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狗奴”因狗死报仇杀人,也应愿为狗殉葬

周蓬安 原创 | 2019-05-21 06:13 | 收藏 | 投票

 周蓬安:“狗奴”因狗死报仇杀人,也应愿为狗殉葬

5月20日,银川晚报《子喂养流浪狗被人踢路上轧死 几年后杀死踢狗者》一文,让我再次领略了一名“狗奴”只有狗性、没有人性,对狗友善、对人残暴的一面。

该文报道一名“狗奴”变态的心路历程,说的是宁夏彭阳县男子刘猛(化名)喂养的流浪狗,被陌生人踢到马路中间,被过往车辆轧死,便对“踢狗人”产生恨意,并萌生杀人念头,“踢狗人”的样子也深深地刻入到刘猛的记忆中。也算是“踢狗人”韩生(化名)倒霉,5年后竟和刘猛在同一个车间工作,刘猛便寻找机会谋杀了韩生。
这几年关注城市“狗患”,从新闻中遇见的变态“狗奴”实在是太多太多。比如几天前,媒体披露山东淄博流浪狗基地负责人周女士,被曝收到捐款不到两周就购买新车,遭到网友质疑。周女士回应称,买车是为了搬运狗狗和接送志愿者。笔者就此曾写了条长微博,内容如下:
笔者一直关注城市“狗患”,也关注一些小动物保护组织。但对那些极端“护狗”者,我有几个基本判断。第一种人是极度自私,为了自己“爱狗”,不惜侵害邻居的利益。新闻女主角周芳,此前家里养了几十只狗,即使没有排泄物发出的臭味,犬吠也会闹得邻居无法正常休息。很明显,这么做是极不道德的。
第二种人是“人不如狗”的思维根深蒂固。齐鲁网曾报道“周芳对狗的热情就像对自己的孩子,相比起来,丈夫待遇远不如小狗”。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睦。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你这个细胞癌变了,对社会并不是好事。
第三种人是借机敛财。就该案而言,因为被曝收到捐款不到两周就购买新车,遭到网友质疑。周女士的回应即使属实,但因为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恐怕还是难以消除社会质疑。因为此前打着“保护小动物”旗号敛财的案例并不少见。
我支持对小动物的保护,但如果你是以“人不如狗”的思维方式从事这项工作,你恐怕已经患上精神疾病,该去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了。在这个世界,人最该关心的还应该是同类。而因为犬类繁殖极快,也就是一般普通动物,人类没有对其特殊保护的必要。
就在前天,红星新闻《男子贷60万养200多条流浪狗 7旬父母打工帮他还债》一文,让我又看到了一名变态“狗奴”。该文说的是成都男子张凯在国企工作,收入稳定,工作清闲,2017年后开始收容流浪狗,不断扩大收容规模,养狗耗资巨大,仅靠捐款和收入不足以维持运转,他开始贷款,为此负债高达60万元。今年年初,年近七旬的父母得知他资金链断掉,不得已继续打工,拿出养老金为他还债。
我是毫不犹豫地给这名典型的“狗奴”一个评价,如果不是精神出了状况,那这种因为爱狗而不爱父母的做法,就是“猪狗不如”了。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以上两名“狗奴”的行为存在“骗捐”的嫌疑。
彭阳县该案中的刘猛与其他“狗奴”有个共同之处,就是带狗出门时不顾他人感受,绝不按照养狗规范给狗套狗链。要是狗一旦咬伤甚至咬死他人,“狗奴”们一定死不认账,坚持说这条狗和自己没关系。
而“狗奴”刘猛的心理变态程度更是令人咋舌。五年前刘猛喂养的流浪狗被车轧死时,他没有现场和韩生交涉,估计是“块头”没有韩生大,没有取胜的可能。但他将仇恨牢牢地记在心里,当他去年5月与韩生成为同事后,就产生报复念头,并且“一直和韩生套近乎,常以帮忙为由,套取韩生信任,以寻找机会除掉他。”
刘猛在作案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他“将韩生骗至西夏区北京西路一片树林内,趁四周无人,捡起一块砖头将韩生拍倒在地,又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背包带将韩生勒死,随后逃离现场。”
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猛在杀人后的第三天,就在兰州火车站西站被公安民警抓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近日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毫无疑问,“狗奴”刘猛因狗死而报仇杀人,虽有“狗情狗义”,但却没有一丁点儿“人性”,其行为是极为恶劣的。他精密策划很长时间,有准备地杀人,其罕见的恶意程度也将作为量刑的依据,而他杀人后潜逃,也就没有了“宽大处理”的理由,估计“狗奴”刘猛难逃“判死”的命运了。当然,“狗奴”刘猛既然愿意因狗死亡而不惜冒险报仇杀人,那么为狗殉葬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

个人简介
民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四获“人民网十大博客”、四获“新华网论坛十大网友”,曾起草过多个全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建议。联系邮箱:wuhud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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