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真可怜……

赵峰 原创 | 2018-06-05 10:15 | 收藏 | 投票

 想起来真可怜……

2018-5-20

读罢马悦然的《另一种乡愁》,顺手从书架上取下这本《从文自传》。这本书在书架上放了三年多了。那一年春节前后读张新颖的《沈从文的后半生》就买下了它,翻了翻没有读。每次读沈从文的作品或者关于他的故事,总会感受到他的可怜,心里总是湿润得可以拧出水来。因此需要将情绪缓一缓,以免失控而陷入抑郁。前些天又读了张新颖的《沈从文的前半生》,随后又将《从文自传》拿下来翻了翻,又放回去。

我想象着那个在街头漫步,在河边闲逛的孤独的孩子,感觉心底酸酸的。

这个孩子似乎是为成为作家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从小他就不喜欢进学堂,相对于学堂里那本枯燥乏味的小书,他更喜欢社会这本大书。

他总是在去学堂的路上四处走走,四处看看。他要闻一闻各种气味,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的土窑被雨淋以后发出的气味;他要听一听各种声音,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捅入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埂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刺的微声……他总是逃学。将书包放在土地庙让土地公公照看,一个人走过一条一条街,看人下棋,听人吵架,观察铁匠打铁,欣赏渔夫捕鱼。每次逃学都是极大的享受。但他也知道,为这种享受需要付出代价。每次逃学后回家,他都要乖乖趴到板凳上,接受父亲或者母亲或者哥哥的鞭打。他不会辩解,不会讨饶。他知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知道凡事都有代价。他从不逃避也从不抱怨,他一直热爱他的亲人,终身与他们保持着亲密关系。

他对这个世界充满着好奇。一切新鲜的东西,一切变化的东西,一切不寻常的东西,都能引起他极大的兴趣,他要观察它们,撩动它们。上学的路上,他要弯一段路,看看昨天被杀头的尸首还在不在;如果那头颅还在,他要用棍子挑一挑,戳一戳,看他会不会动;如果有野狗在争食,他会举起石头吓唬他们。一切都是新鲜的,甚至是杀人。可是到了后来,这种新鲜变成了让人恶心的寻常了。辛亥革命的烈火在凤凰古城也点燃了,他们家还是革命据点之一。起义失败了,当晚被杀死的革命者达一千人以上。沈从文偷偷溜出去观看,城墙上,衙门口,到处都是尸首。随后一段时间,每天都有革命者被从乡下抓到县城,其实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有的仅仅是被官军看不惯就被抓来,有的被仇人诬陷而被抓来。抓来的“革命者”太多,不能全部砍头,于是就让他们抽签。有的在村里被烧了房子,被砍了头的,还要求年幼的儿子将父亲的头颅挑到城里去展示。在那样一个草菅人命的时代,在那个乌烟瘴气的边地,沈从文还要看到很多很多的滥杀无辜。

沈从文就那样在凤凰古城的大街小巷游荡着,他沉默又敏感,好动又安静。他在看着屠户杀猪和军人杀人中,在看着母鸡孵蛋和母猪下崽中,一年年长大了。沈从文的家族,从来就有当兵打仗建功立业的传统。他的祖上,曾有因军功而担任总督的。他的父亲也是一个军人,一辈子跟着不同的军队,为了不同的目标而拼杀。沈从文很崇敬他的父亲,辛亥革命之后,他父亲曾经到北京去刺杀袁世凯,尽管没有成功,却显示了革命的英雄主义。可沈从文的身体,却又不适合在战场上拼杀,他从小就多病,身体单薄。可他总不能一直在家里惹麻烦吧?于是才十四岁的时候,沈从文被送到湘西的军事重镇辰州,到地方武装混饭吃。沈从文从小虽然喜欢逃学,学业其实还算不错;读了不少古书,字还写的不错。不久,就在部队里当上了文书。

沈从文所在的部队,虽说是地方武装,其实也是土匪,其军费完全来自抢劫和盘剥。沈从文参与最多的工作就是清乡,而清乡的实质,就是杀人。那些终年累月面朝黄土埋头苦干的百姓,不知何故就被抓捕,莫名其妙就被砍了头。沈从文对这样的残暴深恶痛绝。可他还得要努力谋生。那时候,沈从文只有微薄的收入,为了讨好上级和同事,就经常买狗肉来炖了请大家喝酒。每次发饷,就有同事提醒说沈从文炖的狗肉不错,他就心领神会地上市场买肉买酒去。与沈从文同为司书的,有的还是前朝的举人,有知识有文化。可是,在这样的土匪部队里,已经将人性磨得一点不剩了。白天吃肉喝酒,混混沌沌如死狗一般;到了晚上吸食鸦片之后,又神气活现起来。沈从文的上级和同事都喜欢他,而他们又都是瘾君子,他们都竭力将沈从文拉下水,但他坚定地拒绝了。沈从文可不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中消磨自己。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生,与猪狗何异?人生一世,总要活出一点光彩出来。

在他的同事们都在混吃等死的时候,沈从文在思考着他的人生。不论环境如何纷乱,他都坚持观察和分析,读书和思考。他既读旧书也读新书,还从上海订了报纸。那时候,新文化的思潮正在逐渐渗透,通过报纸,沈从文开始接触一些新思想。他的文学梦也正在酝酿之中。因为孤独,因为对前途的挂虑,他开始了写诗。那时候,他父亲去世了,他母亲将凤凰的地产全部卖掉,领着妹妹来到辰州。沈从文的母亲本来就是辰州人,她们搬到这里既可以投靠亲友,也可以关照儿子。可是不久沈从文的生活却陷入麻烦之中。那时候的沈从文,已经长得一表人才,在军队中也混得不错。于是有很多人家来提亲。沈从文却被他一个朋友所诱惑,爱上了他的姐姐。沈母将卖房子留下的钱全部都放在沈从文手上,有大事才拿出来开销。沈从文的那位朋友和他的姐姐,经常找沈从文借钱,一开始数目不大,而且一两天就归还。后来一次借走了沈从文手上所有的钱。过了好几天那朋友都不露面,沈从文才知道上了当。

这件事儿对沈从文打击极大。被骗了钱,也被骗了感情,丢了面子,也丢了心灵的寄托。他在辰州实在呆不下去了,他对不住母亲,也对不住乡亲,甚至对不住自己。他要离开这里,不仅是为了逃避,也是为了惩罚自己。沈从文不告而别,离开辰州。他成为一个流浪汉,到处找工做,到处混饭吃。后来,沈从文进入湘西王陈渠珍的部队,仍然做文书的工作。陈渠珍曾经是位传奇的英雄,清末时奉命入藏清剿叛乱;不期入藏之后内地发生辛亥革命,部队失去约束和依托。最后迫于形势压力率领少量手下经羌塘大草原艰难回到内地。后来才成为驻湘西部队的司令。陈渠珍有着很好的文化修养,统领部队有方,自己又有着浓厚的学习兴趣,每日公事之余都有固定时间用于修习文化。沈从文做陈渠珍的文书期间,每日要为陈渠珍的学习做准备,顺便也看了不少东西,学习了不少知识,其中包括大量新文化知识。陈渠珍也很关心沈从文的成长,他知道对于沈从文来讲,部队终究不是理想的场所,湘西也不能给他提供成长的空间;沈从文需要一个更广的天地,才能发挥他的才能。

那段时间,经过深入思考,沈从文也想清楚了,他必须走出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尝试一段新的人生。“尽管向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儿呢还是更糟糕一点儿?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的明天可望解决,那我就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我终于有一时节肚子瘪瘪地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这样,沈从文真正离开了家乡,前往北京去谋发展去。

那一年,他才十八岁。

 

我读沈从文的小说,或者听关于他的故事,都会感受到他的可怜。《从文自传》一开头那个在凤凰古城街头彷徨的孩子,让我感觉心疼。他可能是好奇的,可能是调皮的,可能滑稽的,可能是恶作剧的,可我总感觉他的心绪是惆怅的,他的眼神是忧郁的。

其实,让我可怜,让我心疼的那个孩子,就是童年的我。在沈从文逃学去看屠户杀猪和军人杀头的时候,我就跟在他后面。在沈从文的那个年龄,我也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想象力,但我却不像他那样的天真与活泼了。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活泼过,但可以确信天真确实是慢慢丧失掉的。

那时候经常一个人上山打柴。在草地上坐下,看看天上的白云,听听耳边的秋风,在布谷鸟凄婉 的鸣叫中,感觉得到孤独和惆怅像波浪一般涌来。感觉到自己被裹挟,被吞食,在向深渊沉去。这时候,多么渴望抚摸,渴望拥抱啊。下沉的速度越来越快,四周的黑暗越来越让人窒息。就在窒息的一刻,醒来了。于是抓紧去干活,可孤独还是死死地抓着我。

我感觉自己不能呆下去。就这样呆下去,我会被孤独和惆怅吞食,最后腐烂成一包脓血。我想着要离开。只要离开就可以,无论是去往何方。离开的那年,我也十八岁。

沈从文是十八岁离开的,他离开家乡的动机,是为了寻找一种新的生活。他不具体知道那种新生活是什么样子,但他明白那是一种不同于他家乡生活的新生活。

沈从文离开家乡的时候是有目标的,而我离开的时候实际上还在寻找目标。

 

我读沈从文的故事,总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

那个孤独而惆怅的少年,想起来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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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的。 ——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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