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学当从“原善”出发吗?

杨鹏 原创 | 2017-11-17 17:00 | 收藏 | 投票

 

  “有罪(sin)”,在中国人概念中就是“违法犯罪(crime)”。多数中国人听到“有罪”这个词,很少会去想它在宗教方面的涵义。

  一个人说自己有罪,旁人会理解为一种反省,一种好态度;一个人说别人有罪,听的人就会极度反感。

  基督教传教中,常使用“罪人”的说法,这与基督教神学史上“原罪”概念的形成和强化有关。

  《圣经》中夏娃受蛇诱惑,与亚当一起吃下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犯了不遵从上帝旨意的罪,被赶出了伊甸园,这就是后来基督教神学“原罪”概念的来源。然而,《圣经》原文中并没有“原罪”的说法。  “原罪”概念的形成,大体经过三个生长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罗马神学家圣-伊内纳厄斯(Saint Irenaeus,公元2世纪)提出“原罪”概念;第二个阶段是罗马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公元354年-430年)奠定了“原罪”概念的基础;第三个阶段是新教改革以后,“原罪”观念被新教继承并被神学家加尔文(John Calvin)进一步强化。

  人类始祖亚当犯了罪,魔就进入人体化为人之原罪,这种罪如同基因一般代代遗传给亚当的子孙。婴儿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就是有魔性的,人类天然倾向于偏离上帝之道,这使人失去被拯救的可能。唯有借助信仰,才能克制魔性,使人的罪得赦免,灵魂得拯救——这种“原罪”观念,成为西方基督教的主流。以至于如今人们说起西方的人性论,就习惯性地以为西方人奉行“人性本恶”,即人类天生有罪。

  夏娃、亚当不听上帝的话,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他们的罪主要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不听上帝的话,另一个是人想成为神。这两者有关联:人想成为神,所以违逆上帝;人违逆上帝,是因为想成为神——这便是“罪”的原始神学内涵。

  《人间乐园》(局部):人类完全遗忘上帝,沉溺于性欲之中

  “原罪”的概念原本指向的是“上帝与人之关系”,但随着概念的演变,它愈来愈指向“人类自身的欲望”,尤其指向了性欲(Sexual Lust)。这种取向在《圣经》中本来就比较普遍,再经奥古斯丁等人强化,使“原罪”的概念从“上帝与人之关系”的神学层面,逐渐深入到了日常生活中性欲、说谎、欺骗等伦理领域。

  西方神学不是单线条而是多线条的。天主教神学虽然承认原罪,但也强调人性固有的神圣,他们把“原罪”视为一种可以纠正的偏离。东正教神学的一些教派,甚至否认奥古斯丁-加尔文“基因遗传式”的原罪说,他们认为人类并非命定的罪人,上帝给了人类自由选择的权利,罪与非罪取决于人类自由意志的选择。西方神学史上,围绕“原罪”有许多争论。

  基督教进入中国,“原罪”观念面对的一大挑战,正是国人缺少罪感的文化:中国人极反感被人指责为“有罪”,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着深远的关系。

  中国主流思想传统是“人之初,性本善”,儒释道皆如此。儒家从孟子到王阳明,都认为人皆有成圣的种子。佛教禅宗认为人人皆佛,众生皆佛,众生为未觉之佛,佛为已觉之众生。道家老子认为万物尊道而贵德,走向道德是万物自然本性。道教认为人人皆为真人,人人皆可修圣成仙。如同儒家明明德的教义,儒释道无一例外都认为人性深处光明闪耀,重要的是了解其内在之光。这个“内光明”的传统,与奥古斯丁-加尔文式的“原罪”说,及其“内黑暗”的理念迎面相撞。

  中国几千年“人性本善”的思想模子,深刻影响着国人看《圣经》的视角。

  佛家认为,借助修行可以显现众生被“尘心”遮蔽的佛性:放下屠刀,即可立地成佛

  由于几千年“内光明”的文化传统,中国人必然会不自觉地在《圣经》中寻找光,找那个会内在于自己的光,希望从《圣经》之光中去发现自己的“内光明”,由这种视角所产生的中国神学,及其人性论,必然与奥古斯丁-加尔文式的原罪论产生差异。我不妨就从这个视角来推理一番。

  需要强调的是,“原罪”并非《圣经》固有的概念,而是西方神学家们对《圣经》中的“罪”所做的阐释和概括。《圣经》的中心思想是“原罪”吗?肯定不是。《圣经》的中心思想是救赎,而救赎的基础,不是“原罪”而是“原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圣经》也是从“原善”开始的,即是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的: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人是上帝所造的,并且是照上帝的形象所造,因此人灵魂深处有“原善”。

  “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 2:7)。既然人的生命是上帝之灵气所化,那么人的生命就是生于“原善”呀!

  上帝的形象,上帝的灵气,代代相传。新生的婴儿,就内含这神圣的形象,就有这生命之灵。

  “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里面”(路17:21)。上帝的国,内在于人的灵魂深处,这是因为人具有上帝的形象,人的灵魂深处有上帝的气息,人是上帝之灵的圣殿。

  人有没有罪呢?有。夏娃、亚当妄想像神一样,于是不听上帝的话,犯下违逆、骄傲之罪,魔性因此进入人的生命,使人不顺服上帝。人看不清自己内心之光,看不清光中的上帝形象,便会使人之灵与上帝之灵产生阻隔。然而这并不该被称为“原罪”,它只能算是“后罪”——人犯下这罪是因为蛇的蛊惑,它损害了人所固有的“原善”之心,如同有毒的食物伤害了人的健康(千字君注:在《创世纪》中,蛇表征的就是魔鬼撒旦,它是上帝的仇敌,引诱人怀疑上帝,造成人与上帝的阻隔,最终导致人的败坏。详情请参阅创3:1)。

  唯有上帝之光才能驱除蛇魔,唯有上帝之灵才能洗去人沾染的污秽。因此,传道的重心正是重新信靠上帝。

  信靠上帝,可以使人类灵中的上帝形象得以彰显;信靠上帝,可以使人心中的上帝气息得以涌出。因此,当我们以上帝原赐的形象,以及灵气的“原善”为基础去亲近上帝时,不应将焦点聚集在蛇魔之上,而应当放在被蛇魔附身而产生的“后罪”之上。

  “原善”如光明,“后罪”如乌云。黑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光明还没有抵达。不要认为蛇魔造成的“后罪”是不可抗拒的,蛇魔之所以能在身体中持续伤害“原善”,是因为人们对上帝与人之“原善”的信心不足——信仰之光没有被扩展,黑暗没有被逼退。

  披头士的单曲The Inner Light(内心之光,1968),歌词来自《道德经》47章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4)。耶稣基督的到来,就是光的到来。光明到处,黑暗消遁。从这个意义去理解十字架上的死与复活,给我们的启示是:从光出发,回归光源。

  从“原善”论出发,不是否认罪的存在,更不是远离警醒、反省、认罪和改错,而是说,过于强调“原罪”,可能会让我们过于关注蛇魔,从而忽略了内心之光,忽略生命所固有的上帝之形象与气息。忽略了上帝及人的“原善“,就可能失去生命的本真。

  生命的中心,不是蛇魔,不是与蛇魔的战争——蛇魔并没那么重要,它不过是上帝无限光明中漂过的乌云,是对人性“原善”生命之源的污染。生命的中心,是寻找上帝,是强化信仰,是立定于上帝,通过信仰上帝,相信上帝会改变你,点亮你内心之光,去照亮世界。内心之光点亮,黑暗之蛇溃逃。

  生活中也如此,当我们天天关心病症时,我们已是病人。重点应当是注重休息饮食锻炼身体,强化身体自然健康,才有抗拒病魔的条件。信仰生活也如此,重要的是心灵的健康。健康的心灵,源于对上帝的信仰,源于对自己即上帝之灵圣殿的感知。

  仅从“原罪”出发,在给人约束的同时,也给人压迫。仅从“原善”出发,给人激励的同时,也容易让人放纵。面对中国传统,面对中国几千年形成的接受心理,最适当的办法,是从“原善”引入,再经过“原罪”,再归向“原善”

  “原善”的内涵,在《圣经》中不少见。原善内涵的神学,在西方神学史上并不陌生。在创建美国制度中起过重要作用的基督教贵格会(又称教友派,Quaker,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就强调每个人的“内在之光”( Inner light),认定人类本为上帝之像,上帝之灵,上帝之光,上帝在每个人心中天然存在,人生就是要展现出这本有的上帝之光,所以“手给工作,心给上帝”(Hands to Work, Hearts to God),以工作的荣耀来荣耀上帝,以生命的荣耀来展示上帝荣耀之光。

  任何教派都不是绝对真理的代表,只是圣灵流动的不同河流。重要的不是教派,而是信仰,是圣灵的流入。因此,教派应当宽容,宗教应当自由。

  美国著名现代艺术家特瑞尔作品Roden Crater,源自贵格会信仰(Quaker,又称教友会,反对暴力,仪式简单,无神职人员,强调个人反思,相信每个人心中有上帝)。他说:“贵格会不相信传统的那些艺术形式,比如音乐、绘画,它们都是很空虚的东西。”

  历史上,“原罪”观念的提出,有助于信众深知自己的有限,有助于信众依赖教会,但它同时也强化了教会的权力,到后来可以说成了教会权力强化的一种神学表现。推到极端,就是“教会以外无救恩”。外在的教会,而不是内在的上帝成为“拯救之源”,这极可能塑造出信徒中的宗教特权阶层。许多教会可能并不喜欢这一类“上帝之光在内心”的神学启示,因为这启示在给个人带来更多自由、平等和宽容的同时,有可能会降低十字架的救赎意义,并消解教会的重要性和权威。但是,如果我们把教会理解为平等信众的聚会,上帝肢体共同敬拜上帝的组织,似乎就不会排斥从光出发,从“原善”出发的神学了。

  从“原善”出发的神学,会自然走向“圣徒”神学,这是将上帝置入人性中的“原善”解放出来的人,这是一种用信仰和行动来展现上帝之“原善”的人,这是开启别人内心“原善”之门的人,这是为人人成就上帝形象和上帝气息而努力的人。上帝是“原善”的源头,“原善”是“圣徒”的基础,“圣徒”是“原善”的表现,是圣灵流出的通道。

  “原善”的神学,根本上是绝对信奉上帝的全能全善。对中国来说,“原善”的神学,是开门的神学,是邀请的神学,是将人引入上帝圣殿的神学,是得人的神学。

  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会塑造出不同的心灵河道。“原罪”也好,“原善”也好,只是概念的河道不是圣灵之活水。上帝圣灵的活水,会从西方“原罪”的传统河道流向西方心灵,也会从中国“原善”的传统河道流入中国心灵。重要的不是“原罪”或“原善”这些人造的河道,而是心灵的河道是否承接了上帝之灵的光明活水。

  可以再打一个比方,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会塑造出不同的饮食习惯。改变饮食习惯是困难的,民族精神也有传统的饮食习惯。传道所应该关注的,是营养的问题,是改善营养结构的问题。同样是以麦面为原料,可做成面包,可做成饺子,不同的口味,不同的形式,但都是麦子的营养。神学也可以有面包黄油的神学和饺子面条的神学。有的神学家如同厨师,他们争论各自烹饪方式的优越性,有的神学家如同营养师,他们关注的不是食物的(烹调)形式而是食物的营养,哪些营养更利于圣灵流入心灵,拯救灵魂。

  中国神学,会有面包黄油配葡萄酒的神学,这是从欧洲来的,被人视为正宗,也可以有饺子面条配茶的神学,这是最有发展力量最能拓展福音空间的。

  德兰修女说,“我的天职就是爱”。她珍视每一条生命,因为每一条生命在上帝的眼里,都是独特而珍贵的,是有价值有尊严的

  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个问题是:既然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有了心灵河道,为什么还需要基督教呢?回答是:河道的作用,仅用于输送河水。中国心灵有古老传统形成的河道,但这心灵河流的源头似乎缺少降雨,河水愈来愈少,河流不时断流,生命枯竭。唯有上帝活水的源头,浩瀚无限的圣灵之流,才能让中国心灵的河道重新活水浩荡,才能让中国心灵之光苏醒闪耀。我们只关心活水,不排斥河道

  另外一个问题是:从“原善”论出发,走“圣徒”之路,会不会落入中国古老的“圣王”传统?因为有人会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圣人,有资格做万众之领袖,如此一来永远无法消除极权统治和等级特权。但凡强调“原善”文化的国家,都缺少对人性的警惕和对凡人权力的约束,因为“原善”文化传统,似乎都没有发育出自由精神和自由制度。这个担忧有客观基础。

  但是,基督教意义的圣徒,不是传统中国垄断神权的“天子”,而是解放和释放自己“原善”的凡人。“原善”之源是上帝不是人,惟有信仰上帝,才可能释放“原善”,惟有信仰上帝,才能因信称善。另外,上帝是公正,上帝是普遍之爱,因此“原善”人人皆有。同时我们要警醒,虽然“原善”人人皆有,凡人中无一人可以成为“原善”之源。

  “原善”之圣徒,是释放了自己信仰中的“原善”,也帮助别人释放别人信仰中的“原善”的凡人,他们只是上帝的仆人。凡以自己为“原善”之源,凡以自己为宇宙之心者,皆为“原罪”之魔道,为蛇之魔性舞蹈。

  我们不是要抛弃“原罪”神学,而是不必从“原罪”出发。即是说,当我们从“原善”神学出发时,不能忘了天路历程中的“原罪”危险,那以己为神以人为神的危险,即是那“创世记”意义上的“原罪”的危险。

  谁能认清中国心灵的河流故道,谁就可能走上“原善”神学之路;谁能认清中国心灵食物的烹饪方式,谁就可能让信仰之活水流入中国灵魂深处,真正开拓出中国的神学之路。谁能够真正推动从光出发的神学,从“原善”出发的神学,展示信展示光展示爱展示服务的“圣徒”神学,谁就可能打开中国心灵之门,“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路3:5)做好侍奉上帝的事工宏业。

  “上帝之源-原善之光-警惕原罪-圣徒信行-上帝中国-爱之永生”,这可能是上帝留给中国信仰的通道,也将是中国神学心灵对福音扩散的特别贡献。

  中国神学中,就我了解的范围内,倪柝声、李常受开拓了“原善”神学,同时没有忘记对“原罪”的警惕。只有这样的神学,才是中国人对上帝最好的服务方式;只有这样的神学,才能真正同时具备进入中西方心灵的力量;只有这样的神学之种,才能生长出真正的中国神学之大森林。

个人简介
出生时间:1963年10月22日。 出生地:云南昆明 教育:北京大学西语系文学硕士,上海大学社会学博士。 出版书籍: 《成为上帝》(哲理散文) 《东亚新文化的兴起——东亚经济发展论》(经济类专著) 《老子详解——老子执政学研…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