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为权健辩护的原因(2)——权健涉嫌犯了什么罪?

贾春宝 原创 | 2019-01-13 09:19 | 收藏 | 投票

 

无人为权健辩护的原因(2)——权健涉嫌犯了什么罪?

 

关键词:权健  束昱辉  法律

 

本系列的第一篇,说的是最终谁说了算的问题。

本篇希望深入分析有争议性的内容的问题,就是说对“权健18人”指控的主要内容问题,其实就是是否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及是否“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问题。

 

先看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客观地说,这项指控站不住脚。主要由于如下原因:

首先,在权健的官方网络平台上,以及产品包装及公司层面印刷的产品宣传品上,以及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基本没发现夸大宣传的迹象,而且基本都特别说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而经销商流通在市场上的宣传资料,即使是产品宣传单页,也是权健外部的辅助销售产品,并非经由权健集团所属公司官方编辑印刷发行。

其次是随着权健产品的畅销,在正规渠道之外,假货伪劣产品大行其道。这种假货不仅极大损害了权健自身的利益,同时也对消费者产生了极其严重的伤害,更是权健的监管机构都知道的,而权健也一直在配合有关部门在打假。从商业逻辑上,那些在权健投入大力度打假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有充足的理由为权健网罗罪名,并痛下狠手。而制假贩假者也不乏“手眼通天”者,比如媒体资源、专家资源,监管资源甚至公检法系统内部资源。

再次,在经销商群体中传播的那些病例,以及有针对产品即使有对于效果之类的宣传,不管是所用的火疗与产品搭配,还是诸如骨正基等等穿戴设备的配合,也都具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符合中医的药性和“君臣佐世”关系,另一个是个案式的,具有不可复制性,因为各种复杂的因素会使得调理效果不尽相同。这个世界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至于听到这些病例分享的人,是否会对号入座,并做出什么样的决策,完全是消费者基于自我需求的自主性选择。

第四,微信也好,QQ也罢,公众号和自媒体,发表的言论,基本都需要遵循“文责自负”的原则,不管是经销商还是独立评论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即使一个人,在不同时间节点,面对同一件事的时候,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只有经得起理性的“三思”之后得出的结论,才经得起反复推敲。

 

最后,从市场营销不成文的潜规则角度。

我们看到,广告宣传通常都不是专业的,最深层次的也只能是相对专业或者貌似专业,比如,广告创意和营销实操,甚至媒体编辑记者,甚至政客竞选,在市场接受的心理要求之下,都大多以标题党,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为目标,否则就会失去市场,因为要看你所面对的群体,绝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只图省事,不求甚解的;都是只要结果,别说过程的;只求其然,不求其所以然的。

理性而专业剖析只适合学术研讨,而不适合广泛交流。大雅之人也会有大俗的一面,大俗之人也有闲情雅致,关键是要想跟市场交流,就要用市场听得懂的语言;要想走入客户的心,就要站在客户的角度去“交心”。

每个行业、所有企业,每个产品的推广诉求,都是深入产出,雅俗共赏的,当发生冲突,一定是雅让位于俗,就如“劣币驱逐良币”一样。

 

宣传都有夸大的成分,假如禁止夸大宣传,那么就是在追究原罪,涉及人性问题,会让很多伟大的企业家、投资家、政治家都难以自圆其说,都难以全身而退。因为就像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对于保健品的原罪,我们不仅需要重新审判史玉柱、宗庆后,需要重新审理三株口服液,也需要把那些鼓吹食疗的中国营养学家们,以及历史上那些用中草药治病的中医大家们,需要向上追溯到西周时代把“食医”置于“医生鼎足之势”的合法地位,需要重新评估尝百草的神农,黄帝内经的编辑组等等功过。

如果我们否定了自然界对人类的恩赐,就意味着别无选择地接受各种化学制品的药物;假如我们否定了人体的完整统一于自我修复,阴阳五行、八纲辨证施治,就意味着我们只能接受手术、移植,放化疗。

 

再看看所谓涉嫌传销的罪名。

其实传销是中国人给取的罪名,字面上的解释,是具有中性色彩的“传播销售”的意思。中国人反对“传销”其实反对的是“销”,因为“销”意味着“花言巧语”“巧舌如簧”,意味着让人率性而为,不能三思而行,就会有欺诈的嫌疑。

每个人都不希望在理性思考之后,证明自己被忽悠了,那是很丢脸的事。但是,从政府到媒体,再到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也不希望所有人都是理性消费的。即使貌似奉劝大家理性消费,那在极大程度上或者是虚伪的,或者是有更大的陷阱。

假如所有人都是经过“三思而行”再去消费,那么就会陷入对于商品经济倒退,卖产品与卖服务的少了,就会倒逼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并最终从自由的市场经济退回到国家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之中。这种力量是方向性的倒退,不仅意味着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走到40年之后的迷失,也会在国与国之间在未来的综合性竞争上,犯常识性的低级错误。

基本上,人性大体都如此:因为反对“推销”,就会反对传销,因为拒绝被洗脑,就会拒绝参与协作分享,因为担心被欺骗,就会变得冷漠;因为只想占便宜,就会不想付出,因为自私计较,就会索取无度,每个人都守住自己的利益底线,这原本是人的本性。

但假如不能满足别人的需求,自己就无法呈现自身的价值。因为一切专业都是用来卖的,顾问都是以推销为终极目标的,所以越是高端的人就会越虚,那种不接地气的感觉,会让人重新陷入“知识越多越反动”的逻辑怪圈。

 

当然,如果按照文字,去用学术型的思维方式,硬要找出权健和束昱辉所做,确实可以发现证明有违背虚假广告宣传和越界直销的嫌疑。但那绝对不是周二力发起再次诉讼的原因。

 

回到与直销相关的法律条纹本身,其实立法者于执法者在中国规范直销的过程中,做出了难以磨灭的贡献,只不过我们的法律条文也是需要更切合市场实际,更快地迭代,以减少其中的那些瑕疵。

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胡远江指出,我国的直销行业只开放了单层次直销,但国际直销企业大多按照多层次直销的原则运作、推进市场,因此我国直销行业在法律层面和实际运作层面“两层皮”的现象。

 

在贾春宝的文章《美国式的护犊子和中国式的严以律己》中,说:

将近90%的企业违规,到底是企业之错,还是制度制订者之错?中国的监管部门是筑巢引凤,削足适履,还是营造更合适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服务,让企业茁壮成长的?

当国外都在施行多层次直销的时候,我们却抱着单层次直销而不放,是在抱残守缺还是自废武功,此事在未来定会有结论?

贾春宝认为,将多层次直销冠以“传销”之名,就如古文中的“弑君”的“弑”字,或者“乱臣贼子”中的“乱”和“贼”字一样,其中的贬义和鄙夷之情,让其在出生的时候就顶着不光彩的“帽子”。

假如我们一直沿用80年前的市场模式,去管理并应对现在的市场,难道可以说“与时俱进”吗?

虽然单层次直销有很多优点,比如控制风险与便于管理等等,但既然国际直销企业大多按照多层次直销的原则运作,推进市场,那么我们再以单层次直销去管理市场,定然会出现“小米加步枪”去应对“飞机大炮”式的局面,甚至更大程度上,是冷兵器与核武器之间的竞争。

 

贾春宝

201911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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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领域从公关到广告、从商务活动到旅游会议、从营销到传媒、从教育培训到顾问咨询,从投融资理财到企业管理、从资本市场到产业链、从战略规划到企业文化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实践。 从1994年起开始接触并持续关注北京的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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