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生存

关注农民父母的分享权与发展权

张晓峰 发表于 2007/10/31 16:36 1373次点击 | 收藏
  今读张宏良先生的《土地股份制——沉没前的最后一块木板》(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85050.html)一文,是久违的沉静与激动的复合。   张先生的见解振聋发聩,气势酣畅淋漓。在土地股份制这项改革上每一个有良知者都无法保持缄默!   每个人都有生存权、发展权,对国民而言,这是最基本的。这次十七大报告提到财产权,是对私产的尊重,是对合理创造财富的尊重。而包产到户基本解决了农民的温饱与生存问题,但是至于说发展,恐怕官员们扪心自问后,难以坦然面对这个话题。如果说,允许民工进城打工也叫发展的话,且不论广大的农民朋友劳无终日,锱铢必较,维持和保证了人为压低人工成本的低效率所谓增长;至少这不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部分,不是引导的结果,而更多的是农民朋友自发改变命运的行动。   除了土地承包,农民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改革的旁观者,是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的特邀参观者。格格不入的尴尬,冷眼漠视的耻辱,不能让国民待遇落实到他们头上。   农业税的取消、农民合作医疗与统筹的考虑,的确顾及到了他们的利益;改革成果的共享,户籍法的纳入议程,的确让人们看到希望。   但是,仅有这些就够了吗?   未来,全民,人均,分享。我想这是几个关键词。   未来。发展要从未来看。谈GDP就像企业单纯关注过去的绩效一样可笑。而且,GDP和价值创造没有任何正相关的关系,我们过高的GDP甚至是一种价值损失!   全民。发展是全民的,人人需要合理的发展通道,人人需要公平的成长环境。我们远没有做到,马太效应是针对身份、针对权力、针对财务资本的,到现在智力资本都没有得到合理的价值体现,更不用说我们多灾多难的农民父母。   人均。这个概念在十七大的确立非常有意义。   分享。发展要分享,基础设施要分享,资源要分享,成就成果更要分享。农民,没有分到他们应得的一杯羹,他们的牺牲成就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不能再让他们失去土地了!   鼓与呼,不应该仅仅是张先生一个人的事,你有义务,我有义务,大家有义务,价值中国有义务!更多的朋友有义务!   握张先生与朋友们的手。   顺便提一句,价值中国的新专题“企业的智慧化生存”(http://www.chinavalue.net/Special/20071028.aspx)推出了,请朋友们参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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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战胜 发表于 2007/10/31 18:49 回复
1楼
农民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改革的旁观者,说的是大实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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