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总是在网上消磨时光,无意中看到“永远不要去考验人性,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人心的底线在哪里。”的文章,有几个触目惊心的案例,痛心之余,悲凉至极!
1)、据说湖南某地一名八岁的女童从高处坠亡。在这令人惋惜悲痛的背后却是人性的丑恶:女童是家中的第二个女儿,但是父母一直都想要个男孩,所以对她一直都不是很好,只要她稍有不听话就会打骂她。可是谁也没想到这天她就因为一场“意外”永远的离开了人世,离开了这个令她不幸福的家庭。本以为母亲会伤心欲绝,毕竟她也是母亲十月怀胎,走过一道鬼门关才生下来的。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失去了骨肉至亲对于任何父母来说都是一场难以平复的心痛和悲剧。一般来说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她、他来到世上的那一刻,就愿意把整个世界都给她、他。可是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合格的。可是谁也没想到她的父母在孩子尸骨未寒的时候去向保险公司索要价值20万保额的保险金。直到调查员仔细调查了情况以后,父母才强调这是个意外,甚至还改口说:“这个钱我不要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难道还抵不上那20万吗?至少在这对父母面前我们得到了答案。
正常而言,孩子生病作为长辈的我们都会感到焦急万分,唯恐孩子有什么不测,日夜辗转反侧,寝食难安。孩子输液父母心痛,恨不能替孩子去受打针吃药的罪。有谁会想的,天下竟然有为了拿孩子的生命换钱而去给孩子买保险!生活中,很多父母都会给孩子买保险,因为孩子是唯一的,总想她、他能够健康无忧的长大。
可是你知道吗?在各种保险金额层出不穷的时候,只有一类保险始终是不变的:儿童意外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这不是哪一家保险公司的规定,而是法律。这条法律不是在告诉你你的孩子的命只值20万,而是在警告为人父母不要对此有任何的幻想。
2)、2003年,丹阳市司徒镇一名男子殷某以钓龙虾为名溺死了自己年仅五岁的儿子,在匆匆活化后就去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警方调查发现在十天前他刚刚为儿子买了五份保额一万的保险。
一条生命却只抵得上五万块。
3)、2003年,河南某地赵某在家中将儿子窒息昏厥后抛入河中,制造孩子溺亡的假象。后来警察查实他辗转到安徽为儿子买了12份保险。
4)、2005年12月29日,广西桂林某地一对夫妻杀死了同村的痴呆儿童骗保不成,随后便将罪恶的手伸向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儿子成了牺牲品,而夫妻两也双双落网。
5)、2009年9月16日,山西运城农妇董某在儿子熟睡时,拿着水果刀和斧头朝着儿子头部乱刺乱砍一通,儿子当场死亡。而董某以为只要儿子死了就能拿到十万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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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孩子来为你们的生活买单,那谁来为你们丧失的人性买单呢?
有多少父母为了孩子操劳了一辈子,因为孩子是我们的希望,也是社会的希望,为了孩子我们愿意付出所有。却总有人在不断挑战人性的底线。孩子来到这个世界时候,而我们是他们唯一的支柱和寄托,我们在哪,哪儿就是他们快乐的地方。孩子的幸福在于我们的肯定和爱,而父母的安宁和幸福也取决于孩子。既然选择了给予他们生命,就应该好好的去爱他们。我们是第一次当父母,孩子也是第一次当孩子,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去伤害他们。哪怕生活再艰难,也要一起走过风雨。
即使生活的暴风雨将人摧残的不堪入目,粗糙贱微,也要“为母则刚”,担起责任;至少,如果不爱,也请不要伤害。父母可是孩子成长路上的守护天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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