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叶松的自述(1)

郑应选 原创 | 2018-09-14 08:12 | 收藏 | 投票

        我是一株落叶松,籍贯日本,祖辈父辈在辽宁本溪,1990年被我的主人引进栽植在2号小班,临近公路,交通便利。我刚来的时候,我主人所在的林场经营面积46万亩,190个职工。当时林场的日子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红火,到了90年代后期,可采资源越来越少,效益越来越差,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两危”。直到1998年,林场响应上面的政策,停止了天然林和人工林的采伐,启动了天保工程,砍伐木材的斧子锯子全部入库,上面资金没下来,采伐停止了,林场人员也增加至260名,林场真正过上了勒紧腰带的日子,直至2002年天保资金到位,人们才拿上了工资。

1994年,当时的林业部明确提出:林业承担着环境与发展两大任务,并提出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产生了森林分类经营的技术体系。2号小班就是响应分类经营思想,营造的纯林,是将全场立地条件好,而林木生长不理想、不符合人们需要和预期的天然林经过全面改造营造的,我的主人为了我的生长,对2号小班分外关爱,截止1998年,2号小班接受了六次幼林抚育,作业方式为人工割草,由于我是速生树种,生长迅速,最高的年树高生长量达到1.2米,比乡土树种的天然林快多了,注定要承担创新的使命,完成森林经验创新的任务,承载分类经营的历史使命。在我幼龄生长过程中,国家、省上以及林业局的专家多次来2号下班考察,我一次又一次听他们讲解,原来引进我的家族到来既有理论依据,更有现实需求。

首先,任何一块林地,都同时收到自然因素和认为因素的双重干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相互叠加,造成不同的地域森林类型和特征是不相同的,对森林植被的影响与造成的后果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森林植被在不同的地域上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个规律成为地域分异规律,研究这个规律是客观认识立地条件的重要途径,也是“因地制宜”开展“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和依据。

其次,分类经营被定为是协调解决林场林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经济效益低的主要途径和必经之路。林业局的这个观点得到了省上和国家的高度评价。林场将全部林地按照立地条件和生长潜力划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两大类,商品林是优先选用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有利于发展速生人工林的地段,其他地段划为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保护性质的经营,林场将我所在的2号小班及其所在的整个阴坡划为商品林,最大限度地解放林地生产力,开展集约经营,缩短经营周期, 提高经营效益,为迅速发展林产工业创造条件,对面阳坡划为生态公益林,旨在保证森林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经营活动,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的目的。

我对主人在1990年前的决策,对他们的先见之明的敬意油然而生,引我进来既有理论依据,也有现实需求,同时着眼长远。对于解决天然林可采资源越来越少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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