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题(有点搞笑)
吴健 发表于 2008-7-1 11:35 245次点击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问题:
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2、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是否构成赠与?
3、丑女能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4、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5、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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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杰 发表于 2008-7-2 1:11 回复
1楼
好玩!!(再次说明事物的两面性:长得丑也有好处啊!)
朱鹏 发表于 2008-7-2 11:09 回复
2楼
1、绑架罪,因绑架罪为行为犯,构成既遂。
2、不构成赠与,属于物权抛弃行为。
3、可以合法取得该车辆所有权,但在我国面临登记难题。
4、可以通过先占取得车辆所有权。
5、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调整范围,有伤风化。
吴健 发表于 2008-7-2 11:48 回复
3楼
我认为不构成绑架罪,应该是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本案中,绑匪并未提出任何要求,所以主观上不构成绑架;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无论主观方面、主体、客体、客观方面,本案都符合,所以我认为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且是犯罪既遂!
吴健 发表于 2008-7-2 11:51 回复
4楼
回复1楼,上帝是公平的,哈哈
朱鹏 发表于 2008-7-2 21:12 回复
5楼
你添加了题干所没有的内容。
吴仲武 发表于 2008-7-3 15:39 回复
6楼
世间上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重性的
王玲美 发表于 2008-7-8 20:17 回复
7楼
     一改以往案例的严肃性,幽默中又不失法律知识的分析.
吴健 发表于 2008-7-9 9:37 回复
8楼
回复7楼,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定哪还真有这种case发生呐,呵呵
高宏道 发表于 2008-8-2 11:23 回复
9楼
对罪名的确认、罪与非罪、此罪还是彼罪,要“一节一节”的分析。你说的有点意思。在其他网上也看到过,但是,没有人认真的分析。
我很忙,以后再聊。反正也不是什么急事。
吴健 发表于 2008-8-3 11:01 回复
10楼
哈哈,期待高律师的剖析!
张红卫 发表于 2008-10-18 8:41 回复
11楼
绑架罪确已构成。
题目潜意是要绑架勒索财物的,后因女丑而使价值不能接近目的,但动机明确;
如果是因非法拘禁而欲望勒索财物,则后‘将其送回原处’就与其目的不合。
梅军 发表于 2008-10-20 17:27 回复
12楼
1、绑匪属于拐卖妇女儿童未遂;
2、不属于赠予;
3、不能取得所有权;
4、不能;
5、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