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哀哉,中国股民们!

郑建仁 原创 | 2006-03-12 19:40 | 投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权利被侵害得最严重的,笔者以为有这么几个群体:农民、工人和股民(或许还要加上知识分子)。就中国股民而言,据张卫星2004年末对1380家上市公司的统计数据分析,十几年来,数千万股民进入中国股市的资金总额为24500亿元人民币,换回来了2025亿股“股权分置”的流通股股票,对应的净资产约为4500亿元人民币,流通市值为11800亿元。如果以净资产估计,那么意味着股民损失了20000亿;即使流通市值估价合理,也意味着股民损失了12700亿元。倘若这一数字再加上十几年的机会成本(即不投入股市而投入其他领域如买国债的收益),那么直接和间接损失也超过20000万亿(以前一数字为基础,则是30000多亿)。(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tocktalk/20050117/16101299797.shtml)


    那么股民们的钱,都流向了哪里呢?具体说来,包括:十多年来申购主力资金获益6000亿;国家印花税收益2100亿;券商交易手续费2100亿;十几年间庄家、机构获利2000亿;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有股减持、遗留问题股等杂项2800亿;市值配售新股的溢价收益1000亿。而相比之下,中国股民十多年间,分红所得仅仅600亿,新股申购收益返给流通股民1000亿。

   
固然,改革总要付出成本的,但这成本的付出,必须遵循成本—收益对等原则,也就是“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但中国的股市,获益的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国家,券商,而支付成本的,却是广大中小流通股东。这是不公正的,而不公正的改革,肯定缺乏民意支持,缺乏群众认同,缺乏合法性。


    比如说,当初国有股的不流通,是因为害怕“国有资产流失”,如此不但形成“一股独大”,还导致中国股市严重供求失衡,形成股市泡末,股价奇高。这样一来,发行新股、配股,就大大有利可图,如是采取各种手段争取上市资格,形成腐败现象。更为恶劣的是,由于监管不力、违规成本太低,股市上的种种造假手段和陷阱,层出不穷:如刘建江博士列举的中国股市“三十一大谎言”,一篇文章讲到的“五大陷阱”:瞒天过海——信息违规;无中生有——利润造假;李代桃僵——违规担保;偷梁换柱——挪用资金;釜底抽薪——股东抽血。当股民们意识到屡被侵害时,便抽身而退,于是股市大跌。这时候,各方面又发话了:中国股市形势大好,是“恢复性上涨”,等你又把自己的血汗钱投入股市后,发觉除了骗局还是骗局,除了陷阱还是陷阱。


    按理说,既然当初的制度设计是由于主管者和决策者的失误和认识所致,那么主管者和决策者,也就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利益被屡屡侵害的流通股东,给予适当的补偿。倘若真要补偿流通股东的话,很简单,不是所谓的支付3股或4股的代价,而应以公司公开对外发行股票时的净资产加适当溢价,或当年净利润的折现额为大股东投入的资产,再加上流通股东投入的真金白银,二者进行加权平均,再折算出流通股东所应该获得的补偿。与此同时,还要对
信息违规、利润造假、违规担保、挪用资金、股东抽血等种种违规行为进行清算,相关的公司和责任人,要对流通股东予以补偿。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不但拒绝承担责任,而是相反进一步把责任转嫁给流通股东。现在实施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如此。尽管形式上给了流通股东话语权,但实际上,这对流通股东而言,根本就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呜呼哀哉,屡被割肉的中国股民!上帝保佑中国,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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