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社会分层的新动向

王春光 原创 | 2018-02-01 22:08 | 收藏 | 投票

当今中国社会学大多是围绕过去三十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引发的社会巨变而展开研究,社会分层是这种巨变的重要表现,因此,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成了社会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有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农民的社会分层一度是社会分层研究的热点之一,但是在过去十多年又趋于沉寂,没有像中产阶层研究那么火热。为什么社会学界对农民的社会分层突然变得不那么有兴趣了呢?农民的社会分层难道已经定型了或者不再重要了吗?本文采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四期数据(CSS2008-2015),结合我们在农村长期开展的田野调查研究,旨在回答这样两个问题:第一,与十年前相比,当前农民分层结构是否有明显的不同?第二,这样的社会分层结构对农村乃至整个中国有着什么样的影响或意义?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本文尝试探讨当代中国农民改善其经济社会地位的空间和可能性路径问题。

一、改革开放与农民分层研究 

由于户籍制度的关系,中国农民首先不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而是一种社会身份。户籍制度曾把全中国人口分为两类,即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而持农业户口者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户口成为社会身份的标签,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在社会身份上存在明显的等级差异。这种等级差异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而在改革开放后并没有消失,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扩大。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引入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得到释放,农业户口人群和非农户口人群内部出现了分化和分层。这里所说的农民分层就是指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或者说农业户口持有者)内部的社会分层,而不是指作为职业概念的农民(指从事农业生产的那些人)内部的社会分层。 

社会分层“描述的是社会关系的等级排序,是一个描述不平等的这些系统性结构的一般术语”(克朗普顿,2011:13)。正如马克思(1959:1)所说,“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尽管现在有关分层的理论有自由主义、功能主义、冲突论等,它们不外乎来源于两个传统: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人们的阶级地位,阶级之间不仅是不平等的,而且存在着剥削、压迫和统治关系。而韦伯则认为,影响阶层地位的不限于经济因素,还有权力和声望,由此衍生出后来的各种各样的分层,如职业分层、收入分层、消费分层,等等。在最近的一些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研究中,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分层理论在一些看法上趋向融合,或者说相互吸收彼此的一些看法(格伦斯基,2006)。这体现出社会分层的复杂性以及研究视角的多样性。中国农民分层研究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发展脉络中展开的。 

在以前的阶层分析中,农民似乎是一个在不断消失的阶层。比如在马克思(1959)看来,农民最终会因为分化为无产阶级或者自雇者、小业主等而消失,但是,这样的分析不一定适合中国的情况。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改革开放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在学术界一直被当作一种相对独立的内部分层现象。迄今为止,在中国农民分层研究中,职业分层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做法。最初在农民分层上有4个分层、7个分层、8个分层乃至12个分层等不同的提法,其中陆学艺等人提出的8个分层框架最具影响力(陆学艺,1989,1991;陆学艺、张厚义,1990)。他们就是按照职业差异把中国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农村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8个阶层。魏昂德(Walder,2002)则根据1996年的全国性调查数据将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非农雇工、个体经营者、私营农村企业主、集体企业管理者、村队农村干部、县级农村干部7个阶层。把县级农村干部作为农村社会的一个层级也许是合理的,但它不是农民内部的社会分层,当然当时确实有一些农民出身的人向上流动到县级农村干部(尽管数量很少),这一点魏昂德是看到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也有人看到了,即使在陆学艺的分层框架里,有一些阶层,如雇工阶层、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等也发生了变化,便提出有必要重新划分农民阶层(龚维斌,2003;王春光,2001)。 

收入差距是社会不平等的一个明显维度,也是用来划分农民阶层的重要变量。李德芳(1990)利用收入数据将贵州农民分为年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200-500元的温饱户、500-1000元的宽裕户、1000元以上的小康户。唐忠新(1998)将中国农民分为新富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和贫困者阶层。刘成斌等人也通过个案或局部地区的调查发现在村民内部贫富分化拉大,农民群体的社会分层趋于明显(刘成斌、卢福营,2005;董金松、李小平,2006)。与收入分层相对应的是消费分层。翟启江(2001)通过对山东某村庄居民消费的实证研究划分了贫困阶层、温饱阶层、小康阶层、富裕阶层和最富裕阶层等五个消费阶层,并发现不同消费阶层在生活消费、生产消费和储蓄上都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刘成斌和卢成福从人均日常消费额与住房面积两个方面对浙江省10个村庄的消费分层进行了考察(刘成斌、卢福营,2005)。 

尽管以职业为基础的农民分层研究得到了广泛认同,但仍有学者提出了异议,认为职业并不适合作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不同领域工作的农民,尚不具备明显的职业身份,也不具有显著的职业声望差距,以职业作为农民分层的标准,就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劳动的兼业性、非农劳动的流动性和家庭内部分工的社会外化性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李全生,2010)。因而,有研究认为,社会资源在中国农村地区分层的研究中比职业标准更具适用性和包容性(毛丹、任强,2003)。针对单一分层标准的争议性,卢福营等人从农村社会成员多元身份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分层方法(卢福营、刘成斌,2005)。他们认为,农村社会成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总是在一定的社区和单位里从事着一定的劳动,均内在地包含着三种身份:产权身份、职业身份、社区身份。 

不论是职业分层还是收入分层、消费分层和其他分层,上述研究都表明,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一样出现了一定的分化和分层,在职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都有所体现。社会分层是多方面、多维度的,因此有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分层类型。但是,不论是收入还是消费,都跟职业密切相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职业是分析农民分层的基础或者说基本变量。我们曾在全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中以职业为基础,根据组织、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多少,划分出十大社会阶层,并进行实证调查和分析。在十大阶层中,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并不是一个阶层,他们基本上分散在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阶层之中(陆学艺主编,2001)。但是,迄今为止,对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之分层进行实证研究的成果仍相当缺乏。 

二、农民分层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这里以职业为基础,基于其拥有的资源对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进行划分,以实证方法搞清楚这样划分出来的群体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结构以及对农村社会运行和变化的影响。资源是多种多样的,这里将其分为经济资源、组织资源(权力资源)和文化资源三类,其中经济资源主要用收入来表示,组织资源主要用(是否拥有)干部、党员身份来体现,文化资源由学校教育来代表,虽然这些代表性指标并不能完整地体现资源,但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也有相当大的代表性,所以能够较好地反映这些资源的拥有情况。 

从事不同职业的农民是否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上存在差异?他们的这些差异是怎样分布的?这样的差异在过去是如何演变过来的?我们的判断是:在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之中依然存在着分化、分层状态,而且在过去十多年中依然在分化,还没有定型;当前农民的分层结构与十多年前相比又有明显的变化;不同农民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虽然有着全国总体社会阶层之间的一些特点,比如依然存在向上流动,但其机会明显在减少,中上层出现固化态势。 

这里按职业(有无职业以及什么职业)对作为身份的农民进行如下操作:第一步,将其划分为7个阶层,在此基础上又将兼业者分为以农为主的兼业者和以非农为主的兼业者,由此增加了一个阶层,所以这里采用的是8个阶层的分类法,跟我们以前的分类数是一样的。但是,有几个阶层是新的,原来的个别阶层消失了,比如乡镇企业管理者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改制而逐渐转变或消失,而兼业者阶层在过去并不明显,现在则在壮大之中。这里对8个阶层具体说明如下:无业者是没有职业的人;纯务农者就是指全部时间用于从事农业活动的人;而兼业者专指农业与非农兼顾的那些人,其中一年中务农时间多于非农时间的人属于以农为主兼业者,而一年中务农时间少于非农时间的人属于以非农为主兼业者;打工者就是指被他人雇用了去从事有偿劳动的那些人;农村个体户指自己当老板,可能有少量雇工的人;农村企业主指雇工8人以上的投资经营者;农村干部主要指乡镇和村干部以及居住在村庄里的其他农村干部。农村干部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职业,本来农村干部仅仅是一种身份,现在变成天天上班还享有补贴(实际上就是工作收入),出现职业化态势,所以这里也视其为一种职业(见表1)。这样的事先划分是否能表明作为身份的农民的社会分层,需要通过对它们分别拥有的资源多少以及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才能得以确认。

本文采用的CSS2008-2015数据源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5年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该调查是双年度的纵贯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调查区域覆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了151个区市县,604个村/居委会,每次调查访问7000-10000个家庭。此调查的研究结果可推论全国18-69周岁的住户人口。但是不同年份的问卷设计框架有所不同,对我们分析农民分层的变化有一定的影响。其中2011-2015年的数据整体结构相似,而且其中有许多有关农民分层的变量和数据,可以直接梳理出农民社会分层的层次。具体的梳理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先把问卷中农业户口的筛选出来;第二步,剔除掉学生(因为本研究以职业为基础进行分层);第三步,筛选出没有工作的群体,并分析他们没有工作的原因以及年龄结构等;第四步,筛选出农村企业主阶层和农村干部阶层(无论他们是否兼业务农,都把他们放到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里面);第五步,筛选出纯务农阶层;第六步,筛选出打工阶层,不包括农村干部;第七步,筛选出个体工商户阶层,不包括农村企业主。最终形成无业、务农、兼业以农为主、兼业非农为主、打工、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主、农村干部8个阶层,并进一步探讨农民分层结构和变迁、不同农民阶层的自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阶层的代内流动态势、农民分层与收入等级差别的关系等。 

需要指出的是,2008年的问卷有是否兼业务农的问题,但是没有问是以农业为主还是以非农为主。我们在通过比较非农时间和非农收入之后,决定用时间标准来划分,具体办法是:如果兼业进行农业劳动时间超过半年,按照180天来算,大于180天的算是兼业以农为主,少于或等于180天算是兼业非农为主。 

三、最近十年中国农民分层结构与变化 

(一)人口结构和变迁 

这里从人口分布和收入分布来测量和分析农民分层结构,前者说明农民内部不同阶层的规模,后者则体现不同阶层在收入上的差异程度。不同时间的人口规模和收入水平会有差异,呈现变迁的态势。 

1.农民分层的人口结构

调查数据表明,这8个阶层的人口比例差别很大(见图1)。2015年,农村干部和农村企业主各自只占2.84%和2.66%,总共占5.5%,比例小是因为农村干部的编制是有限制的,而成为农村企业主是非常困难的,受能力、资本、机会、政策以及其他结构性因素的制约。

与此同时,人们要问的是目前究竟有多少农民还在从事农业生产呢?调查数据显示,纯务农阶层还占到41.87%,兼业者占到12.66%,其中以农为主兼业者阶层占5.49%,以非农为主兼业者占7.17%。兼业者与纯务农者两者总共占到了54.53%,他们都在部分或全部从事务农生产,也就是说,当前农民中超过半数在从事农业生产。对比《中国统计年鉴2016》的数据,2015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21919万)占全国就业人数(77451万)的28.30%,如果与农村就业人数(37041万)相比,那么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为59.1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2016),跟调查问卷获得的比例相近。显然,农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依然很高,这似乎跟社会的一般印象有一定差距。社会一般的印象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务农的人越来越少了,事实上并非如此,务农者数量依然庞大,只是他们年纪偏大了一些。为什么还有那么大比例的农业户口者在从事农业劳动?这跟农业户口者在代际流动中出现的回流直接有关,他们不能流入非农户口者所专有的那些社会阶层。 

农村个体户阶层的人数占比不是很高,只有5.58%,相当于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两者的比例之和。《中国统计年鉴(2016)》的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2016),2015年,乡村从事个体工商业人数为3882万人,占农村就业人数(37041万)的10.48%。调查获得的比例显然低于国家统计数据的比例,这里可能存在口径的差别以及调查获得数据难的问题。但是无论是统计局数据还是调查数据,农村个体户比例并不高,说明从事这个职业所需的条件比务农要苛刻很多,农民即使要当农村个体户也不是那么容易,存在不少障碍。 

让人惊讶的是无业者比例达22.60%,而打工者的比例也只有11.80%,这两个比例似乎也突破了社会的一般认识。那么究竟谁是无业者呢?年龄分组显示,2015年无业者的平均年龄只有47.27岁,比纯务农(51.84岁)和以农为主兼业者(48.74岁)的平均年龄还低,说明年龄大并不等于无业。从2015年的调查中可以看到,无业者中女性占74.35%,男性却只占25.65%,而女性无业者在不同年龄段的比例差别并不大,这说明女性无业者的无业原因不是年龄造成,可能跟女性在农村家庭中的角色有关,她们在年轻时需要生养孩子,中老年要照顾家庭和小孩(主要是孙辈)等。妇女的家庭角色既是女主内男主外这样的传统文化约定的,又是家庭分工的现实选择,农村女性往往在市场上赚钱不如男性多。对长期失业或无业的原因的进一步分析很能说明这一点:无业或失业的主要原因就是料理家务(47.34%),其次是因本人原因辞职离开原来工作(21.41%),再次就是丧失劳动能力(16.85%)。还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农村家庭妇女虽然照顾家庭,但是她们依然会参加农业劳动,在接受调查时往往却会说自己没有工作,她们把工作理解成在工厂或别的单位上班。CSS的调查数据没有反映这一点,这也是导致无业者比例高的重要原因。 

至于打工者比例只有11.80%的原因,从年龄上能找到部分解释。他们的平均年龄(37.44岁)远低于其他阶层,这说明年纪偏大的人不去打工或从事兼业劳动。最近几年,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少企业选择外迁或实施“机器代替人”的策略,此外城市消费水平提高,一些地方对外来人口的政策趋于收紧。这些原因共同导致农民工转移数量的增量从2010年的1245万下滑到2015年的350万,农民工外出打工数量增量从2010年最高802万下滑到2015年的63万。

 总而言之,如果把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作为基座,而农村干部和农村企业主阶层作为顶部,那么就像图1所显示的,基座很大,顶部很小,这8个阶层的人口结构呈现出金字塔型。

 2.人口维度的变迁

这里对农民社会阶层的人口结构进行纵向比较,以探索这种变化的内在涵义。表2显示,8个阶层的人口比例呈现三种情况:一种是人口比例明显增加的,包括无业者阶层、兼业者阶层、农村企业主阶层和农村干部阶层;另一种是人口比例明显减少的,那就是纯务农阶层和打工者阶层;还有一种是变化不大的,即农村个体户阶层。这三种变化透露出令人喜忧参半的矛盾现象:令人高兴的是农村企业主阶层规模在扩大,兼业者人数在增加,纯务农的人数在减少;而令人不安的是无业人群比例在快速增加,而打工者比例在下降,农村个体户的比例略低于2008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为什么无业者比例增加很快?正如上面指出的,无业者中,女性占的比例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女性要料理家务,但为什么在过去几年这个无业者比例提高得如此之快呢?一方面是外出找工作没有以前那么容易,特别是那些年纪偏大的人和女性,其外出务工难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尤其是最近几年明显变大了。我们在外出打工者比较多的贵州省开展调查时发现,外出务工是维持家庭生计的主要方式,但是现在工作不如以前好找,或者工作不稳定,有的家庭就让女性回家料理家务管孩子和老人,而男性继续在外打工。除非有的家庭孩子上中学,就有可能夫妻依然在外面打工赚钱供养孩子,否则是没有钱供孩子上学的。如某乡的岑某,男,现年40岁,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外出打工7年,第一次外出打工是2008年,因建楼房一层半欠下私人借款,需打工挣钱还上,另外两个女儿都在上学,他也需要供她们读书。而现在两个女儿均在上高中。从孩子上初中开始,五年来他每年需要25万元供姊妹俩读书、租房及生活。两个孩子马上要参加高考读大学了,以后的经济负担会更重。他家的生计来源完全靠夫妻俩在义乌一家小型发卡厂打工。该厂有16位工人,采取每月2800元的保底工资加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但2015年订单不稳定且趋于减少,月收入最多为3200元,现在是干几天又休息几天,断断续续有事做。当我们问到这样保底老板亏不亏本时,他说,一单货老板可以赚80%,另外20%才是店租和工人工资。只要有订单,老板可以“保底工资”方式稳定工人,工人也因害怕找不到新工作而宁可维持现状。他们夫妻租了个10平方米房子,平时生活开销费极低,从住地到工厂都是徒步半小时,舍不得坐公交,一天可节约8块钱。他在老家还有20亩承包坡地、4亩田,但地几乎荒着,田送给人种。国家有扶贫种树项目也用不上,因为种植、管理需要花钱和时间,这两样他们都缺。况且种经济果树等两三年才有收成,他们等不起,孩子读书天天要花钱。夫妻俩已经在这家发卡厂打工7年,往年除去供孩子读书等费用后,年终还可以剩1万元左右,但2015年基本没剩余了(贵州黔西南州某村一返乡村民访谈,20160918)。当前有一部分外出打工者都是这种状况,他们急需要用钱,不出去打工就难以维持家计和孩子就学,外面工作虽不稳定,但还要去做。如果在家乡能打工并兼做农活,那么他们会选择回到家乡,这就是最近几年返乡打工者增多的原因。所以,与2008年比,兼业者出现快速增长势头。 

兼业者实由三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原来的纯务农者,他们无法从务农中获得足够的收入维持其生计,因此转而改为兼业;另一部分是那些外出打工的,后来回乡从事兼业;当然还有一部分原来一直从事兼业活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虽然大量农民外出打工,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农村的土地,早在2000年就有调查表明,外出打工的农民中,95%的人家中有承包地(汝信等主编,2000)。当然在不同地区兼业情况又有很大的差别。在以前,那些从事非农劳动的农民并不认为自己是工人或服务员,他们仍保留着土地承包权和农业户口,且一直认为自己还是农民。正如有研究者曾经指出的,“对于许多人,特别是曾经从事过农业的人,农业理所当然地是他们的最后归宿,而其他职业不过是农业的副业而已”(折晓叶、陈婴婴,2000:309)。但是,现在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特别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并不都是这样认为的了。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兼业者比例从2008年的5.14%到2015年的12.66%,净增了约7.5个百分点,其中以非农为主的兼业者比例增长快于以农为主的兼业者比例:前者增加约4.3个百分点,后者只有约3.2个百分点。而纯务农者比例则从2008年的56.96%锐减到2015年的41.87%,减少了约15%。从这里我们看到,纯务农者越来越少,兼业者越来越多,并且似乎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兼业者之所以增加那么快,是两种力量结合的产物。一种力量是“逆城市化”,也就是开始有农村流动人口从城市返回农村,他们的返回并不一定完全是自愿的,有可能是源于城市的排斥,与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原因并不一样。但是当他们返回农村后,纯从事务农不足以维持生计,所以转而就近寻找非农机会。从表2中可以看出,打工者比例在过去几年中不升反降,就是逆城市化的表现。另一种力量则是农业生产并不能有效地维持农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以及相应成本,因此,有一部分原来的纯务农者也开始转向兼业。当然这两种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的力量之所以在农村存在,是因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始向中小城镇和中西部扩散,由此创造了越来越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这从他们兼业的行业领域可以看得出来。据我们小范围的田野调查和观察,最近几年,农民新建房子的越来越多,农村建筑业需要大量劳动力,为就近兼业者提供了机会,所以,兼业打工者从事建筑业的越来越多。2015年的CSS问卷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兼业者从事建筑业(36.1%)。另外一个吸纳较多兼业者的行业是制造业,包括机械建造业、纺织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其比例是282%。这与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产业转移直接相关。随着沿海地区的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不少企业向中西部的中小城镇转移,为兼业创造了机会。与此同时,从兼业从事个体经营者的行业来看,其中建筑业也是最主要的行业,即略少于三分之一的人口从事建筑业(32.9%)。这类人群和兼业打工的建筑业从业者不同,他们更多的是自雇工,即使与别人搭伙也更可能是一种合伙人关系。这个群体可能包括包工头或领队,除了个人劳动收入外,也会获得一些抽成。与建筑业从业人口规模相似的是批发和零售贸易(31.8%)。除了这个行业之外,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口从事交通运输业(8.6%)、制造业(7.4%)、社会服务业(5.1%)和餐饮住宿娱乐业(5.0%)。兼业者所从事的行业在建筑、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说明农村以及附近地区(特别是县城、小城镇)在非农化、工业化等方面有了很快发展,为兼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

 (二)收入结构

 分层研究关注的是不同阶层之间的不平等问题。收入不平等往往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分层维度。虽然最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是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却在扩大,代表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在不断增大。有学者测算,1978年、1981年、1985年、1988年、1992年、1995年农村基尼系数分别是:0.21、0.24、0.26、0.30、0.32、0.34(唐平,1995)。我们根据CSS数据测算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2015年的农民内部基尼系数分别为0.51、0.62、0.69、0.64、0.65。图2显示,尽管2011年农村内部基尼系数达到了过去十年中的最高点,2013年已经下降,但是,2015年的基尼系数又比2013年高了。更重要的是,2015年的基尼系数比2006年前增加了0.14,这个幅度是相当大的。这意味着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扩大。这个数据看似有点高,其实和其他社会调查的结果接近。例如谢宇等人的研究指出,从2005年到2012年间,中国基尼系数呈走高趋势,维持在0.53-0.61(Xie & Zhou,2014)。这和我们计算得出的2006年之后基尼系数增长的结果相近。此外,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根据住户调查得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61,城镇基尼系数为0.56,农村基尼系数为0.60(甘犁等,2012),这里农村的数据也和我们计算的结果接近。

具体到8个阶层上,他们之间的收入等级是这样分布的(见表3):从2008年到2015年,农村企业主阶层的收入一直位居8个阶层的最高收入等级位序;而其他阶层的收入位序在不同年份有小小的变动。比如,大部分时间处在第二高位的农村个体户在2013年的收入却低于打工者的收入,不过两者相差也只有114元,并不大,因此这样的变动没有实质性意义。总体上看,这4个年份的收入排序是这样的:排在第一层的是农村企业主;第二层是农村个体户、打工者、农村干部和以非农为主的兼业者;第三层是以农为主兼业者;第四层是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从这里可以看到,纯务农的收入是最低的,这确实是当前中国农村和农业的真实现状。如果结合各个阶层所占的人口比例,那么我们将会看到这个收入结构呈现金字塔形态,即底部大、顶部小。

这8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虽然没有城镇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那么大(李实、罗楚亮,2011),但还是相当明显的:农村企业主阶层的平均收入在4个调查年份都高过个体工商户,最高是2011年,为农村个体户的8.9倍,2015年也是后者的1.8倍。农村企业主阶层的收入与纯务农者收入相比,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这4个年份分别达到了10∶1、33∶1、11∶1和7.9∶1。显然,最高收入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兼业者阶层与纯务农阶层的收入差距也比较明显:2011、2013和2015年以非农为主的兼业者阶层在收入上分别比以农为主的兼业者阶层高出4343元、5577元、12203元,只有2008年比后者低647元。同样,以农为主的兼业者阶层在收入上都高于纯务农的: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分别高出5355元、8134元、9295元和9970元,显然兼业与纯务农不但收入差别大,而且在不断拉大。在广大农村,大多数纯务农的都是上年纪(50岁以上)的劳动力,而稍微年纪轻一些的劳动力在务农之外都会去搞一些兼业收入,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占用的时间并不多,他们有时间去兼业。有的兼业者把农业仅仅作为附带的劳动,以非农为主,因此,他们赚的钱会多一些;如果把从事非农活动作为农业劳动之余的附带劳动,赚钱显然不如非农为主的兼业者那么多,但是比纯粹务农好很多。因此,当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事兼业劳动,兼业已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就业形态。 

表3中为什么无业或失业者还有不少收入呢?至少有以下两个原因起到一定作用:首先,可能是数据收集当中出现的误差影响。比如,一些务农人员坚持说自己属于失业人口,因为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工作要么是国家给的,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的,要么是去企业、公司打工才是工作,务农就不算工作。其次可能是由于口径不统一造成的。比如,就业状态问题询问的是最近一周的就业情况,而收入问题问的是一年的收入,而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有不少失业者或无业者在上一年还有一些工资性收入。如我们将失业者限定在已经失业6个月和12个月(但也不等同于上一年的就业状况),那么,我们发现他们2015年的平均收入从7829.12元下降到7353.5元和5335.6元。总的来看,在农村,无业和失业者收入与纯务农相差不大,2013年还高于后者,纯务农在收入上跟无业和失业只有很小的差距,这就进一步说明务农者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把自己当作无业者或者失业者。

总而言之,农民的各个社会阶层在收入上是有明显等级的,2006年到2015年间这个等级秩序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不同阶层之间在收入上的差距基本呈扩大的态势,尽管有个别年份不同阶层的位序有点变化,但并不影响整个阶层收入格局的稳定性。 

(三)自我评价结构 

在分层中,地位的自我评价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客观分层通过自我评价才能产生社会影响,否则即使客观分层很明显,而自我评价不明显,就难以影响社会行动并产生社会影响。因而需要从自我评价上来分析农民分层的主观认知。这里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样的自我评价:一是社会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二是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社会经济地位是一个综合性的变量,最能反映阶层地位,而职业技能虽然不是一个综合性变量,但是对社会经济地位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可以从更具体的方面来体现阶层地位情况。不同阶层对这两个变量的自我评价很能反映他们的主观分层情况。其中自评社会经济地位的分数从1到5分别代表下、中下、中、中上、上。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从1到4分别代表不需要、需要一些、较高、很高专业技能。自我评价的分数越大,意味着对自己阶层地位的评价就越高,反之亦然。 

表4显示,从总体上看,所有农民阶层对他们自己的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并不高,都没有达到3,即中等社会经济地位,自我评估最高的也就2.83,同时所有阶层的自我评价最低分也没有低于2,最低为2.05。如果仔细比较将会看到,在8个阶层中,按自我评价分数可以分三个等级:自我评价最高的是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阶层,中间等级则是农村个体户、打工者、兼业者(包括以农为主兼业者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最低等级则是纯务农者和无业或失业者两个阶层。这样的自我评价等级与收入等级基本上是相一致的,略有差别的是农村个体户和打工者阶层在收入等级上高于兼业者。此外,农村干部阶层虽然收入不高,但是自评阶层却很高,显示出其组织资源对自我阶层认同的影响。从2008年到2015年的纵向时间对比来看,几乎所有农民阶层在自我评价上都出现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并不看好;其中农村干部阶层的自我评价相对来说变化最小,或者说最为稳定;而农村个体户、以农为主兼业者、以非农为主兼业者三个阶层的自我评价下降最为明显,意味着他们最为悲观,或者说自我感觉处境不如以前,背后的具体原因有待分析。

表5测量了不同农民阶层的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农民阶层对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差异基本上与收入差异相一致,说明职业技能对他们的收入有明显的影响:收入最高的阶层如农村企业主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自我评价也是最高的,而收入最低的纯务农者对自己的职业技能评价也是最低的。但与收入差异有一点不一样的是,打工者对自己技能的评价高于农村个体户,而收入低于农村企业主的农村干部阶层对自己职业技能的评价并不低于农村企业主。这样的自我评价是合乎实情的:打工者需要的职业技能要高于农村个体户,没有一定的技能,外出打工收入不会高,而在打工过程也要学习一定的技能,而农村个体户则不一定需要技能,特别是做小买卖的农村个体户,对技能的要求并不高,在经营中也不一定能学到一定的技能。相对来说,农村干部不但越来越年轻化,而且受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他们中有不少外出打过工或者做过生意、办过企业,因此,他们的职业技能确实不亚于农村企业主。兼业者的职业技能在过去几年也有一定的提升,使得他们感觉有进步。 

(四)不同农民阶层的代内流动

 随着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及城市的改革开放,作为农业户口的农民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权力和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农民中开始出现职业和阶层分化,最终呈现出现在这样的分层格局。每个农民身份的人在过去三十多年中也许都会有一定的职业变动,那么这种变动是否有一定的规律性呢?这里简单地选取每个阶层最初的工作和调查时那份工作(即表6中的“最后一份工作”)来分析他们代内流动,则会发现这样一些趋势。

无业或者失业阶层中绝大部分原先都是有工作的,有43.59%的人曾打过工,当过工人,还有少数是自雇者,最后一份工作最多的是务农(60.66%为家庭承包经营劳动者)。哪些人最有可能按这样的流动路线进行代内流动呢?最有可能的是妇女。一般来说,农村妇女年轻时外出务工,结婚后生育孩子,顺便兼做一些务农,年纪大了就不干活。当然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跟着丈夫外出务工。 

现在的纯务农者,其第一份工作大部分还是务农,即人民公社社员(58.19%)和家庭承包经营者(19.69%)。之所以有那么高的纯务农者最初曾是人民公社社员,说明他们年纪都很大,只有年纪大的人才经历过人民公社时代。而且有少数纯务农者最后一份工作还是人民公社社员,意味着他们皆是高龄老人,可见当前纯务农者年龄偏大。但是这些人并非一直从事务农,从他们倒数第二份工作的就业情况来看,他们中有67.91%的人曾当过雇员或工薪收入者,也就是打过工,最后才回归到务农,大部分是年纪大了回到农村务农。也就是说,当前农村务农者大部分是从务工回归的,只有少数人是一直务农。对老一代农民来说,外出务工年纪大了,回归务农是基本的选择,因为打工并不稳定,不仅就业不稳定,也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所以,如果从阶层流动来看,他们实际上是随着年龄增加出现了向下流动。

 兼业者中大多数一开始是务农,而务工的只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但是在最后一份工作上,以农为主兼业者中有一半以上是从事务农,而以非农为主兼业者中在最后一份工作上只有11.47%的人从事务农,55.20%打工,29.03%从事个体经营,而以农为主兼业者中在最后一份工作上有32.69%和13.47%分别从事打工和个体经营,比非农为主兼业者分别少22.51个百分点和15.63个百分点。

打工者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打工者的比例为63.58%,有30%左右的人第一份工作是务农。这表明,当前的打工者并不都是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大多一开始就出去打工,没有务过农,应该属于新生代农民工。而农村个体户中第一份工作是打工的占42.02%,从事务农的占40.43%,还有12.23%曾是人民公社社员,实际上也是务农的,不过年龄偏大一些。也就是说,从打工者和务农者转变为农村个体户,需要更多的时间(2015年各分层年龄结构显示,农村个体户平均年龄为42岁,而打工者平均年龄为37岁)和经历,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和人脉积累。

农村企业主的第一份工作为打工者的占52.17%,务农的占37%,一开始就是农村企业主的只占2.17%,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占6.52%。这说明:第一,从打工者转变为农村企业主的可能性比其他阶层大,或者说许多农村企业主是从打工开始的。第二,务农者转变为农村企业主的可能性也不小,也就是说作为农民身份的农村企业主主要是从务农者和打工者转变过来的。 

农村干部的第一份工作是打工的占61.29%,务农的占32.26%,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占6.45%,但是倒数第二份工作是打工的占71.43%,当农村企业主的占7.14%,务农的占21.43%。由此看来,绝大部分农村干部曾经打过工或当过农村企业主,只有五分之一是从务农那里转变过来的。这个数据基本上符合实情。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村干部都有务工经商经历,这样的经历对他们当农村干部是很有帮助的。 

从不同农民阶层的代际流动中,可以看出总的趋势是从纯务农到兼业,到打工,到农村个体户或农村企业主,再到农村干部。这是一个步步递进的向上代内流动。这里有多个向上流动的路径:有的人一生中先从务农者开始第一份职业,然后去打工,再进一步发展到农村个体户,发展好的则成为农村企业主,再从农村企业主转变为农村干部的人虽然有,但比较少;还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事过务农,直接去打工,然后就有可能向农村个体户、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方向流动,但是越往后机会就越来越少;还有其他路径则是直接从务农转为农村个体户,或有的直接从务农转变为农村企业主,但是也有务农者去当农村干部的。问卷调查没有显示农村企业主中以前有当农村干部的经历,他们都是从农村个体户、打工者和务农者发展过来的。与此同时,也存在向下流动的路径:打工者和农村个体户有可能会转变为纯务农者和失业者或无业者。无业者和失业者中最多的还是来自务农者,占三分之二左右,而务农者中从一开始就务农的就占77%,有20%左右原来曾打过工,说明从务工回归纯务农的比例并不高。总体来看,向上流动的比向下流动的多,这体现了农村社会经济处于发展状态。但与此同时,农民分层中一些阶层的地位并不稳固,存在着一些人被甩出原来的阶层向下流动的问题。 

(五)农民阶层的代际流动和农转非 

职业和社会阶层的代际流动程度标志着社会阶层固化的程度。目前对于代际流动的定量研究以城镇代际流动为主,而较少关注农村代际流动,特别是对由务农转为非农就业的研究相对较少。而后者在中国长期城乡二元分隔的背景下对职业和阶层流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这里根据2011年的CSS数据,运用简单线性回归的方法,来探索父亲的职业地位、教育程度和政治面貌对于子女职业分层的影响,并考虑将子女受教育水平作为中介变量。这一分析模型参考布劳邓肯的经典地位获得模型中的代际传递路径(Blau & Duncan,1967),并且考察子女教育的中介作用还有助于讨论并比较代际流动的模式(李煜,2009)。此外,参考其他学者对职业获得模型本土化的论述,我们将父亲的政治面貌也加入了分析(周怡,2009)。根据我们之前的分析,农民社会分层从1到8,分别代表从无业或失业到农村干部阶层。这里将父亲的职业分为三类:一直务农、一直从事非农工作以及既务过农也从事过非农工作。我们没有将父亲无业的情况纳入分析,因为这一类型所占比例很小。父亲及子女的教育水平从1到9,分别代表从未上学到研究生学历。政治面貌为二分类变量,分为中共党员及其他。我们还引入了子女性别及年龄作为控制变量。 

这项分析有两点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将农民的阶层看作连续变量进行分析,而关于代际流动的前沿研究多将其看作分类变量进行分析。考虑到我们关于农民阶层分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其非农化,并且分类较多,因此我们将其视为连续变量。第二,数据中关于被调查者父亲的信息只限于在世者,而不包括已过世的。

表7为线性回归的结果。其中模型1中个人受教育水平为因变量。模型2和模型3中,个人职业阶层为因变量。其中模型3包括个人教育水平作为自变量。从模型1可以看出,父亲的职业分类及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受教育水平有显著影响。其中,父亲的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受教育水平有显著正影响。而与我们的假设不一致的是,父亲既从事过农业也从事过非农工作的子女的受教育程度要显著地高于父亲为单纯的农业就业或非农就业的被调查者。这可能是源于父亲从农业就业转为非农就业代表着父代的一种阶层上升,具体表现可能为进城务工或开始从事个体经营。而其子代更可能继承其父代的这一非农化进程而选择非农就业。与模型1相似,模型2中父亲的职业分类和受教育水平对个人职业阶层也有显著影响。而在模型3中加入个人受教育水平之后,个人受教育水平对个人的阶层获得有显著影响。同时父亲职业影响的显著性降低,而父亲的受教育水平对子女阶层的影响则变得不显著了。结合三个模型可以看出,子女的受教育水平在代际传递中可以作为中介变量。父亲的职业和受教育水平则可以通过影响子女的受教育水平来影响子女的职业分层。此外,父亲的政治面貌对于子女的受教育水平及其职业分层均没有显著影响。 

此外,农村女性在受教育水平及职业阶层上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劣势。而年龄对个人职业阶层存在非线性关系。通过计算得出,当年龄为41岁左右时,个人职业阶层地位到达峰值。具体表现为,41岁及以下的年轻人和中年人中,年龄大的人其个人阶层地位也高。而对于41岁及以上年龄的中年人和老年人,年龄大的人其个人阶层地位反而较低。这可能是因为这一群体中有很大比例的退休人群,或者是因为年龄较大的群体可能会选择在打工之后返乡务农。这又印证了我们之前关于代内流动的分析。 

代际的流动也表现为城镇户籍的获得。子女的出生户籍一般都取决于父母当时的户籍,而之后子女获得非农户籍也可以看作一种代际间的流动。以往研究发现农民总体代际流动率较高,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教育。而对于无法获得城镇户籍的人口,其代际职业优势的传递也不明显,表现为即使父代为非农就业,农业户籍的子女也有很大比例的向下流动,即从事务农(吴晓刚,2007)。考虑到城镇户籍的获得其实是非农就业和阶层上升的一个重要维度,因此我们加入对于农村人口城镇户籍获得及其代际影响因素的分析。此分析的数据来源也为2011年CSS数据,其中分析样本为出生时为农业户籍的人口。加权后,依旧为农业户籍的占83%,而由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口占17%。从转为非农户籍的原因分类及各分类的加权比例来看,其中由于上学获得非农户籍的比例最高,占农转非人口的四分之一。其次为随家庭成员变更户口,占近20%。 

我们运用logistic回归来研究父代的受教育水平、职业分类、政治面貌及子女的受个人教育水平对于子女获得城镇户籍的影响。其中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1代表出生为农业户籍转为城镇户籍人口,而0代表一直为农业户籍人口。其他变量的测量与之前代际流动模型一致。此外,我们还加入了父亲的现有户口类型作为控制变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们只知道被调查者父亲在2011年的户口类型,因此我们不能断定是父亲的非农户口使子女获得城镇户籍,抑或父亲和子女由于购房或改制一起获得城镇户籍,抑或是父亲依附子女后随子女获得城镇户籍。但是由于最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我们还是将父亲户口类型作为自变量代入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如表8所示。

从表8中可以看出,父亲的非农户籍、个人受教育水平、个人年龄对非农户籍的获得有显著影响。代际传递主要表现为父亲户籍的影响。相对于父亲为农业户籍者,父亲为非农户籍的子女获得非农户籍的可能性高出1150%。当然这里包括农村改制、征地拆迁及其他情况下父亲和子女一起获得非农户籍,因此实际上父亲户籍对子女户籍的因果影响可能要小得多。而父亲的职业、政治面貌、受教育水平在控制了父亲户籍及子女个人受教育水平之后,对子女非农户籍获得没有直接影响。从个人层面来说,个人受教育水平提高一个等级,其获得非农户籍的可能性随之增加113%。这与表8中由于上学而获得非农户籍的结果一致。与之前的代际传递模型相似,年龄对非农户籍的影响也是非线性的。但是男女之间在户籍获得上没有显著差别,这是因为夫妻一方获得非农户籍之后,另一方也很容易获得非农户籍。

我们的研究发现,农村中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代际传递性,但阶层固化不是很明显。虽然父代的职业选择和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阶层依旧有很大影响,但大部分表现为间接影响,即通过提供给子女更好的教育环境、教育机会、教育理念来影响子女的阶层获得。因此,给农村贫穷人口提供更公平的教育资源可以有效地推动向上的阶层流动。教育在推动农转非的过程中也发挥着主要作用,而解除户籍制度的限制会为农村人口提供更多的非农就业和阶层上升的机会。 

四、讨论 

在以前关于农民分层的研究中(王春光,1996,2001),我们曾根据职业和社会资源的配置发现农民分化为8个阶层。十几年后,我们发现农民依然分化为8个阶层,但是现在的阶层与以前有一些不同,有一些阶层已经消失了,比如乡镇企业家阶层基本已不存在,还有一些阶层则是后来产生的,比如兼业者阶层。本文对农民分层的历时性定量研究一方面证明了农民分层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农民分层的结构性变化。与此同时,我们还分析了农民在代内的阶层流动和代际流动,找到了他们流动的趋势和路径。 

历时地看,过去十多年农民分层最大的变化是兼业者人数和比例出现明显增长,一个兼业时代正在到来。兼业者人数增长明显的原因至少有这么几点:第一,随着农民工年龄变大,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返回农村,边务农边打工。第二,2008年金融危机后,特别是最近几年全国经济趋缓,去沿海发达地区找工作没有以前那么容易。第三,中国已经进入基本城市化阶段,不会有更多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反而出现逆向流动的可能(李培林,2017)。第四,基本城市化实现后,出现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现象,比如带动农村旅游发展等,为返乡就业提供了机会。第五,纯粹务农的收入无法与打工相比,因此兼业是比较合理和理性的选择,而乡村旅游发展以及制造业向中西部以及小城镇转移则为就近打工提供了机会。 

农民分层结构呈现金字塔形,收入和其他资源最少的纯务农者和失业无业者人数规模最大,而作为收入最高者和政治资源最多者的农村企业主、农村干部,人数很少,比例很小,中间便是农村个体户、打工者和兼业者。总体上,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整个中国的社会阶层中处于中下层或底层,总体地位不高,而其内部分层结构也呈现出上层小、底层大的格局或形态。 

在这样的阶层结构中,阶层之间的流动还是比较频繁的,向上流动的路径一般是从纯务农者去当打工者或农村个体户,从打工者或农村个体户中出现一些农村企业主。而农村干部则大多是从打工者或农村个体户中产生的,从农村企业主中产生的比例也并不是很大,但是开始有了这样的态势。与此相对的是,在农民分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向下流动,即从农村个体户或打工者流动到兼业者、纯务农者甚至无业失业者阶层,这里有两个因素影响比较大:一是年龄,随着年龄增大,特别是过了45岁,就有打工者或农村个体户重返农业,或者开始兼业;另一个因素是性别,女性生了孩子或有了孙辈之后会停止打工,返回家庭从事家务劳动。向下流动者中很少有农村干部或农村企业主,当然农村干部以前不作为一种职业,但是现在越来越职业化,他们在当干部的同时,有可能会务工、务农或者当个体户,实际上也是兼业的。调查表明,农村企业主几乎没有出现向下流动,尽管事实上也有个别农村企业主因经营不好或年龄偏大而重拾农业。从流动上看,农村干部相对比较稳定,在农村当农村干部的时间都比较长,历时几十年的都有,而且还出现了父辈当农村干部而子代还当农村干部的现象。 

总而言之,作为身份的农民在过去十多年中依然处于分化之中,虽然有个别阶层消失了,但是总体上依然维持着8个层级。这8个阶层之间的等级差异是明显的,而且存在扩大的态势。虽然在8个阶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流动,但是农村企业主和农村干部阶层的固化已经出现,而其他阶层之间的流动比较频繁和容易,人们在不同时期会流向不同阶层,特别是向下流动比较普遍。这说明,农民在分层上与城市社会分层有着明显不同:城市社会阶层的边界更为明显、清楚和固定,而农民社会阶层之间的边界不是那么不可逾越;与此同时,农民中很少有人能进入城市社会阶层,往往在自己的社会阶层范围内流动,与城市社会有着明显的固定边界,说明城乡二元结构在中国社会阶层划分上还是明显存在的,这与城市社会的排斥密切相关。我们的研究表明,在过去十多年,城市社会发展得比乡村社会更快,而农民在其中的获益并不是那么大,也不稳定,外出打工者返乡从事务农或兼业的可能性增大,农村个体户不像从前那么容易赚钱,农民中的农村企业主也没有城市那些农村企业主那么有钱,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为农民的各个阶层对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评价不高,还出现了下降的态势。总体上来看,作为身份的农民在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受制约的因素特别多,除了自身的人力资本外,固有的体制和结构因素都是他们向上流动的制约因素和障碍。改善农民内部社会阶层地位的关键还是在于打通城乡关系以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否则,很难有更多的农民通过向上流动而进入中产阶层。

 
个人简介
农村与产业社会学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社会结构、农村社会学、社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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