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减持国有股三法三利

董登新 原创 | 2007-10-10 07:59 | 收藏 | 投票

武汉科技大学 董登新(教授)

  国有资产是人民的资产,国有股的减持可以直接抵补中央与地方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和历史欠账。过去,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一直困扰着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减持更是成为过去中国股市“谈虎色变”的敏感话题。

  可现如今,股改业已完成,国有股减持已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更何况目前中国猛牛正以锐不可挡之势向前冲,无论是涨过头也好,泡沫过大也罢,也不论A股市场(接近80倍的平均市盈率)目前有无投资价值可言,总之,股市投资者热情冲天,而且资金严重过剩,在国家宏观调控乏力、无效的情况下,股市泡沫正在加速膨胀,高价股比比皆是,甚至就连垃圾股也鸡犬升天,值此世之罕见的疯市机遇,国有股应该及时果断地实施高价减持,以便实现国有股减持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国有资产的增值,从而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垄断行业的主导地位,在国有股的减持上,我们不能一刀切,而应该分门别类地采用差别性政策与办法来具体实施国有股减持:

  (1)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和资源垄断的行业,如金融、石油、铁路、航空、电信、水电煤气及矿藏开采等行业,国有股的减持应以掌握51%的绝对控股权为底线,凡是国有股超过51%持股量的部分,应该统统向市场抛售减持。

  (2)对于过度性竞争行业,例如,商业、餐饮、食品、旅游、娱乐、家电、服装、鞋帽及其他日用品行业,国有资本应该坚决而完全地退出,在这些行业的国有股也可以一次性或分期全部减持。

  (3)对于介于上述(1)、(2)类之间的一些行业,国有资本既可以选择相对控股,也可以选择少量参股,因此,此类国有股减持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需要来安排,循序渐进地推进这一部分的国有股减持,以便达到至多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即可。

  在国有股高价减持的所得收益分配上,可有三种合理去向:

  (1)按规定比例首先满足划入社保基金账户的需要,直接抵补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及历史欠账。对于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减持所得,直接按比例划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账户,对于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减持所得,则可按相应比例划入地方社保基金账户。

  (2)划入社保基金后的剩余所得则应存入财政投资基金专户,作为将来国有资本可以再投资其他新兴项目(包括大西北的基础性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样,中央国有股的减持收入节余存入中央财政专户;地方国有股的减持收入节余则列入地方财政专户。

  (3)在国有股减持收入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动用其中部分资金投入国家廉租房建设或经济实用房开发,从而改善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存环境。

  因此,值此牛市高温不退之际,国有股股东应该高举“减持”大旗,理直气壮地高价减持,以利国有资产快速增值,大胆地为人民谋福利!

  有人说,国有股减持,不利牛市上攻一万点;也有人说,国有股减持,不利股民赚钱。试问诸位:国有股现在不减持,更待何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目前国有股减持,一方面既可让国有资产高价兑现,支持人民的社保事业,造福于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又能给疯牛降温,让疯牛变慢牛,利国利民,一举多得,政府何乐而不敢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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