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各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刘植荣 转载自 工人日报 | 2019-01-31 09:43 | 收藏 | 投票

 最低工资标准事关广大劳动者的收入。2019年1月10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和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加班费、津贴和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

1月10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

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

1月10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了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

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的影响

加班费: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到手工资: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及销售人员来说,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上涨缓慢,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到手工资有可能也会原地不动或增长得特别慢,这也是最直接的影响。

休带薪假: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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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qq:3279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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