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执政的理论溯源和法理溯源

胡占华 原创 | 2017-05-02 08:26 | 收藏 | 投票

中共执政的理论溯源和法理溯源

胡占华

据光明网资料:“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个共产党人的最高行动准则。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正式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科学命题提出来并将其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的是毛泽东同志。 对于这一问题,大部分同志可能会不约而同地认为:毛泽东是在1944年9月8日举行的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发表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这一重要命题的。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经考证,毛泽东最早提出“为人民服务”这一重要命题是在1939年。这一年的2月20日,毛泽东在致张闻天的一封信中,当谈到儒家旧道德之勇时,他指出那种“勇”只是“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毛泽东书信选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147页)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为人民服务”这一命题。

从为人民服务提出发点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帝王执政目的是为皇权服务的,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的显然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于是才有各地的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铁路、人民医院等等,甚至货币也叫人民币,这就为中共执政的合理性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根据。从法理上看,一个法律溯源必然有其理论根据并衍生出基本大法宪法,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条款的国体、政体以及涉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条款看,无不体现为人民服务这个基本法理溯源。如果把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宗旨和执政的理论溯源和法理溯源放在世界各政党立党宗旨原则相比较,这个宗旨在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都不会过时,具有先进性。

个人简介
警察经历、职业经理人经历、高校讲师经历、党校教师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