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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面对增值税转型公司应关注哪些方面

郭伟 发表于 2008/11/12 12:22 1401次点击 | 收藏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福音。但我认为对于纳税人来说,挑战和机遇是并存的。更多的做好准备,用足用活政策才是企业所必须思考的。

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虽然转型方案已经出台,但相应的配套政策还“在路上”,什么时候能够下发还不得而知。

   ★  期初可以抵扣的税款,在2008年结算中应做好哪些准备?有无操作空间?

   ★  已经或正在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结算日期和结算形式应如何选择?

   ★  由于改造项目工程的核算形式不同,可以被抵扣的税款也不同、应做好哪些准备?

   ★  作为设备可以抵扣,但对于特种设备:如锅炉、大型容器等,其附属部分也属于设备的一部分,注意核算形式对抵扣的影响。

   ★  由于专业化分工的不同:如,加工车间与销售公司不在同一地区,对此能否足额享受到抵扣税款?相应的调整内部物流、销售环节进行调整,以便用好上述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上述事项应引起高度的关注。这将直接决定公司能否足额享受到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

    此次调整,将现行税率由4%(6%)调整到3%,从表面看税率已经下调,但以下方面要特别关注:

   ★  由于国家对一般纳税人的监管日趋成熟,将有可能对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较大幅度下调,对此会造成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转变成一般纳税人,从而增加税负。

   ★  由于增值税转型的实施,造成这些过去的小规模企业货物的购买方索取增值税发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此这些小规模企业也会从进货方索取增值税发票,这就彻底理顺了增值税的链条。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可以概括——那就是某人的收入,过去是奖金比工资多(不开发票比开发票的多),随着增值税改革的进行和征管力度的加大,现在看虽然此人工资单上的收入多了(降低税率1%,),但奖金少了(不开发票的收入减少了)。对于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来看,表面是降低了,其实是有可能增加的。

   ★  由于现行小规模企业有较大部分转为一般纳税人,其在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政策的运用等将面临新的挑战。有可能因为不了解政策,而造成自身不必要的税收损失,这需要格外关注。同时,由于增加了申报的收入而带来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所得税的增加,要自行消化解决。

 

加强税收征管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特别强调要“加强税收征管”。而我国增值税的管理是以票管税,以票控税,这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的平台上已体现的日趋完善,随着投资巨大的金税三期工程有可能近期投入使用,将对各地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起到重大的作用。从2008年增值税专项检查典型事件中(如:国税总局对国美、苏宁发票抵扣联的专项检查、水泥全行业的纳税评估的运用及专项检查)可以看出税收征管的力度日趋加大。虽然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减少了部分税款,但其下游供货方由于要如实申报收入,从小规模转成一般纳税人将会对税收增加做出贡献。

 

    由于上述增值税的改革,对于财税岗位的人员来说,将面临新的挑战。对此重大涉税事项仅靠财税部门是解决不了的,这需要公司各岗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此项改革的公司内部运营方案应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涉税岗位应拟定出总体税务计划,并据此在公司内部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此次增值转型方案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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