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任何谎报瞒报都是一种愚蠢

李吉明 原创 | 2019-12-25 15:23 | 收藏 | 投票

 纸里包不住火。道理虽然简单,却总是有人抱着“捂盖子”的侥幸心理,在上演着“事故瞒报”的低劣戏码。

12月4日7时32分,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发生爆炸事故。对于伤亡情况,当地最初通报仅1死1伤,后来引发舆论质疑,当日晚间又改称7死13伤。直到23日应急管理部通报,真相才大白天下,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3人为重伤。

因为企业违规生产,致使13名工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本来就已经很是令人心痛和愤怒了。但更为令人感到痛心和愤怒的,则是事故发生之后,事发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不仅没有及时施救和善后,甚至还发生了与家属争抢、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等恶性事件,以此来掩盖谎报、瞒报事故信息的卑劣之举。

把人命当成可以任意摆弄的数字,其结果只会把问题搞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谎报、瞒报事件,毫无悬念地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众声哗然。而在痛心和愤怒的声音当中,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副市长被免职处理。

爆炸事故及瞒报、谎报行为,仍在调查。“盖子”没有捂住,反而要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扼腕与叹息之间,大家却发现瞒报死亡人数的浏阳曾有“前科”。2016年5月17日,湖南浏阳一烟花厂爆炸致5死1伤,该厂主要负责人指使其亲属转移3名遇难人员尸体,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安监总局办公厅当时发布的通报就曾称“性质恶劣”。

一条条曾经鲜活的生命没了,“性质恶劣”事件却还在上演,难怪网友说他们是“为求利益把良心抛在了脑后”。根据相关法规,10至30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10人以下死亡属“较大事故”,将13人死亡谎报为7人死亡。他们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为的就是想让“板子”落得更轻一点、想把“帽子”戴得更稳一点。

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从而导致了一场又一场悲剧的发生。不想承担责任,不愿背负惩戒,从而上演了一场又一场“事故瞒报”的低劣戏码。他们除了高估自己维持假象的能力,低估了人们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还低估了新媒体时代对谎言戳穿的能力,以及谎言被戳穿之后的惩罚力度。

新媒体时代,任何谎报、瞒报行为都是一种愚蠢。铁面冷血地制造死亡、掩盖死亡,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谎报、瞒报事件,既为心存侥幸、试图造假的人敲响了警钟,也对相关部门发出了警示: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及瞒报现象再次发生。(李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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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教育发展研究,关注国计民生,思想与行为并重、工作与博文同行。曾著长篇小说《教误》,短篇小说《激情无罪》、《残雪》等,人民网、博客中国专栏作家,著名网络热评人,现供职于河南新乡教育行业。由于作品皆为原创,如有转载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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