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美是具有主宰和创造个体事物性能的本体事物。
美的定义:美是具有主宰和创造万物的性能,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作为具体的存在形式,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组成的统一体作为一般的存在形式,与具有最初原因的天地万物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的本体事物。
2008年4月我在新浪网、价值中国网、光明网等许多网络传播平台上发表了《美的哲学定义》, 阐述了我当时所持有关于美这个事物的看法和观点。我当时认为‘美’是人们个别具体事物中发现和抽象出来的,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具有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与名称为‘丑’事物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个别实体事物。我当时所持有的‘美’是人类的认识活动从个体事物中发现和产生出来的末体事物的观点,与今天我所发表的“美是本体事物”的观点有巨大的差别。因为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事物的最初原因、第一原理、本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物,还不具有关于本体事物的概念知识。
为了向读者说明我对于‘美’这个事物的认识过程,我把当时发表的《美的哲学定义》的主要内容和思想观点摘录如下:
美的哲学定义:美是部分具体事物具有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是部分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所具有的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人类为了实现生存发展的目的,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事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抽取出来的,包含一般物质和具体形式两个组成部分,同丑相对立的元实体事物。
美是部分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美不能够离开具体事物单独存在。美存在于个别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之中。美景、美酒、美玉、美事、美的生活都是包含美的具体事物。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仪,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大美、明法、成理存在于天地、四时、万物之中,是天地、四时、万物的组成部分。柏拉图认为:美不是美的具体事物。美是理念,是美的具体事物所以美的原因。价值具有两种具体的存在形式:一种是正价值;另一种是负价值。美是个体事物具有的正价值,丑是个体事物具有的负价值。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元实体。“美”不论是作为名词还是形容词,它所表述的客观认识对象同普通名词“人”、“蔬菜”、“水果”所表述的认识对象一样,都是部分可感具体事物所具有的种、属或类的普遍性规定,都是人们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发现、知道、分辨、界定、抽象出来的,具有一定边界、限制、性能、规定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元实体自然事物。
我们凭借眼睛只能看到个别具体的人、个别具体的蔬菜、个别具体的水果,而不能看到一般抽象的人、一般抽象的蔬菜和水果,我们凭借手只能触摸到个别具体的美的物体,而不能触摸到一般抽象的美,不能触摸到一般抽象的实体自然事物。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一般事物或元实体事物具有的特征。 和谐、烂漫、磅礴、壮阔、温柔、热情、博大、健壮、浩瀚、善良、豪放都是美的具体存在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具体的美。美是和谐、烂漫、磅礴、温柔、健壮、浩瀚、善良、豪放共同具有的一般内容和本质。美是一般的和谐,和谐是具体的美,美存在于和谐、烂漫、磅礴、浩瀚、温柔、热情之中。对一个具体事物美不美的判断是对这个具体事物包含的价值性质的判断。对一个美的具体事物美的程度的判断,是对这个具体事物包含的正价值数量的判断。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正面意义和正价值,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必然趋势和基本规律,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是美的客观标准。
我在2008年发表《美的哲学定义》这篇文章后,经过长期认真地学习和研究初步发现了人类的认识思维活动是具有从混沌中发现实体事物和在人脑中产生观念事物的性质和能力的本体事物。 2011年4月我发表了《人类的认识思维活动是天地万物的本体或本源》 和《哲学的定义》 等多篇文章,阐述了我研究哲学所获得的关于本体事物的新知识。又经过了十多年的学习和思考,2023年4月我在所发表了《真理的定义和标准》 、《哲学的定义新编》 、《善是本体事物》 三篇文章中,阐述了我所发现的天地万物的最初原因、真理、本体。在我确立了崭新的本体观点的基础上,我对自己所持有的关于‘美’这个事物的观点进行了审查,发现了我关于美是被造之物的观点存在着三个错误:一、美是依存在个体事物之中的普遍性质而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事物;二、美是具有原因和来源的末体事物而不是具有创造事物性能的本体事物;三、美是有益于人生存发展的事物,而不是具有创造性能的人的具体存在形式。
人是意念和行为组成的统一体。意念和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另一种是具有负价值的意念和行为。存在于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之中的人是具有主宰和创造万物性能的本体之人。存在于具有负价值的意念和行为之中的人是具有最初原因、真理、本体的末体之人。人是相互对立的真和假、善和恶、美和丑两个部分组成的统一体。真和假、善和恶、美和丑都是人的具体存在形式。人的一半是本体,人的另一半是末体。人的一半是真,人的另一半是假。人的一半是善,人的另一半是恶。人的一半是美,人的另一半是丑。人的一半是天使,人的另一半是魔鬼。我通过深入的分析和思维发现,具有正价值的真心和真行是真人的两种存在形式,具有正价值的善意和善行是善人的两种存在形式,美德和美行是美人的两种存在形式。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作为具体的存在形式,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组成的统一体作为一般的存在形式,与天地万物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的真人、善人、美人是天地万物的最初原因、第一原理、本体。
有许多思想家和哲学家都认为美是人的具体存在形式,是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事物。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美有许多论述。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记叙了苏格拉底最先提出了美是什么的问题,并对美的本质进行了系统的探讨,最后承认未能最终解决美的问题,以“美是难的”结束。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宇宙美学理论以对数学、音乐和天文学研究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是:数是宇宙的本源,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中。距离越大的天体运动越快,并发出高昂的音调;距离越小的天体运动越慢,并发出浑厚的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的音调组成和谐的声音,这就是宇宙谐音。具体可感的宇宙是最高的美。
毕达哥拉斯对数,和谐与物理现象相互联系的感悟和研究是从音响开始的。传说毕达哥拉斯在路过一家铁匠铺时,听到铁锤打击铁砧的声音,辨认出了四度、五度和八度三种和谐音。他猜想是由于铁锤重量的不同导致了声音的不同,并通过称量不同铁锤的重量确认了其间的关系。随后,他又用不同长度的弦的振动实验发现了弦长与和谐音的关系。可以说,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发现声音与数字比例相对应的人,从而率先建立了日后成为西方音乐基础的数学学说。毕达哥拉斯堪称西方美学的开山鼻祖,他提出了美是数的和谐的理论观点,为美学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中提出 “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认为“美和愉快的都不过是我们的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休谟认为对于美决定性东西还在于“人性本来的构造”、习俗或者偶然的心情。 康德《判断力批判》认为:审美判断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是“惟一的独特的一种不计较利害的自由的快感”。
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自然美是理念发展到自然阶段的产物,艺术美是理念发展到精神阶段的产物,艺术美高于自然美。桑塔耶纳在《美感》中给美下了一个定义:美是积极的、固有的、客观化的价值。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提出了“美是生活”的定义,坚持美以及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强调现实美高于艺术美,反对纯艺术论。 普列汉诺夫在《再论原始民族的艺术》指出:社会人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观点,到后来才移到审美观点上去。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对他有用,是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人在享受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功用可由科学地反思而被发见。然而美的愉乐的根底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并非人为美而存在,乃是美为人而存在的。
中国人对美的认识和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为美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美”是中国古代人把羊与大两个汉字字组合在一起造出来的新字。“美”的字面含义是饲养的羊肥大了,具有满足人生存所需食物需要的性质和能力了。汉字“美”的字面含义同我在“美的哲学定义”中关于“美”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完全相同。 在中国古文书籍里,清楚地记录着许多中国古人关于美的本质、美同其他具体事物关系的正确看法和观点。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美的本质问题,中国学界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形成了一些基本观点。一是以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论,认为美完全是主观的,美作为一种意识与客观对象无关。二是以吕荧为代表的社会意识说,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三是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典型论,认为美是客观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典型就是美”。四是以朱光潜为代表的客观和主观统一说,认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五是以李泽厚、刘纲纪等为代表的客观社会说,认为美既有客观性,也有社会性,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综上所述:真、善、美都是人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都是具有主宰和创造天地万物的性能,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两种具体形式存在的本体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