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就能保证住房透明与公开吗?

汪华斌 原创 | 2018-11-30 07:38 | 收藏 | 投票

 不动产登记就能保证住房透明与公开吗?

----听一位朋友说不动产登记能抑制住房价格而带来的思考!

汪华斌

  昨天一位朋友找我聊天,说我们社会的房产税估计马上要开始了;在房产税与不动产登记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社会的房价应该能得到空前控制。我说我国的房产税实验是失败的,而不动产登记估计也可能不成功。抛开城市里五花八门的房产不说,就是我们老家农村的住房登记就是假的。如我们鄂州规定一户一宅基地,所以没有户口的住房是不登记的。在这样的住房登记下,即使你在农村修建了别墅是不是也不会纳入统一登记之列。然而人家在农村毕竟是钢筋水泥修建的豪华型别墅,可不是我们这些人读大学前在农村修建的土坯房。结果人家的别墅竟然是优先登记,而不登记的只是我们人当年在农村修建的土坯房。这样的登记就是公开与透明的吗?因为人家这没有农村户口的别墅却成为了改革开放的社会进步。按照这样的登记原则,我们这不登记的土坯房很快就会倒塌;于是宅基地收回去了更重要的是人家农村的别墅登记,城里的商品房也登记;而只有我们这些人在农村修建的住房不登记,在城里居住的是毛泽东时代分配的小产权房同样也不登记;结果我们这些人竟然是在固定资产登记中找不到的人,难道就是我们中国社会的特色吗?

  我们看到自然资源部的确发布消息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所以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全面运行阶段只是理论上意味着居民拥有房屋的情况全透明’。因为我国的银行联网多少年了我们社会到今天都无法控制实名收入;也就是说我们即使用实名收入,也无法统一纳税与计算收入。如果真的能通过实名计算收入,那么我们社会就不会有用假身份证登记的银行卡提诈骗款。这在西方国家早就证明控制收入最好途径的银行卡,在我们社会依然还是假联网;这就说明即使不动产的全国联网时代真的来临,我们社会依然还是无法统计出‘房叔’、‘房姐’的住房;因为我们社会依然还是形式主义大于作用

  不过从我们社会这些年的经验看,不动产登记还是形式大于作用;就如同我们这全面信息现代化的社会,至今都无法控制全社会所有人的收入;这也是我们根本就无法用统计的形式看出两极分化大数据。也就是说虽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我们社会登记的适用对象方面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法律规定的登记”。但最后肯定如同现在我们个人的银行信息,根本无法进行有效归整。所以到时候我们社会的“房叔”“房姐”依然还是无法统计,因为我们社会的房子五化八门;根本就无法整合。如某官员现在有住房五套,一套是政府安置的福利待遇房;一套是自己单位的小产权房,一套是自己回乡下修建的别墅房;一套是自己买的商品方,还有一套是说与某单位合作开发的自建房。这些房子将在登记的系统中无法出现,最后只显示该官员只有一套商品房;而且这还必须是这官员购买商品房时真的是实名。

  所以说不动产登记这一举措不仅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而且根本就无法统计出中国人的住房情况;到时候通过统计依然还是反应出我们社会是刚性需要住房的社会,从而对房价持续高涨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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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再到民营与股份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管理理论与能力总是在最前排,而且成果又是最多的人。但因为对管理的执着,总是与潜规作斗争;结果失败的人总是我(请看日志连载)。正因为其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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