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离婚中的房产产权分割问题……
徐妍 发表于 2008-5-12 14:36 123次点击

又是产权分割的求救……

男方是现役军人,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房屋首付买房,但房子的署名是女方……(他咋想的啊~~)

婚后两年内房子的还款基本上都是由男方一个人支付的,其中只有两个月的还款是女方支付的,现在女方否认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的,但男方能够拿出首付出资人和男方还款的证明。

请问:现在如果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男方没有婚外情的过错,男方离婚时候可以拿到这个房子百分之多少财产呢?(男女双方的单位都有单身宿舍,男方单位没有分房)会不会人财两空

据说军婚在法律上应该是受到保护的,我之前一直没有找到我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所以在咱们价值中国寻觅高手~~~

谢谢啦~

拜托各位尽量帮着男方说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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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彤 发表于 2008-5-12 17:32 1楼
只要没有婚前财产公正,那么婚后的支付行为都应视为夫妻的共同义务。因此,婚后无论是夫妻哪一方的支付,都应算作共同支付。同理,该住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与其他财产一起平分。如果有小孩的则另行计算。
吴健 发表于 2008-5-12 17:37 2楼
军婚不是得特别处理吗?
包向宇 发表于 2008-5-13 0:01 3楼
不用担心,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张芳芳 发表于 2008-5-13 16:12 4楼
所以我们应该在婚前做财产登记,这虽然有些是对爱情不自信的表现,但更多的其实是种法制意识的体现
包向宇 发表于 2008-5-13 22:59 5楼
财产登记只能保住你的财产,不能保住你的感情。
陈杨 发表于 2008-5-13 23:02 6楼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陈杨 发表于 2008-5-13 23:06 7楼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方婚后如果是用以上资金用于购房的话,应该算作是共同财产.
徐妍 发表于 2008-5-16 15:17 8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条我可以这样理解么: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房屋首付买房,但房子的署名是女方……

虽然房屋的署名是女方,但这个首付款是属于男方父母赠与自己儿子的~~
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我这个观点成立么?
陈杨 发表于 2008-5-16 18:09 9楼
由第20条可知,房子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夫妻双方均有权主张房屋所有权,所以你的观点是应该成立的.
徐妍 发表于 2008-5-19 10:41 10楼
谢谢哦~~辛苦大家了~~
肖启辉 发表于 2008-6-5 20:13 11楼
根据提供的现有材料,做如下分析:
1、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并能拿出首付证明,而且没有明确表示对双方赠与,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该首付应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
2、婚后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可以认定婚后所取得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对于房屋的分割,先计算首付占房屋总价的份额,归男方所有,首付以外的房屋增值部分归男女双方共有财产。
3、国家保护军人婚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一条只是原则性规定,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也没有重大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但女方如一定要离,经过几个回合,最后也会判决离婚。
   至于材料上说男方没有婚外情的过错,那只是重大过错的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