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还是去天堂?

刘植荣 原创 | 2016-07-07 14:45 | 收藏 | 投票

去医院还是去天堂?

作者:刘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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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战斗机飞行员史蒂夫·斯诺与神经外科医生米歇尔·孟相爱结婚,2010825日生下女儿朱莉安娜。不幸正悄悄降临,朱莉安娜2岁时还不能独立行走,医院确诊为进行性神经性肌萎缩综合征,这种病目前尚无治疗方法。

朱莉安娜的病情发展到几乎全身肌肉丧失功能,吃饭要用导食管向胃里注射营养剂,呼吸则靠呼吸机。每当感染就要到医院吸痰急救,给弱小的生命带来巨大的痛苦。她常对父母讲:“我最讨厌医院,尤其是吸痰。”

朱莉安娜4岁时,医生对她父母讲,如果再次感染风险会加大,也许救不过来,即使救过来,生命也不会延续太久了。

斯诺一家是虔诚的基督教家庭,朱莉安娜常唱赞美诗歌。一天,母亲问4岁的女儿,如果再发病,是去医院呢还留在家里,去医院可以再回家,如果呆在家里就会去天堂。女儿不假思索地告诉母亲,不去医院,要去天堂,有上帝陪伴和照顾并不孤独。

2016612夜,朱莉安娜再次感染,父母尊重女儿的意愿,没有把她送医院。14日凌晨,朱莉安娜在母亲的怀抱中平静地永远闭上了双眼。

这个感人的故事解释了对死亡的一种态度,但它也存在伦理甚至法律上的瑕疵。如果朱莉安娜是成年人,没问题,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但作为4岁的儿童,是否应该尊重她自己选择的死亡方式?

儿童的理性尚未被唤醒,他们对事务的判断主要来自感官的感受。儿童畏惧黑暗,因为黑暗隐藏了父母和熟悉的物件,使他们感到孤立无援;但儿童不会畏惧死亡,因为他们尚无法理解死亡是个什么概念,也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生命、死亡与宗教等这些深奥的哲学问题4岁的儿童根本无法弄明白,对患上绝症的朱莉安娜来说,与其去医院抢救遭罪,还不如在家等死,她只能凭自己的亲身感受或母亲的谈话暗示进行取舍:去医院很痛苦,去天堂很美好,当然选择去天堂。别说是绝症,就是一般疾病,相信很多孩子也会选择去天堂而不是去医院。儿童生病去医院大都吓得要死,尤其怕打针,哭喊挣扎着不去。这时,难道父母就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不送孩子去医院治疗?

正因为理性尚未被唤醒的儿童不具备判断是非曲直的智力,所以,哪怕他们犯罪也不负刑事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履行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的照顾义务,根据子女的年龄和他们的具体要求,从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决定是否应该尊重这种意愿,也就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对儿童的意见应按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恰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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