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门口徘徊的贪官们:投案自首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张子保 原创 | 2019-09-12 10:01 | 收藏 | 投票

 

 

最近,据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消息,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国华同志与其子熊洪波涉嫌共同违纪违法,两人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近期,中纪委和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发布的官员被查通报中,“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

党的十九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动真碰硬的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坚定决心,让许多仍怀揣避罪幻想的违纪违法干部逐渐认清形势,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的正确道路上来。
5月份主动投案的还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湖南省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陈海勤,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彦春等。国内一批涉嫌违纪违法的省部级及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效应”正在形成。

“想起自己那些违纪违法的事,我心里忐忑不安。后来想明白了,与其整日担惊受怕,还不如主动交代清楚,争取宽大处理。”看到身边的朋友被留置后,张某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定不再逃避。最后鼓起勇气来主动交代,因为这是我唯一的出路……”通海县教育局张某某带着自己收受的1万元现金来到该县纪委书记办公室,交代了在替别人调动工作过程中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看到别人主动投案得到从宽处理,越来越多“问题干部”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
在此之前,也有秦光荣、刘士余、艾文礼等省部级官员主动投案。


作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投案自首的中管干部,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对其减轻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中,亦提出减轻处罚的意见。4月18日,法院审理认为,艾文礼构成自首,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守住“廉政之门”不仅要求领导干部自己守得住法纪的底线,还要确保“身边人”不违纪违法。只有把“身边人”管好了,才能不为人所利用,才能遏制“递延权力”,才能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稳固防线。领导干部对身边人不照顾、不迁就、不包庇,才是对“身边人”最好的照顾。
周恩来总理曾对侄辈说过:“不能因为伯父是国家总理,你们就有任何特权思想,更不能要求特殊照顾,这是我们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不同所在”。不让身边人打着自己的旗号办事,最根本就要消除他们的特权思想。让他们认识到,权力姓“公”不姓“私”,它不是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用来为群众办事的力量。

贪腐分子要认清形势、顽固不化只有死路一条!这里对贪腐分子劝一句:守法是本分、违法要追究、为了家庭和自己的后半生不要继续冒险、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政和社会监督是持续的!那些曾经送你钱财的人、因为在某方面得不到满足、同样会不择手段围剿你,你曾经行贿的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会不择手段的让你花样死。投案自首是认清是非、还人善性的自我救赎、也是摆脱恶魔缠身从新做人的唯一机会!犯错已经存在、改正需要勇气、只有改正错误才能取得党政和人民及家人的原谅、才能从新做人!切记:投案自首才是最后的人生出路!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观望或是冥顽不灵的违法乱纪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尽早回头,怀着对党的忠诚、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主动投案自首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个人简介
张子保,从1992年起开始反腐,号称记者反腐第一人!曾因为报道《群众为县委书记下跪》一文,而轰动国内外。从上任到现在曝光已处理中央级省级50名高级贪官。被人民群众评为:“反腐勇士,群众的贴心人!” 反腐邮箱:zhangzi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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