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

谁来制约书记的权力?

周明华 发表于 2009/5/8 7:33 352次点击 | 收藏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楼,被当地民众称为“白宫”。颍泉男子李国福近两年一直在告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此后李国福被以各种罪名逮捕,最终蹊跷死在狱中。网页连接:http://club.news.sohu.com/r-fazhi-126631-0-0-0.html)

  中国政治体制的设计,法院、检察院、政府三个机构统归人大管辖,三个机构之间按制度设计应是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关系。但是,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由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党独大和稳固的执政领导地位,各地方地委书记成为实质上的一把手,而非地方政府的省长、市长等。加之革命战争以来,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而形成的党领导一切的传统,使得政治体制设计中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机制在书记的领导下大打折扣。

  全文链接: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9/5/5/174050.html

回复 发表回复
登录以后才可以评论,请点击这里登录; 还不是价值中国用户?请点击这里注册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