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天平

抵押物对银行债权的保障程度——银行实务问题四

周兰 发表于 2009/10/27 21:28 1175次点击 | 收藏

  若借款人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物,银行是否可以放低甚至放开贷款准入门槛?相信这个问题曾经或正在困扰着无数的银行同仁。


  从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理念出发,银行不是"当铺",应关注的还是借款人自身经营能力,第一还款来源。若借款人债信情况不佳,就算最后有一堆抵押物,变现后也未必能覆盖逾期贷款本息;就算能可以覆盖,其间诉讼、查封、拍卖的时间成本及人力资源耗费,以及对银行整体不良率的影响,损失也很明显。

       但是, 假设某借款人用市值2亿元的房产来申请1亿元贷款,抵押物变现程度良好,但贷款用途不明,是否承贷?很多客户经理的答案是“yes”,并帮助客户包装甚至虚构材料以融资。客户经理认为:只要抵押物足值,变现程度良好,不良贷款早晚会化解,无需担心!显然,他们或者不曾关注引发本轮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或者乐观地认为危机三、五年内会过去,但年度任务指标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我们认为这样的信贷理念过于偏激,银行仍应主要关注第一还贷来源及贷款用途。但是,以实务操作反观,如在这种思想引导下银行放松对抵押物的要求,某些曾经第一还贷来源充足的客户在信息不对称、多变的市场环境下,贷款一旦发生不良,银行连抵押物这“最后一根稻草”也将失去,损失惨重。因此,有些中小银行难免投鼠忌器,大额贷款不敢批,要批也一律要求提供土地、房产抵押。这样的价码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处处碰壁可想而知。

  当然,银行都希望与第一还贷来源充足且能提供抵押物(增加其违约成本)的客户合作。可惜,两项都满足的优质资源毕竟有限,市场激烈竞争的大形势下,优质融资主体的议价意识提高,大多会提出担保方式为关联公司担保或信用贷款。市场进一步考验银行识别及管理风险的能力, “进”或“退”,走在钢丝绳上的我们需要探索更有效的风险识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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