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报道:
在一宗针对一家当地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中,国际拍卖行苏富比(Sotheby's)在中国法庭赢得了一场罕见的胜利,显示中国司法系统正为外国知识产权提供更大保护。
苏富比昨日表示,它在一家北京法庭对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Sichuan Su Fu Bi Auction Company)提起的诉讼中胜诉。被告在名称中使用了与这家国际拍卖行名称相同的简体中文字。
法庭认定苏富比的名称为“驰名商标”,据此受到保护,即便其简体中文名称未在中国注册为商标。
苏富比的英文和繁体中文名称已在中国注册为商标。
法律专家表示,这一胜诉显示,中国法庭愿意在知名品牌完成复杂的商标注册手续之前为其提供保护。
在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前,外国公司无法让自己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更多保护。即便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公司要争取中国法庭承认“驰名商标”也并非易事。金融新闻企业彭博社(Bloomberg)去年在中国法庭赢得一宗针对当地竞争对手的商标案,但法官表示,其中文名称“彭博”不具备足以构成“驰名商标”的广泛知名度。
记者昨日未能找到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寻求置评,但该公司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