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来来来!就赌博话题我给镇安警方普一次法

周蓬安 原创 | 2019-07-14 11:15 | 收藏 | 投票

 周蓬安:来来来!就赌博话题我给镇安警方普一次法

据镇安当地媒体发布的稿件称,7月11日,镇安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和坪村吴某某家中有人赌博。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抓获吴某某等涉赌人员4名,查获赌资270元及赌具麻将一副。经审讯,四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回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名涉赌人员给予没收赌资赌具并每人罚款100元的处罚。(7月13日《上游新闻》)
首先必须做一个严正声明:本人并非法律专业毕业,也从未在司法机关工作过。我仅仅是一名会计专业毕业的基层公务员,经历过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全过程,目前正在接受“七五普法”。
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声明?就因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处理的这起“抓赌”案件,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其“无厘头”的处理方式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网易新闻就有四万多人在此话题下留言,我初略地看了两页,没看到支持的。
笔者这个声明内容,是想告诉镇安县公安局的领导及其内设机构法制科的工作人员,非法律专业的普通网民都知道你们这么处理不合适,为何专责“抓赌”工作的公安局,却不了解自己的权力边界,让这么荒唐的处理方式层层过关,直至网友质疑后,你们还信誓旦旦地称“主要目的是为了净化社会风气”,却不知道错在哪里?
在警方不断强调“警力不足”的大环境下,笔者一直希望警方能少管一些不该管的事。比如市民家猫狗丢了,根本就不该接警;市民家房门打不开了,110告诉他开锁公司的电话就足以。同时,也希望警方不要“小案大办”,更不该“非案也办”,将警力用于该用的地方。
有关“抓赌”话题,笔者曾陆续写下《重罚“1元局”,根在“罚款为王”》、《100元算“赌资较大”,“赌”也不丑了》、《警力不足VS老人玩1元牌局被拘2天》、《8年前“1元赌”,纪委凭嘛翻旧帐?》、《“打5元麻将案”告到最高法,真心佩服此女》等文。去年“两会”期间,还曾上报题为《建议调整“赌资较大”认定标准》的社情民意,可惜未见权威机构的回应,否则镇安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或许不会将这么一场“小刺激”定性为赌博。
其实,兜里总计270元,人均不足68元的4人玩麻将,是否应该定性为“赌博”,原本是有明确规定的。早在2005年5月,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也规定对“赌资较大”、“情节严重”的才实施处罚。不可思议的是,该派出所所长赵永却无视“赌资较大”、“情节严重”具体认定标准。赵永解释称,镇安警方在日常工作中,涉案金额超过100元就可以认定“赌资较大”进行处罚。
什么叫“就可以”?谁给你的“就可以”?看样子,这是一名不熟悉业务习惯于凭“想当然”执法的派出所长。这里,我来帮助赵永所长回忆一下商洛市的相关规定。
2018年2月8日,华商报电子版《人均参赌金额200元以上 当心被拘留罚款》一文介绍,亲朋好友过年相聚,打个牌、搓个麻将不带点钱觉得没意思,带点钱就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多少钱才算涉赌呢?各地具体标准不一,商洛参照陕西省的标准: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赌博,公安机关可处拘留罚款。
两天后,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阳在西安市宣传点接受咨询时,也证实了以上内容。
按照商洛市的这个规定,这4人兜里总共才270元,显然没有达到可以认定为“赌博”的标准,警方没收他们270元,并对每人罚款100元,显然是于法无依。
笔者所用标题,是要给镇安县公安系统就赌博话题来一次普法,绝不是无理取闹,更不是寻衅滋事,而是作为一名普通网友来说,感到了做这件事很有必要。其实在网上公开这堂课的内容,还不仅仅是给镇安县公安系统,更希望全国各地警察在抓赌时“悠着点”,不要闹出笑话。此外,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有个“谦抑性原则”,警方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也有必要借鉴,避免处理过重,或不该处理却被处理,加剧警民对立。

个人简介
民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四获“人民网十大博客”、四获“新华网论坛十大网友”,曾起草过多个全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建议。联系邮箱:wuhud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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