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H股融资须维护A股股东利益

曹中铭 原创 | 2011-03-16 08:11 | 投票
  

  先上市圈钱,然后再融资,几乎已成银行股圈钱的“潜规则”。在目前已挂牌的银行类股票中,即使是圈进了巨额资金,却仍然表现出“很差钱”。不管是工行、建行、中行,还是挂牌不久的农行、光大银行,均无出其右。

  此前,农业银行与兴业银行先后宣布了不超过500亿元、150亿元次级债的发行方案,民生银行也不甘落后,宣布拟定向增发47亿股A股,募资近215亿元。除去去年银行股高达4000亿元的再融资,这三家银行的再融资亦达到865亿元。

  缺钱了就向市场伸手,就采用再融资等方式来解决,将A股市场变成自己的“提款机”,如此事实市场早已见怪不怪。A股市场从最初为国企解困服务,到后来为大型央企服务,再到后来的为大型金融机构服务,一切的一切,均是由于当初对于股市的错误定位所导致。不仅如此,当A股市场不能或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时,银行类上市公司就把目光纷纷瞄向了H股市场。

  本月21日,去年8月18日才在A股市场完成IPO的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同意其申请在香港最多不超过120亿股的H股IPO。根据公告,光大银行H股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5亿股,并授予不超过15亿股超额配售权,即合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20亿股。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光大银行A股IPO时发行股份70亿股,发行价格为3.1元,募集资金210亿元。令市场措手不及的是,光大银行启动H股发行速度竟然是如此之快捷,并且其规模亦是如此之大。

  因为有巨额募资到手,去年光大银行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其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光大银行去年净利润同比将增长65.88%,在已预告年报业绩的各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因为募资而导致业绩增长,其实并不值得一提。即使是一些实业公司,募资后业绩大幅增长的比比皆是,更何况光大银行属于金融业。现在的问题是,光大银行挟业绩大幅增长之势,在发行H股时是否会损害其A股股东的利益?

  目前在A股H股挂牌的内地银行已达八家,其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与光大银行资产规模相当,但其H股估值相对较低,2011年PE为7-8倍,PB为1.2倍左右。而光大银行A股估值则要高得多,其PE为13倍,PB为1.55倍。如果光大银行按照A股的估值发行H股,显然是不可行,但如果参照中信银行与民生银行,那么其H股发行价格有可能低于当初A股的发行价格。一旦出现如此局面,光大银行的H股发行,虽然能够为上市公司募得所需的资金,但个中无疑存在损害A股股东利益的行为。显然,这是A股投资者所不能接受的。

  事实上,H股低价发行,回归A股后却以超高价格发行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中石油即是最为典型的例子。这家曾经号称“亚洲最赚钱的上市公司”,2000年其H股发行价格为1.27港元,2007年A股发行价格却高达16.70元,相差10倍之多。也正因为中石油的高价格发行,最终让中石油变成了“套牢投资者公司”。

  自中国银行A+H同价发行开始,A+H股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袭以相同的价格发行新股,即使是H股后于A股发行,其发行价格也没有出现低于A股发行价格的先例。这不仅是保护A股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更是体现公平的需要。那么,光大银行启动H股发行,其发行价格就不能低于A股当初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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