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于2005年5月,中国股市刚刚开始股改之际。后来觉得无聊,没写完就扔在那里了,一年后,看到深发展的大股东推出的零对价的股改方案,愤怒之火再次喷发。)
我是外行,所以,我始终不明白,中国股市为什么非要全流通呢?有人说是股权分置,阻碍了中国股市的发展,但没人能告诉我为什么?美国的上市公司也有股权分置啊,美国股市不是也发展了吗?有人说了,同股不同价啊。其实,我国也有在纽约和国内同时上市的企业啊,但是没听说美国股民拿着n股哭着闹着要到国内交易所来卖高价啊。有人又说了,同股不同权啊。但是上市公司每一次分红时,非流通股从来没有少得一分钱。同股不同义(务),倒是真的,上市公司的配股,非流通股却是从来不粘的,但是却在一次又一次地坐享新股发行带来的净资产的增加。
所以我确信:所谓的全流通,就是非流通股东的再一次抢钱。
虽然证监会是以行业协会的面目出现在大众面前的,但是从骨子里看,他们仍然是官,只不过薪水可能要比官拿得还多。君不见,证监会的官员都是部级,局级的。就连从香港请个副主席也号称是副部级的。做官,自然要有个官样。在“全流通”中,他们就官气十足:只务虚,不干实事。发了一个文,定了一些“指引”,开一些意义不大的讨论会。
为了推卸责任,证监会冠冕堂皇地指出:“这个问题必须由每家公司的股东逐步解决,而不是通过政府主导的宏大计划来解决。”言外之意,对价谈得拢还是谈不拢和我证监会无关。但是证监会忘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在股票发行上市的时候,证监会却是一刀切的:非流通股不上市。看起来证监会这次好像是要悔过自新,不再强奸他人意志了。其实,因为这次它面对的是包括国资委在内的比他更有实力的官场对手,证监会硬不起来了,自然也“奸”不成了。于是,非流通股东们就更有恃无恐了。他们在“国有资产不能贬值”的口号下,大肆戏弄流通股东。
早在股改之前,就有人质疑,A股为什么含权?他们以溢价发行是国际惯例为由,企图逃避中国股市历史演变过程中的现实。在他们看来,流通股发行的高溢价是应当的,非流通股就应该享受股票的升值。
参加第一批股改的企业中,清华紫光就以“国有资产不能贬值。”为由,拒绝向流通股支付合适的对价。而所谓的国有资产不能贬值,言外之意,股民的钱不是钱,是可以贬的。其实,在所谓的“国有资产不能贬值。”的大旗下,庇护的是国有资产管理者们的无能。有心人不妨去算一算,这个清华紫光在上市后的5年里,除了利用溢价发行股票从流通股东手里巧取的“增值”外,还为国有资产增值多少?此外,那些以国有股为主的所谓蓝筹股,也几乎无一不是想方设法减少它们应该支付的对价。有的甚至是利用引诱,恐吓的手段威逼基金公司就范。
以三一重工位代表的民营企业,在利益面前也是毫不相让,他们的董事长更是提出了令人震惊的猪论:“一头大猪带着一群小猪,墙上挂着一桶猪食,如果大猪不把猪食拱下来,小猪就一点都没得吃。现在,大猪将猪食拱下来了,一群小猪就开始闹意见,要求得到更多,这怎么行?” 人们在说:不管梁稳根的本意是否是在侮辱流通股股东,但他的言语已经实实在在伤害了投资者的感情。其实侮辱和感情还在其次,就这个比喻来说本身就有问题:首先,从哪里能说明这个“猪食”是你大猪拱下来的?其次,如果说股改对“大猪”来说是饕餮猪食的话,那么,对流通股来说股改未必是什么好菜。
如果说国内的大股东,对于支付对价是斤斤计较的话,那么深发展的洋股东就可谓一毛不拔了。他们提出的股改方案几乎就是零对价。即使后来调整的方案也与零对价相差无几。深发展的洋股东贪婪的本性,当然遭到社会的愤怒谴责和流通股东们的抵制。
当然,就像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会出现汪精卫一样,中国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汉奸。汉能投资集团董事长陈宏对深发展的洋股东就表示理解:作为外方投资者,很难理解为什么自己投入资金取得的股份应该低于其他流通股份的价值。这显然是汉奸思维。新桥在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之前,是不会不知道中国股市是有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的,否则他们怎么会以区区3.55元的价格就可以买到一股深发展股票呢,而2004年下半年,市场流通股的价格运行区间是8.6—6.6 元,他们为什么不在流通市场去买股票?占便宜的时候不说话,要出血了就说不理解,这岂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吗?
作为不愿意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理由,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强调的是深发展作为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即股权的高度流通。同时阐明,作为美国的投资基金,新桥投资对它的投资者负有信托义务,美国的法律也不允许把属于投资者的东西付与他人。这显然是借口。如果新桥不愿意向流通股东支付股权对价,它可以用现金的方式支付啊,你如果认为控股权不足,你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来确保你的控股地位啊。而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更不是把你的东西付与别人,而是购买你持有的股份的“流通权力”。美国的法律也从来没有规定美国人买东西可以不付钱啊。
深发展董事长纽曼在
21日,看到网上有一篇文章《深发展命系散户 股改失败可能面临退市的危险》。我不知道这篇文章作者的出发点是什么,但这是明显地是危言耸听,是在恐吓流通股东,逼流通股东就范。其用心歹毒。我不知道本文所说的“退市”危险来自何处?这篇文章也根本没有讨论这个问题。但是至今,我还没有看到证监会有什么文件可以支持“深发展如果不股改就要退市”这一邪说。而人民银行“关于国内银行在
26日的深发展股东会上,深发展董事长纽曼除了重弹要“展望未来”的老调,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观点。他虽然再次表示了强硬的态度:在对股改方案进行表决之前,现有方案不会再有任何调整。即使方案被否,也看不到调整方案或者增加对价的可能性。但其色厉内荏的神情已暴露无疑。
当然,新桥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在新桥和纽曼身上,我们看到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即:为了他们的投资人的利益,他们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他们相比,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则是默然视之:面对深发展大股东提出的这一仅仅从大股东新桥自身的特殊利益出发,违背股权分置改革的精神,侵害流通股东权利的股改方案。居然有的基金管理人表示“不会太为难深发展”。不知今后中国的投资者有谁还会委托这些基金管理人来为自己理财。
深发展的大股东们推出的这个近似零对价方案如获通过,就意味着深发展的非流通股东可以极少的代价得到流通权,这不仅是对深发展现有的流通股东的不公平,对其他已诚实地支付对价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也不公平。而且还将对没有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产生消极的影响。所以深发展的流通股东们应该团结起来,利用手中的最后一点权力,积极投票,否定新桥这一掠夺性的股改方案。
不论是国有股东,还是民营股东,不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在全流通这个豪门盛宴面前,一个个都撕破原来伪装的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他原本贪婪的嘴脸。于是全流通就变成了全流氓。
(写于2005年6月-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