位变得更加精明而已,其骨子里面的性别歧视并没有改变,所改变的只是将这种歧视变得更加隐蔽而已。社会发展到今天,应该不再有女性性别歧视,社会提倡男女平等,真正的平等就在于尊重女性的生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