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加无耻的洋流氓

袁峻 原创 | 2006-07-12 11:02 | 收藏 | 投票

无赖加无耻的洋流氓

鲁汉

深发展的洋股东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愿向流通股东支付合理的股改对价,表现出的一个无赖所特有的行为,已为广大股民所识破。于是,深发展的洋股东及其追随者们,又置道义和法律于不顾,搞起了无耻透顶的“拉票”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近网上和媒体纷纷报道:6月2日深发展工会向该行总行机关工会、各分支行工会、总行营业部工会分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员行动为股改尽力量”活动的通知(深发银工2006年10号)》。与此同时,深发展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的一封《致全体员工的信》也送到了每位员工手中。《通知》称,“员工的亲属、朋友、客户为股东,做好沟通工作,尽量争取获得赞同票的授权委托书,对机构户在明确表示由本单位自行投赞成票后经常联系、跟踪,直至投赞成票为止。”《通知》明确表示,此次活动将设定团体奖,奖励各工会组织,“一等奖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三名,各奖励5万元;三等奖若干名,各奖励2万元。各工会组织也可根据本单位员工贡献情况将此奖金奖励到员工个人。”据报道,法兰克·纽曼在《致全体员工的信》中提示:“如果您还不是股东,但选择在股权登记日(7月7日)前成为一名负责的股东,您就可以行使股东的权利,帮助银行完成股改。”纽曼在信中还指出了争取员工的家人、亲朋、客户类股东对股改的重要性。

 

7月7日,深发展工会和深发展董事会分别发文对“拉票”一事做了澄清。《深发展工会对个别媒体报道的回应》中称,“深发展的工会是群众组织,独立于董事会和管理层而运作。工会号召有意愿的员工,通过各种合法、合规的方式,支持银行的股改。上述工作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个别媒体报道对本次活动的误解,引起了外界不必要的猜测和歧义,为顺利推进本行股改工作,工会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这个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称,董事会理解到“工会并不受董事会的管辖”,而且“工会是努力在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上提供帮助”。但是“文件是由工会独立完成的,无须征得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董事会或董事长对文件的发布并不知情”。“为避免外界不必要的猜测,本公司工会已经决定停止执行该文件,本行董事会尊重本公司工会的上述决定。”

  深发展一位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动员内部员工支持本行股改很正常,无可厚非,一切都是为了银行的发展。

 

对深发展上下的这种丑陋行为,我不想多作评价,只提几个问题:

 

无耻之一:董事会号称“工会并不受董事会的管辖”,但工会的《通知》如何与纽曼的《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用?

无耻之二:既然这种拉票行为“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何又要声称“停止执行该文件”?不做亏心事,为何怕叫门?

无耻之三:“鉴于个别媒体报道对本次活动的误解,引起了外界不必要的猜测和歧义,”请问误解何在?你们的本意何在?

无耻之四:“深发展一位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动员内部员工支持本行股改很正常,无可厚非,一切都是为了银行的发展。”在他看来,是不是,只要为了自己的发展,违法的事情也是可以做的。

 

质疑一:准备奖励的30多万元现金出自何方?

质疑二:美国的法律允许用金钱去拜票吗?

质疑三:深发展的工会为何吃里扒外?

质疑四:全国范围的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面对深发展这种赤裸裸的商业行贿行为,深圳的检察院和证监会为何无动于衷?

 

(写于2006年7月11日)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就教于北京邮电大学。后不务正业,下海谋生。曾先后从事金融、投资与管理等工作。在金融机构做过财务,管理过资金;参与过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参与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彩票发行等。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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