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不妨也去“出出海”

阚治东 原创 | 2012-08-06 11:41 | 投票
  

  随着国内PE的迅猛发展,资金与项目之间开始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我在上一篇“PE笔记”中曾提过PE应当“上山下乡”,不要在大城市扎堆而应该去一些偏远地区寻找投资机会,最近一段时间我去了一趟,结合一些亲身经历提出新的建议:PE在“上山”之外,不妨也去“出出海”。

  迫切进入中国的日本企业们

  有关PE出海问题,我们考虑很久,去年为此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本金融机构FundCreation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上海成立了德石忠源合资公司。今年六月初我又去了日本一次,在日本举办了《中国投资环境及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机会》的演讲,期间也拜访了日本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感觉国内PE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六月初日本那场演讲,我当时主要是介绍国内PE市场的发展、中国各级政府对PE行业的支持等较为“务虚”的话题,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演讲结束后与会嘉宾很快同我们展开了“务实”接触——250多位与会者在会后排起了长队,等待与我们交换名片,部分排在后面的嘉宾为了递上名片和表达几句合作愿望,甚至毫无怨言地等待了一个多小时。

  会后我们走访了一些日本的企业,更是收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合作意向。

  在日本川崎县我们参观了一家飞秒激光器研发企业,其产品主要运用于大飞机制造、汽车零部件、精密仪器等领域的切割、打磨及钻孔,这家公司的董事长相信未来的中国飞机发动机等行业需要他们公司的技术,认为他们进入中国市场将大有所为,所以他们希望我们PE能成为他们的股东,希望通过我们合资公司在中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由此获得未来在中国发展的优先权。

  在长野县我们参观了日本长野无线株式会社,这家公司向我们展示了一款电动车无线充电的新装置,重点向我们介绍了两款特种厚纸打印机产品,他们认为中国目前不能生产这两个产品,希望我们帮助把这两款产品引进国内,包括技术和生产流水线。长野县议长接见我们时不断提到,该县希望与中国加强合作的企业很多,他很愿意推动这种合作。

  在日本期间,我们还参观了一批汽车零部件企业,他们进入中国的愿望更为迫切。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日本荻原汽车株式会社的荻原老先生,他搞了一辈子汽车模具,技术是一流的,而这次会面他直接带了俩准备接班的儿子找到我们,希望能在中国找到他们家族企业的未来。

  中日合作有双赢空间

  回来后我自己总结,我们在日本的演讲和访问获得出乎意料的成功,归根结底是中日企业之间的合作有巨大的双赢空间。

  日本历史上就是一个国土以及资源并不充裕的国家,却在科技多个方面有着卓越的成就,比国内大部分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上领先很多。然而,由于日本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其产业竞争异常激烈,许多拥有优质技术的企业并不能将其科技专利或是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实质的盈利,迫使这些日本企业走向外面,寻求新的机会。

  而且,日本企业99%是中小企业,日本劳动人口的一大半在中小企业工作,可以说是中小企业支撑了日本的经济。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予以重视,日本经济产业省曾召开名为“托起日本未来”的会议,旨在商讨如何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包括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政策。日本政府2012给予日本中小企业的支援目标约为5.69亿美元,但这点资金对于众多嗷嗷待哺的日本中小企业是杯水车薪,企业只能自力更生寻求海外PE资金的帮助。

  在中国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已经度过盲目扩张,利用劳动力成本低廉而求量不求质的野蛮生长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进入到规模化、技术化的成熟发展周期,同时很多中国企业面临着产业整合、产品升级、市场转向等问题,其中关键推动力就是技术创新能力,而一款技术含有量高的产品从研发到出产品需要一定的周期。所以,对国内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其迫切需要引入境外先进的高新技术研发能力,而推动日本具有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与中国制造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合作可以大大加快这一过程,并实现合作双赢。

  PE“出海”条件基本具备

  2012年5月14日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京举行,签署了第一个促进和保护三国间投资行为的法律文件,这是中日韩第一个促进和保护三国间投资行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协定将为三国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和透明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三国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随着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协议签署,我认为至少在中日韩范围内,PE“出海”的政策、法律环境已经基本具备。

  在企业层面上,也对PE出海产生了需求。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王宗南曾表达了与PE一起走出去的希望,他说:“光明集团这几年陆续在海外进行了一些收购。由于光明集团主要是做食品的,这些收购主要是围绕着资源、渠道。现在光明开始收购国际上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食品品牌,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我感觉到PE的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也非常希望,国内的PE或者是海外的PE,作为财务投资者和光明集团一起收购。”他认为:PE在跨境并购中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对于行业的分析、判断专业的人才比较集中。

  其实,境外PE帮助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境内外并购案例已有很多,国内本土PE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如今年2月份国内上市公司三一重工也是借助中信产YE基金这家PE企业的力量,娶了德国普茨迈斯特公司这一“富家女”进门。我认为,这种PE和国内一些企业、包括已具有较强制造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企业一起走出去,帮助他们完成海外的并购业务的“搭船出海”模式,可以成为“PE出海”的重要方式之一。

  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国内PE的对外直接投资。过去五年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增长迅猛。2006年,中国在海外投资是180亿美元,去年达到600亿美元,年均增长28%。其中属于股权类股本类投资在400亿-450亿美元之间,占600亿美元的绝大部分。但上述投资基本上与国内本土PE无关,事实上,海外企业对中国PE的需求并不少。在日本与一些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中小企业洽谈合作方案时,常有企业像前述飞秒激光企业那样提议我们直接投资他们在日本的企业,然后再来中国发展。据我了解,日本一些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并不多,而这些企业提出的资金需求并不大,如果国内PE通过这种直接投资的方式投资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防止这些技术绕开中国优先转移到中国的周边国家,而且对中国产业升级应该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当然,国内PE想直挂云帆去“出海”,或推动国内中小企业与境外企业的技术合作“搭顺风船”,必然都会面临众多的困难与鸿沟,例如国与国文化的鸿沟、企业和企业之间的鸿沟,以及某些政府部门采取的一些自我保护措施而导致出海和回航的不顺利……而如何解决这些困难与跨越这些鸿沟,则应是中国PE机构未来研究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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