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VS网络暴力——中韩两国的网络实名制立法之路
吴健 发表于 2008-10-6 11:05 190次点击

事件一:人肉搜索第一案

     7月7日,被网友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

去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随后,姜岩生前的博客被网友发现,上面记载了她因为“老公出轨”而经历的煎熬。针对王菲的“人肉搜索”就此展开,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2008年1月10日,大旗网刊载了《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天涯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学张乐奕于1月11日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这三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内容,并把王菲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信息公开披露。根据王菲在后来的起诉书里的说法,他的生活从此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失去工作、父母住宅门口经常被涂满各种标语…… 

3月28日,不堪其扰的王菲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社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目前,本案虽然尚未判决,但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思考。近年来,类似本案的“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从“铜须门”到“虐猫事件”,再到“周老虎”,无一不引发网上网下的热烈争论。

事件二:蔡名照:对网络暴力等行为应加以引导和制止

9月23日消息,在今日开幕的互联网大会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蔡名照副主任在主题发言中指出,要打造文明、诚信、合法的互联网环境,对于网上恶搞、人肉搜索等行为应加以引导。

  蔡名照表示,互联网站要坚持“高品位、高格调”,要求互联网业界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网络诚信体系。同时要依法办网,对于网上淫秽,欺诈,赌博,暴力等违法内容屡打不绝的现象,各类网络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为违法游戏提供生存空间。

  针对近年来网上出现的恶搞、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行为,蔡名照认为这些行为“情绪化和非理性”,应加以引导和制止。

    事件三:“两会”召开,网络实名制立法再度引起关注——价值中国网林永青对话全国人大代表王晶

    2008 年1 月,本着一种互联网从业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中国网CEO 林永青、和原北京仲裁委仲裁员高宏道律师一起起草了" 网络实名制立法建议" ,并向人大相关立法部门提交了建议书。2008年3 月3 日,在北京全国人大代表驻地接受价值中国网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王晶表示," 网络实名制立法的意义非常深远,你们的建议书很好,进行了深入的论证。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们要向本届全国人大正式递交网络实名制立法议案。"

    事件四: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日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

    近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就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在2008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互联网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议案(第6526号),进行了详尽和肯定的正式答复。答复的文件,由现任工业与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签发,同时抄送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回复函明确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认为,由于具体条件所限,目前马上实行网络实名制,“存在一定的困难”;然而与此同时,回复函也明确表示:“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所提出的‘互联网有限实名制管理办法’,在今后推动我国网络实名制管理的工作中予以充分地借鉴。”

事件五:网络暴力间接逼死崔真实,韩国拟立法实名上网

核心提示:韩国女星崔真实自杀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和执政党积极着手修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法律。有议员代表提出了网上污蔑罪及网络实名制,但也有人认为此提案破坏言论自由。 

韩国女星崔真实自杀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和执政党积极着手修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法律。 

韩国《朝鲜日报》今日援引该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消息称:“为预防以匿名方式产生的互联网副作用,计划从11月起执行《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增加适用‘限制性本人确认制’的网站。”“限制性本人确认制”是指一项在门户网站等进行网上留言时通过身份证确认本人的程序。 

目前,“限制性本人确认制”只适用于日用户数量超过20万(网络媒体)和30万(门户网站、视频网站)的情况。但按照施行令修正案,今后将把范围扩大至日用户数量超过10万的所有网站运营商。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还决定按原计划在此次定期国会上提出《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内容包括加强网上留言的监控、向运营商征收罚款等。 

大国家党国会议员代表洪准杓当天表示:“如果不引入网上污蔑罪及网络实名制(限制性本人确认制),网上恶意留言引起的弊端将持续出现,定期国会应通过《崔真实法》。” 

大国家党第6政策协调委员会委员长罗卿瑗在记者会上表示:“将修订《信息通信网法》,制定强制性规定,如果有人认为网上留言带来了损失并提出要求,就由网站运营商在24小时内就此采取措施。”

事件六:韩警方今起动员900人全面管制网民恶意留言

韩国警察厅5日表示,将面向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并习惯性发布“恶帖”的网民制定拘留调查的方针,到下月5日之为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全面动员全国900名网络调查人员集中进行管制。

  据《朝鲜日报》报道,这次管制对象包括:面向个人及团体散布虚假消息或发布恶帖的行为;利用网络留言板、电邮、文字信息等方式进行威胁的行为;诱发恐慌和不安的网络围捕行为等。

  警方决定,尤其是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的行为,即使情节轻微,也将考虑到其波及效果和受害内容而判断是否属于习惯性和恶意行为,就会彻底追捕嫌疑人并申请拘捕令。

  警方目前正在追捕最初发布“崔真实放高利贷”传闻”的网民。首尔瑞草警察署5日表示,存在向证券公司女职员白某传播谣言的第三者。白某涉嫌在自己经营的网络社区散布崔真实放高利贷的传闻而被不拘留立案。

讨论一:隐私权如何确定?“人肉搜索”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

讨论二:人肉搜索约束道德还是纵容粗暴?

讨论三:需立法确定话语尺度吗?立法是否破坏言论自由?

讨论四:实行网络实名制是否能有效抑制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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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辰 发表于 2008-10-6 20:49 回复
1楼
借用一句法谚: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这就是隐私权的基础.我认为,人肉搜索与行政强权是同一类型的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非法行为,这也与言论自由无关,
包晓光 发表于 2008-11-1 8:52 回复
2楼
是非一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