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绅群体的消失,让乡村振兴大打折扣
郭向阳 文
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封建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阶级下,乡绅阶层的成长与传统社会体制密不可分。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组织就一直在广大农村社区实行一定程度的社会自治,而实现这种自治的重要力量就是乡绅。
在公和私两大系统之间发挥重要作用的,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乡绅阶层。在明清时期,朝廷通过科举、捐纳等常有的渠道,把那些有些学识和大户人家的子弟纳入到政府体系之中,授予一些功名,满足这些人的名望需求,允许他们享有在当地的一些特权,但受官府的控制,这是乡绅阶层产生和长期存在的直接原因。
说白了乡绅们靠取功名不中,依仗家中的钱财在当地的乡村换些权利,或者买个小官当,在官吏和百姓中间周旋的人群。明清经过历朝历代多年的沉淀成为乡绅发展的黄金时期。#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乡绅阶层始终是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特别是在朝代更替,皇权易主的年代,乡绅捍卫儒学的决心和勇气更胜官吏一筹。这种对儒学长期不变的情有独钟,奠定了乡绅阶层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文化地位。乡绅阶层的文化地位还与自身组成成分有关。乡绅中的一部分人是通过科举考试、退任或已在乡村休闲的官员。这些人一生中曾经有过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都与对儒学的虔诚和追求紧密相连。他们从科举制度中得到的不仅是入仕之途,同时也以此作用于儒学的发展,无形中影响着周围的人的文化价值观乃至社会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又逐步确立了自身在乡村社会中的文化主导者地位。
乡绅还对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族权、神权拥有某种控制力,对乡村社会的治安拥有管理与裁判权。通常情况下,族长由乡绅综合宗族意见推举产生,或者得到乡绅的合作认可;有的乡绅本人就是族长,对一族拥有道德上名义上的首席权。神权的柄杖也大体如此,由于乡绅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其政治和文化地位的结合,产生了神权上执行、解释的可信度。此外,乡绅出资办地方治安队或团练,大多还自任头领,对乡村社会治安进行控制、操纵,特别是在边远乡村,乡绅的军事控制权尤其明显。
乡绅群体的消失,使乡村失去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失去了文化领袖和灵魂,没有了指导和提升文化教育的导师,乡村的凝聚力也随之消失。加之城乡教育资源配制的巨大反差,加剧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速度与规模,使农村开始变成文化沙漠。村落中的暴发户和农民中的精明能干者,或在大城市购买豪宅,安置子女户籍入城,享受京沪人口升学的优惠政策;或靠经商或其它谋生手段,定居城市,虽无城市人的合法身份,而为了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也艰难地过起了城市生活。
还有一批农民工,望子成龙的切切之心迫使自己蜗居城市,为孩子离乡上学赚取费用。于是大批“空心村”出现了。中国文化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农业文明的根在乡村。植根于乡土的中国文化之树,“叶”不归根,根上的“水土”又大量流失,这棵大树面临的不仅仅是凋败,而是枯死!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乡村失去“灵魂”之后,八亿农民开始离开土地,变为流民,游荡入城。城乡人口的单向流动,违背了“天道循环”的自然法则,其结果会如何呢?
当然,对于乡绅的消失,可以归咎于社会近代化变革中“工业文明”的冲击,但更重要的是这场变革对传统价值观的摧毁。虽然近代出现的新型知识群体和有理想的革命者,其初皆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己任,但面临自己最后归宿选择时,在城市良好的医疗条件保障下安享晚年,成了他们最合理的生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