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毛钱的那些事(散文)

潘国尧 原创 | 2017-10-19 04:44 | 收藏 | 投票

 2毛钱的那些事(散文)

 

/潘国尧

 

准备回老家前整理行李,把总是随身带的几本书从书架上撤下来,拍打拍打灰尘,再塞到行李箱里,拍着拍着,忽然在一本1982年买的朱光潜美学论著中掉下一张2毛钱的旧币,看到那淡绿色的印有长江大桥的票面,便如获至宝般的开心。

这种开心当然不是偶尔捡着钱的那种意外,2毛钱,在动辄成千上万亿投资的今天还能算钱吗?

但在三十多年前,2毛钱还是张不可忽视的票面,“公社社员”一个壮劳力面朝黄土背朝天干一天,不也就是几毛钱的获得吗?就是以最低的消费标准,2毛钱彼时至少可以打两斤绍兴黄酒,可以买一包雄狮牌香烟,或者去小饭馆里叫一海碗榨菜肉丝面,把自己整个水饱。

老衲郑重地从地上捡起这张已经很不挺括的毛票,然后像见着老朋友似的对着它发呆,好多关于一毛钱或者两毛钱的破事就一幕幕地在眼前再现。

 

记得13岁或者12岁的那年吧,真是记不清楚了,那可是过去了四十多年的事了。有一次帮母亲挑了一担米糠到镇上去卖,米糠记得是2分钱一斤,卖给了一个家里养猪的家伙。那担米糠大概有七八十斤,母亲相信她儿子的计算能力,收了买家一块多钱后就把米糠让给了对方。

回家的路上,母亲有点不放心,自己七算八算,发现对方少给了2毛钱,就疯了一样转回去在镇上找那个买家,可是集市已散,怎么找也没找着。

母亲就一路唠叨着那2毛钱,说“二棺材”傻蛋一个,读书都读到了屁眼上。

为了这白送给人的2毛钱,在之后的好多天中,母亲见到我就莫名的发脾气,就是吃饭时我喝粥多盛了一碗,她也要翻我白眼,说算钱错算给别人2毛钱,钱筒倒背的傻蛋倒是挺能“食饥”的。

那年过年的时候,照例母亲是要给几个孩子2毛钱压岁钱的,轮到我的时候,母亲就说你的不能给了。我说为什么?母亲说开春的时候你把2毛钱错算给了买米糠的,得扣除。我说这事都快过去一年了,娘你还记着?母亲说,这2毛钱我都心疼了一年了!

 

17岁那年第一次参加高考,没考上,但是分数够读县中的文科补习班,父亲说第一年没考上,兴许第二年就考上了,就决定让我去读补习班。县中有两个地点,我读补习班的那个县中不在城里,而是在离县城有20里路的一个山谷中,那就是著名的春晖中学。那会儿每个月都要回一趟家背米,有一次正赶上天下大雪,路很难走,从老家到县城有30里路,走完这一程,天已经黑了,肚子也饿了,想到剩下还有20里更难走的路,我就决定在县城里下一趟馆子。

这是需要下很大决心的一件事,下馆子在当时可是要被人骂“败家子”的呐。我伸手在贴身的衬衫口袋里摸到了一块钱,那还是父亲上个月给的,一直舍不得把它捣开了。父亲当时是县航运公司内河船队的水手,每月有50多元的工资,那时在我们村里也算是能人了,很多人家四、五口壮劳力在生产队干一年可能也赚不到50元钱。

父亲给我一块钱的时候是有要求的,就是霉干菜吃腻了可以去食堂打点有油水的菜。那会儿食堂里的冬瓜白菜啥的是3分钱一大勺子,虽不见荤腥,却也是过油炒出来的,多少带点营养。除此之外,父亲的船队每个月要回一次县城,每次回来总要到学校来看看我,顺便给我捎点他从单位食堂里打的有油水的菜。有时不带菜,就给我一块钱或者两块钱。

我怀揣着一块钱去县城最热闹的十字路口,找到了东风饭店,下雪天,也没客人,饭店准备打烊了,我转到取菜窗口问师傅还做不做菜?师傅说可以做,但剩他一个人了,只能做一个菜了。我说什么菜?师傅说肥肉炒白菜。我问多少钱,师傅说2毛钱。我就把那还带着体温的一块钱递上去,师傅找给我42毛钱。

白菜是那种老家村庄周围的自留地里到处都能看到的“高脚白”,肉是几乎不带半点瘦肉的真正的肥肉。大概是因为最后的关门客,师傅炒的那盘菜那叫一个扎实。17岁是怎么也吃不饱的年纪,何况又在雪地里扛着几十斤米步行了一个下午。那时饭店的规矩,吃炒菜米饭自己可以随便打。就着肥肉白菜,17岁的老衲吞下了4大碗米饭,尽管这样,那一大盘肥肉炒白菜还是只吃掉了一半左右。

吃饱后,我向师傅要了几张油纸,把那吃剩的菜滤掉汤汁包起来。天冷,那些肉菜很快就冻上了,我把菜包好塞到米袋里继续赶路。第二天早上淘米蒸中饭的时候,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撒一把霉干菜进去,而是把昨晚的那包肉菜扣进了饭盒中。中午的那一盒饭油汪汪的香气扑鼻,别提有多好吃了!

因为花2毛钱吃了这么一顿大餐,这一月我就再也没有在食堂里打过一回带油水的菜。这2毛钱的肉菜,油水悠长啊。

 

19岁那年考上了家乡唯一的一所大学,就是师范专科学校。有一天跟几个室友打扑克打到了晚上12点,大家肚子都饿了,筹划着去街上吃碗面条。但是刚好是月底,大家都囊中羞涩,每个人都在拼命地翻箱倒柜,但搜出来的大多是12分的小镚儿,连5分的都很少。我读补习班时就一直是同室的国龙从塞在枕头下的一堆脏衣口袋里翻出了一张2毛钱。见有人出了2毛钱,几个室友也变戏法一样的又出了好几张1毛或者2毛的大钱来。

那会儿古城的小饭馆是彻夜不关门的,室友4人凑足了一块多钱,每人要了一碗阳春面,合36分钱,剩下的几个钱去隔壁的杂货店里买了一斤花生米,又打了5斤黄酒。那时黄酒也只要8分钱一斤。就这样,四个人大概总共花了一块多钱,竟然混得酒酣肚饱。那碗阳春面的味道和吃面时的场景,还在此后的岁月中不止一次的出现在老衲的梦中。

为了圆这个梦,有一年回老家,搭朋友的便车,车子路过古城,我特意下车去南城找那个小饭馆,但是到处都是大楼,全然没了小饭馆的影子。最后是在仿照古城周老先生一篇蜚声海内外的小说《孔乙己》里描述的咸亨酒店里,花了百把块钱,坐在长条凳子上,品陈年元红老酒,吃古城特有的臭豆腐和醉鸡,还有茴香豆等。一个人吃了半天,却全然吃不出30多年前的那种滋味了。

 

1984年已经参加工作了,那时胞弟也顶替老父亲的职做了水手,他只要上岸就一定要回家,回家一定要骑着自行车来看我。胞弟打小豪爽,每次来总是要在镇上的小饭馆里反客为主请我吃饭。每顿饭总要花好几块钱,我就有点心疼,说不能总是这样下馆子了,要不你下半个月就得借钱过日子了,学校食堂里的菜也还可以,就在食堂里打点菜吃吧。胞弟说食堂里的菜都是下饭的,下酒就只能嚼花生米了。

胞弟遗传了老娘爱吃肉的习性,无荤腥不喝酒。学校离农贸市场不远,我就去菜场转转,在熟食店里花2毛钱买了半斤大肠,店家把大肠剁成一段一段的,完了装在塑料袋里,撒上葱花,再浇上一大勺的卤水。就着2毛钱的大肠和1毛钱的花生米,哥俩总能喝个昏天黑地的。

这以后每次来学校看我,胞弟就不再拉着我下馆子了,而我也总是用老三样招待他,2毛钱的卤大肠或者猪头肉,1毛钱的花生米或者臭豆干,5毛钱的一热水壶黄酒。在斗室里,哥俩扯些小时候的那些破事,然后一碗一碗的互相灌酒,这成了我成家前那些年最美好的记忆。

只是很可惜,2年前,胞弟竟先我而去了,要不,我真想带着他旧地重游,去小镇上吃卤过的猪大肠,喝那种直接从坛子里用毛竹筒酒吊吊出来的散装黄酒,然后,再说些这些年来各自历经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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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从事财经类媒体的策划编辑制作工作,有300万字以上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500万字以上的编辑作品,先后参与整合了包括《浙商》杂志和《领军企业家》杂志等在内的多种平面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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