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老鼠仓”犹如过街老鼠

曹中铭 原创 | 2007-10-09 11:01 | 收藏 | 投票

                     2007-09-27《每日经济新闻》沸点特稿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基金的“老鼠仓”亦同样如此。
 
    “老鼠仓”并非是现在才有的现象。当年的券商主导时代,券商从业人员的“老鼠仓”就非常普遍,只不过当时囿于制度建设上的缺陷,事发曝光后要么是券商内部进行 “消化”,要么是最后不了了之,但其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却丝毫没有因之而抹杀。
 
    事实上,市场中关于基金“老鼠仓”的传闻绝非空穴来风。上投摩根原任基金经理唐建“老鼠仓”事件的出现,导致传闻最终成为了暴露在大家眼前的现实。至少在笔者看来,此事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什么“独立”事件。一方面,这映射出基金公司内部治理上还存在弊端;另一方面,也说明基金公司在对其从业人员的它律以及从业人员本身的自律上还做得很不够。因此,出现基金“老鼠仓”事件后,若仅仅只追究从业人员的个体责任,而忽视了基金公司作为主体所应承担的失察责任,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近几年来,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张,基金在市场中的地位日益稳固,也愈来愈掌控着市场的话语权。基金在高举价值投资大旗的同时,也在慢慢创造自己的品牌。但是,即使基金今后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基金仍然只是代人理财替人 “打工”。最大限度地维护持有人的利益,是基金的基本职责所在。另外,作为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基金还担负着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重任。
 
    其实,基金“老鼠仓”与内幕交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利益两字。本人以为,基金“老鼠仓”现象的发生,不仅考量着基金公司的内部治理、从业人员的它律与自律,同时也是在拷问证券市场的监管者。
 
    A股市场正处于由散户时代向机构时代的转型期,作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基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而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的规范运作是大势所趋。基金能否规范运作,对于基金本身、对于市场中投资者信心的树立均意义重大。
 
    俗话说,治乱须用重典。对于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监管,除了要求其苦练“内功”外,对基金“老鼠仓”等违规行为拿出实实在在的治理办法出来,并严格执行,亦是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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