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四节 “中正”观点与社会的繁荣和谐

曲辰 原创 | 2023-06-08 16:08 | 收藏 | 投票

  第四节  “中正”观点与社会的繁荣和谐

  在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中,对于“中正”观点是极为重视的,大至治国,小至个人行为,从法律施行,到言谈举止,无不强调“持中”、“守正”的重要性,就连造字述史,从字形上都强调的是述史中的持中、守正、秉笔直书,不虚美,不隐恶,实事求是。

  何谓“中正”?“中正”,就是既不偏执于阴,也不能偏行于阳。换言之,既不循私,也不因公而害私,一句话,不走极端。不走极端,谓之中正。得中正之理而守之,不为时变而迁,不为物化所移。如此,便可与天同道,与地同德,与四时合序。这是因为,“中正”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相对论,只有坚持相对论,才能保证事物的阴阳相对、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从而达到互依、互存、互为根本的状态。而只有思想上坚持了“中正”的观点,坚定而不移,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言行,才能言行中正而不偏颇,才能容物、蓄众,才会持中而用,以达中和。

  一部《易》经,从始至终它都强调的中正、中行、得中、久中、中和、中道。孔子依中国哲学强调“中正”的哲理,提倡“中庸”。“庸”字的原始意义为社会实践之劳,有功之动:“庸,瘅,劳也”①,“国功曰功,民功曰庸”②。

  “中正”观点为什么重要呢?对此,我们就依中国古典哲学关于“中正”的阐述,略做如下分析。

  一、中正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生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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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尔雅•释诂下》。

  ② 《国语•晋语七》及《国语•周语中》韦昭注。

  中国古典哲学之所以提出得中、守中、用中、中正、中行、中和的重要性,就是认为事物阴阳相对、互依、互存的客观规律,人们违背不得。这是因为,无论任何事物,都是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就像世界上只须男人生存、不要女人生存,或者只强调保证妇女的一切权利,而不要男人的一切权益一样,其结果,就会是社会上失去人类。因为,人类也同其他生命体一样,是男女相对而生存,单一的男,单一的女,都不能生存于世上。

  同样,我们的实践也一再证明,在发展社会生产中,要努力采取一切实际措施,促使工业生产大力支援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副业生产、渔业生产,使农、林、牧、副、渔生产更好地为发展工业生产提供粮、油、棉、麻、丝、蛋、奶、肉、茶、皮革、木材、各种水产产品等,以促进轻、重工业各类产品的生产。这样,工农业生产实现了互感、互动、互交、互渗、互以对方发展为自己的生存根本,就会实现工农业生产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一种最佳状态。相反,以牺牲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为代价,搞甚么“保证工业上马”、“一切为钢铁元帅升帐服务”、闹腾工业生产“放卫星”、“大跃进”,结果就是农、林、牧、副、渔各行业生产受到损害,对国家发展有多么重要的工业生产也必须“下马”、停产。不说别的,就只人们没有了粮食吃,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了!

  事物的客观规律恰恰是:唯有相异,才有相同。唯有相反,才能相成。正因为如此,《易》道以万事万物都具有阴阳之性,因而,以天道阴阳、地道阴阳、人道阴阳为一体而画卦画,立阴阳相交之卦,命名为《泰》,以阴阳不交之卦,称之曰《否》,以说明事物只有阴阳守恒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这也是告诫世人,人类要想生存得好,必须遵从客观自然规律,与自然界融为一体,顺应天地阴阳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互依、互存、保持相对平衡的规律,要坚守“中正”之道。

  中医学,对中国古典哲学理论运用得最好。认为,人类的生存与活动,也要严格顺从春、夏、秋、冬四季的冷暖变化规律而行事。自然规律,是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所以,人们在春天,要早睡早起,适当开始一些户外活动,要保持心情开朗,长养志气,以与春天万物生发、欣欣向荣的气候相一致;夏天是万物华发以实的季节,人们除了适当晚睡早起、进行午休以避暑热之外,也要多在户外活动。要避免因事动怒,保持乐观、豁达的心态,以与万物蓬勃发展的时序相适应。此所谓春夏养阳;秋天,是天气转凉、树木落叶、百草枯萎、收藏各种农作物之季,人在这个季节也要顺应收藏时序,适当地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早晚要注意保暖,以与季节性的收敛规律相适应;而到了冬季,则要早睡晚起,必待日光而动。要内敛心志,效法动物的蜇伏藏养之道,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特别要注意去寒就温。此谓秋、冬养阴。顺时令作息,就谓之“顺道”。

  反之,逆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四季变化而任意行事,就是逆道。“逆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沈。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从阴阳则生,逆之则死。从之则治,逆之则乱。反顺为逆,是谓内格。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己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①

  调理人体五脏六腑各个器官功能上的阴平阳密、中正、平和、守恒,是中医治病的一个总则。其治病的方法,就是通过望、闻、问、切等各种综合性手段,确诊患者到底患上了什么病症,其患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患者的那一部位器官功能受到了损害,由此而使得某一部分器官失去了原有的阴平阳秘状态。然后,针对具体情况,辨明何为本,何为末,何为表象,何为本质。由此而决定是用针灸?是施按摩?是让患者服汤药?还是给患者动手术?其最终的目的,就是扶正祛邪,恢复被病变影响、削弱了的某一器官之正常功能,使其恢复原来阴阳调和的正常状态。

  “中正”是具体应用阴阳对称、守恒客观规律于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简明而必须遵守的法则。它是治病救人、律己修身、整齐家庭、治理国家、————————

  ① 《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平定天下的哲理性总则,其体现的是遵从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最根本规律。

  二、中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根本

  中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根本,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总纲。这就是“政者,正也”的意义。

  先说治家。《易•家人》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这几句整齐家庭的话,也非今人所全能理解。常见有人引之而依汉代以来董仲舒炮制的封建“三纲五常”谬论曲解之。实质上则是不通历史变化、强不知以为知的谬说。中国古代的礼仪,完全是按照古典哲学理论制定的:认为男为阳,女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兄为阳,弟为阴。阴与阳之间所存在的是对称、守恒规律。运用阴阳对称、守恒规律处理家庭关系,首先就是承认男女、夫妻、父子、兄弟之间在人格上的平等,权利、义务上的平等,这些关系都是一个互相关爱、互感互动、互为影响的关系。其具体要求就是要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互敬互爱。但是,阳者主动,阴者主静,父子关系处理不好,其责任首先在父亲。“养不教,父之过”,此之谓也;兄弟关系处得不好,责任首先在兄长。就连兄弟共同犯罪,古代的法律上也规定要重责兄长,对其弟则适当从轻处罚。这是因为,兄长也负有教导弟弟的责任;夫妻关系不睦,责任首先在丈夫。对这种家庭伦理行为规范的论述就是:“为人父而不明父子之义,以教其子而整齐之,则子不知为人子之道以事其父。故曰:父不父,则子不子……”①这就是“父父、子子”简行文字中所表达的原义。这也就是要以中、以正而治家,调理阴阳,使之公平、和谐、有序的道理。

  古人为什么在论之以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先是将个人的修身放在首位,接着就提到家庭,而不是把治国这样的大事放在首位呢?这就是,全社会要做到讲道德,有礼仪,文明、和谐、有序,首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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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管仲:《管子•形势解》。

  必须从每个国民个人的自我道德修养做起。如果在一个国家之中,每个公民都能讲道德,而言行文明,那么全社会自然也就文明、和谐了。每一个家庭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整个民族就兴旺发达。如果每一个家庭都处理不好夫妇、父子、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那么,社会便会乱象横生;一个不能以道修身、正心而按客观规律办事,而是丝毫不懂道理的人,他哪里还能够整齐家庭?连个家庭都治理不好的人,又何谈治国?这就是古人论治国必先从修身、齐家做起的道理。这,也正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最基本含义。

  再说治国:先秦诸子百家,其学说或异或同,但都言“以正治国”。由此而言:“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① 这是因为,治理国家,不论有多少繁杂的事情要处理,总归起来,就是以中正不偏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综合性地调整各个方面的关系而使之平衡、协调、呈现出良性互动的和谐发展状态。

  以正治国,首先就要求法正。故《黄帝经•经法•道法》言:“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读dàn)已具,尺寸已陈,(此借度量之制以言法度)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以具,则治而制之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反索之无形(指道理,亦即今称的哲理),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②民无所错于手足,社会便不可以达到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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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管子•法法》。

  ②  《论语•子路》。

  正、和谐、有序。

  以正治国,官正更加重要。治国依法,法律的公正与否,制定环节固然重要,但执行是更加重要的,因为法律最终是由一级一级的官员去执行的。法律制定得再完整、再公正,各级官府、官吏不能正确执行,乃至玩弄国法于股掌,社会公正与和谐就没有保障。所以,以正治国,没有官正就没有法正。没有正直无私的官员,再好的法律也会因循私枉法而走偏。

  正因为官正的重要,五帝时期,官职皆以“正”而称:掌管冶金方面的工业官员称“金正”;负责林木生产及木器加工类官员称“木正”;水利部长叫做“水正”;分管烧陶业的官员叫做“火正”;相当于农业部长的,自然就是 “土正”了。

  维护社会生产、生活公正的,以司法机关最重要,故在古代,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官员,就称“大理正”;一县之长称“县正”,里长自然就称作“里正”。官员办公、审案地方称“正堂”,官员用以自诫匾额刻以“正大光明”、“公正廉明”之类文词而高悬。

  以正治国,求法正,凭官正,其最根本的还是必须保证执政者身正。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谈到治理国家,就特别强调治国者的“身正”。如《黄帝经•十六经•五正》曰“始正于身,中有正度,后及外人。外内交接,乃正于事之所成。”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①又言,执政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②这,就是“正人先正己”的道理。

  治理国家,法律不偏左偏右,使工、农、商、学等各个界别之间,都能达到体制上协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和谐而有序。执政者正人先正己,便民悦而诚服,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上下相交,同心共志。如此,便社会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繁荣昌盛、长治而能久安。

  三、要实现中正治国,必须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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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论语•颜渊》。

  ② 《论语•子路》。

  在中国的上古历史上,正因为以中正之道而治国,国名就用一个“中”字而为称。“中国”之谓,其义就是行中道之国的意思。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又证明,要真正实现以民为本位的公平、公正、大同社会秩序,就必须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道路。以权力制约权力,使阴阳得以互动,是最大的社会公正。

  中华道理认为,掌权治理国家者为阳,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大众是为阴,治国者与人民大众是道学理论上的阴阳互依关系。阴阳之间是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依为根、互相依存的。故《易》经就讲:“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①“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②在整个“五帝时期”,执政治国者,以人民为根本的思想,始终是明确的。如帝喾曰:“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故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吾慎此而已矣。”③唐尧说:“吾从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仁行而义立,德博而化富,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先恕而后行。”④就是到了夏朝初期,老百性还知“民惟邦本”的道理,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⑤

  为什么会是如此?这是因为,轩辕黄帝在肇造国家制度的过程中,发生蚩尤叛乱的涿鹿之战、以及随后又有胞弟争权挑起阪泉之战,给他思想上的震动是非常大的。由此,他认识到治国不能任人唯亲,而要唯贤;权力没有制约,就会被滥用而祸国殃民。因此,轩辕黄帝依照道学理论,创建了一个以民为本位的政治制度,这在其后的整个“五帝”时期,都得到了很好的实行。其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实行选贤任能的官员选拔制度,后世称之为“禅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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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易•泰•彖传》。

  ②  《易•否•彖传》。

  ③ ④ 贾谊:《新书•修政语》引。

  ⑤ 《尚书•夏书•五子之歌》。

  黄帝有子二十五人,这二十五人当中,无一人继黄帝而登帝位。而是在黄帝死后,才由其子青阳(即居于少昊,史称其为金天氏者)挑选了高阳继黄帝而承帝位,这就是“五帝时期”的第二帝——帝颛顼。

  帝颛顼,亦同样未将帝位传于己子,而是挑选了蟜极之子高辛为帝位继承人,此若依《史记》之载,是为颛顼帝的族侄,而按《山海经》、《竹书纪年》、《蜀国春秋》之记,则高辛是帝颛顼的族弟。高辛即帝位后,史书称之为帝喾。

  帝喾是惟一将帝位传于己子姬挚的人。姬挚登帝位九年,自感政绩不佳,治国不如唐侯放勋,就亲率群臣到侯国唐地(今河北唐县城南八里)禅帝位与其弟唐侯,唐侯受禅让即帝位,都于潘,这就是帝唐尧。史家因帝挚执政九年,政绩不佳,因而将他排除出禘祭之外,自黄帝到虞舜称曰:“五帝时期”。所谓“五帝时期”,实则经历了“六帝”“七代”执政者,到禹为第八代,而非“五帝”。

  唐尧年老,听懂从“四岳”之长的建议把帝位禅让给平民姚重华,这就是历史上的帝虞舜。

  虞舜在处理国家大事和帝位禅让上,同样是依照“以民为本”的政纲而行事:他建议帝尧处死了治水无功而成患的鲧,却将帝位禅让给了治水有功的鲧之子禹,完全没有考虑禹一旦大权在握之后,会不会受到禹报杀父之仇的祸患。

  由此可见,“五帝时期”的帝位选贤任能的禅让,是一种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政治制度

  第二,“智囊团”的建立

  为了尽量减少决策上的错误,整个“五帝时期”都存在着一个为帝王治国而建立的“智囊团”类型的机构,它分别由哲学、天文、医药、农业、军事等各方面专业人才所组成,历史记载称之以“帝师”。如被称作“黄帝师”的人有:风后、力牧、常先、大山稽、鬼臾区、大坟等;被称作“颛顼师”的有:大款、亮父、绿图、柏夷等;关于柏夷、亮父,《路史》等将其看作是两个人,《晋书•景帝纪》之说亦然。而《吕氏春秋•尊师》篇则载之为一人,曰“柏夷父”,《古史考》作“柏亮父”,未知孰是;被称作“帝喾师”的人有:柏招、舟人、赤松子等;其中“赤松子”的事值得怀疑,因为古神话中亦有这么一位,言其能入火受烧而不死等等;被称作“尧师”的有:子州、支父、尹寿、务成子等;“舜师”则有:纪后、许由、蒲衣等。

  第三,民意代表的参政议政机构

  “五帝”时期为贯彻执行“以民为本”的治国之策,还设立有一个民意代表机构,史称“四岳”。此概以五方名山代称五方,帝王居中而治,就将代表东、西、南、北四方的民意代表机构以四方名山之称而称曰“四岳”。对于“四岳”,五帝时期史料不全,我们不知其全部情况,但从尧时的记载,我们知道这“四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也是很大的:尧欲选任一个治理水患的官员,就此而向“四岳”咨询。“四岳”之长一致推荐了鲧。尧不同意,认为鲧这个人性情乖戾,干不成大事。但“四岳”之长们则一致反对尧的看法,说:这就怪了!你没有试用,怎么就知道他不行呢?帝尧只好放弃自己的意见,任命鲧治水。……这个历史记载证明,“五帝时期”不仅有民意代表机构之设,而且是确有参政议政之权的。

  第四,黎民百姓的舆论监督

  在治理国家之中,要知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去民之所恶,务民之所需。建立民意代表机构,是施政的措施之一。事实上它也存在着很多局限性:一是通过这种渠道所听的民意,是间接的民意反映。且其代表面有一定的限制;二是这种机构不常设,则无法参政议政。而常设,一些民意代表必会长期脱离人民,其意见就必然会产生“失真”情况。所以,“五帝时期”还采取了另外两项措施:一是帝王五年一巡狩,直接巡视各地官员施政情况,直接同黎民百姓接触,听取百姓的意见;二是鼓励黎民百姓随时向各级官员直接提意见,如立诽谤木、置敢谏鼓之类具体措施。

  正因为“五帝”时期为保证治国者与人民大众能够交流意见而互动,从政治体制上采取了那个时候所能采取的制度性措施,其社会就达到了一定的公正、公平、博爱、和谐的程度,孔子述史,给与了高度评价。他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矝、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因为后世的疑古,否定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悠久,将“五帝”时期说成是传说,所以,有人就将孔子拿夏、商、周三代与之对比的“五帝”时期政治评价,就说成了是一种“理想”。

  由于历史上受到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限制,“五帝”时代的选贤任能等政治制度,是存有致命的缺陷的:一是上择下式的选贤,并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愿。二是选贤者一旦选错了人,当其交出政权或者死后,其继任者就可以为所欲为。由于帝虞舜选错了伯禹这个野心家,他就全面颠覆了“五帝”时期的民本大同社会政治制度,轻而易举地实行了父传子、家天下的君主独裁专制制度。此后,虽然历朝历代都设有“谏官”,但由于能听谏言的帝王很少,所以谏官往往都做屈死鬼!

  这是因为,凡人之本性,听美言而心悦,闻逆耳之言便厌恶:而人之为了个人的利益,则又都知顺情说好话,多说顺情美言,不去指责别人。对官员更是多唱颂歌,而不会轻易批评,以免招惹祸患。如此,一般的人要想听到别人对自己的真实意见,特别是反对的话,应当说机会是很少的,是很不容易听到的。对于做了官的人,手中掌握着权力的人,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为手中有权,要想听到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施政缺点、错误的真实意见,尤其困难!然而人之处世为人,若是不能听到别人对自己缺点、错误的批评,焉能及时改正缺点错误,取得进步?做官者听不到对自己执法、施政方面的真实意见,而听到的只是一片赞扬之声,岂不就变成了聋子和瞎子?如此,在早已出错而还昏然自得的情况下办事,焉有不办砸,不摔跤之理?

  特别是,不论古今,往往是人一做官,由于到处听到的是吹捧,在赞扬声中,就会产生错觉,认为自己什么意见都很英明,对于有不同意见者,就会认为是反对自己,其动机有问题,甚至认为敢于提意见者,就是犯上,就是大逆不道,就要打击报复。

  而治理国家、建设一种科学的社会制度,以保证人民能够真正当家作主,能够真正制约掌权治国者,由此而真正做到掌权治国者与人民大众之间互感、互动、互交、互渗、互相依存、互为己根,就必须走全国人民选举、罢免国家元首,并且设立民意代表机,选出民意代表首长,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路子。真正做到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各自相对独立。

  唯有如此,才有可能使掌权治国者,切切实实感受到,人民大众是他的衣食父母,是他政绩的裁判,是他做官的依存,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非此,则手中拥有了治权者,便不可能去为民着想、为民服务、真正虚心倾听人民大众的意见,做到阴阳互动。

  因为持中、用正,以中正的观点立法治国,调整各方而的关系,使全社会的人们都在一种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制度之下生活、竞争,所体现的是按中正守恒的客观规律办事,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文明,强调的是社会公正、公平,以使所有的人们和谐相处,有序发展。所以,古人就恪守中道而为德。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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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礼记•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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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研究中国哲学、文化、历史、历史地理、著有《轩辕黄帝史迹之谜》《中华民族的先祖》《黄帝与中华文明》《解〈易〉诸谜》《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尧舜史迹考》《历代名人颂黄帝诗辞选注》《老子思想批判》《被曲解了的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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