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集资犯罪、非法讨债等的刑罚、打击力度升级

费宏伟 转载自 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 2020-12-29 05:38 | 收藏 | 投票

 

12月26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至十五年,同时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将起刑点由拘役提高至三年有期徒刑,加大对个人和单位非法集资犯罪的处罚力度。

本次修正案新增条文中,还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施行。

多位业内专家学者表示,本次修正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自1995年设立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立法层面上的“大手术”。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原有刑罚惩处力度已不能匹配打击非法集资的现实需要。此次重刑立法,体现了我国对于严厉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全面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和要求。

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非法讨债”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同时将高利贷等债务的非法性予以立法确认,填补了对高利贷整治乃至对金融秩序整治的立法空白,消除了此前司法实践中非法讨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引发的争议。

“对于非法集资类案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的判决,在2021年修正案正式实施后,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比如会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年以上的判决,集资诈骗罪即便是从犯,也难见到低于三年的判决,相关被告人的罚金也不会限制在50万元之内,可能会出现高罚金案件。”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对第一财经表示。

就已经立案还未判决的案件、尚未立案未被处理的案件如何适用本次修正案,多位律师均向记者表示,在办理中的刑事案件遵从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换言之,如果相关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实施在2021年3月1日之前,即便在这之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都还是适用旧的规定,而对于跨越了2021年3月1日,前后都实施了相关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则以新法规定为准。

个人简介
费宏伟同志是在陕西洛南县旅游业突破性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创业代表,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为官场名利所惑,不为黄金业、矿产业的丰厚利润所动,从秦岭生态资源保护、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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