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工作总结你抄我抄大家抄的臭毛病不改也违纪!

刘玲 原创 | 2019-06-17 16:01 | 收藏 | 投票

 

前几年,我在基层任报道员时,领导叫俺写工作总结,写完后领导的工作总结之后,写自己的年终工作总结,几百名的同事有的党员干部拿我的工作总结抄:改改年份,心得体会换换名字......惰性难改、懒病缠身,信奉“天下文章一大抄”,精通“复制粘贴大法”,写总结、作报告“新瓶装旧酒”,出政策、制文件“依葫芦画瓢”,甚至只换标题不改内容。
笔者前几年在某地党支部搞调查,地方申请预备党员的资料交给党支部几百分,党支部入党填写表没有人填写咋办,领导给某学校打电话,叫来几十名老师帮忙抄写的,甚至党员申请书也是抄袭:改改年份,党员申请书换换名字......
如果任由照搬照抄等不良文风蔓延,就会影响上传下达、贯彻落实的效果,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危害颇深。

 

  文风背后是作风,既能反映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状态,更可由此看出其所在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一些干部为何选择“照搬照抄”?工作不严不实是直接原因。有的平日里就不思进取,懒散拖沓、碌碌无为,等到需要总结、迎检之时,才发现“无米下锅”“无话可说”,于是只能抄袭应急,“驴唇不对马嘴”的错漏自然少不了。为什么“照搬照抄”能够干得下去?这跟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密切相关。就像通报中普陀区残联的相关制度“成文以后长期束之高阁、成为摆设,执行起来另搞一套”。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照搬照抄等问题仍屡屡出现,足见学风文风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弊之深,不可不察。

 现在,我们党有严明的纪律规定。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出明确要求。党纪处分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新表现进行了归纳总结,作出了严格的纪律约束。新增加的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文风问题深刻关涉党的作风形象,影响人心向背和事业成败。对文字“搬运工”式干部必须严肃查处,对敷衍塞责、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也要精准问责,以此警醒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新时代长卷上挥毫泼墨、写出“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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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姐,北京人,著名维权人保哥和她的维权团队。记者多次报道她的事迹!发表揭黑新闻稿件多篇,媒体大量转载。电子邮箱:rmjdw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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